二、金融危机使大学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一)金融危机会加剧大学生就业中专业错位的矛盾 根据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发展理论,高等教育是应产业发展需要而生的,在专业设置上必须与产业结构演进规律相对应。在中国,高校的专业设置则违背了这一规律。比如,几乎所有高校都设有金融、贸易、经济、管理、法律等热门专业,仅法律专业就有在校生近40万名。中国目前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制造业和重化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构成了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这种产业格局要求高校输出大量的生产领域的技术型人才,而高校提供得更多的是服务领域的管理型人才。这种错位造成了大学生就业中“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结构性矛盾。这一矛盾在金融危机中将会进一步加剧。众所周知,金融危机对金融、房地产、贸易等产业的创击程度要远远大于其他产业,社会对这些专业的毕业生需求量也会急速下滑。另一方面,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也会率先精简管理类岗位。总之,金融危机冲击的主要是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中的长线专业。面对就业形势的恶化,很多长线专业的毕业生很可能要面临改行的无奈选择。 (二)金融危机会加剧大学生就业中素质错位的矛盾 目前中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仍主要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模式,只强调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技能的培养。输出的大学生很难直接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上难以实现“惊险的一跳”。素质结构失衡可以通过岗前培训等方式来加以矫正,但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一途径可能被堵塞。因为企业迫于节省成本的考虑,会大幅度减少员工培训的投入。相应地,在人力资源的招募程序中,也会增加对应聘者经验和技能的要求。这样,求职竞争力更多地取决于求职者已有经验和技能状况。这对于经验欠缺、技能匮乏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是非常不利的。2008年以来,很多企业减少校园招聘计划,除用人需求减少外,另一重要原因就是用社会招聘来代替校园招聘,以减少应届生的雇佣比例。 (三)金融危机会加剧大学生就业中二元分割的矛盾 大学生就业主要有两类去向:一是以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体制内部门;另一个则是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体制外部门。近年来,政府不断提高公务员工资,国有企业也凭借行政型垄断和政策倾斜,大幅提高职工待遇。与此相反,民营企业的境况一年不如一年,就业上的劣势越来越明显。大学生就业市场已经出现了德尔林格等人所描述的二元分割的情形:体制内部门成为大学生梦寐以求的首要部门;体制外部门则沦为鸡肋般的次级部门。根据明瑟·格莱姆里奇-韦尔奇模型,基于市场力量的二元分割不会带来严重后果,因为劳动者可以在部门间自由流动。当就业形势差时,求职者可先委身于次级部门,等就业形势好转时再转入首要部门。但在中国现有的用人制度下,毕业生如果毕业后不能立即进入体制内部门,今后再进入这些部门的可能性就会很小。因此毕业生对第一份工作都很看重,为找到一份体制内工作,往往错失体制外部门的就业机会。现在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民营企业已普遍感到压力,裁员、降薪行动已经拉开序幕。而体制内部门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冲击。可以预见,二元分割所造成的差距很可能会被进一步强化,这将进一步扭曲大学生的求职行为,并使体制外部门的自愿性失业增加。 (四)金融危机会加剧大学生内部的就业差异和不公平 社会资本对中国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性是有目共睹的。研究表明,父母的职业威望、社会层次和经济收入,对毕业生就业去向及薪酬会产生重要影响。比如,政府官员和高收入阶层子女的就业状况就要明显好于社会底层家庭的子女。如果把人力资本视作一种后致性因素的话,那么,社会资本则代表了先决性因素,是一种不公平的资源配置机制。自从1974年布迪厄提出社会资本理论以来,许多走后门、托关系的寻租行为都被披上了一层“资本”的外衣,粉饰了其背后不公平的实质。在大学生就业领域,所谓的社会资本所带来的,只能是不公平的加剧及其在代际间的传递。金融危机造成了就业资源尤其是高质量就业资源的匮乏,面对汹涌如潮的毕业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场景又会上演,对公务员等炙手可热的就业资源的竞争将达到白热化程度。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资源稀缺是催生寻租行为的温床,所以竞争的公平性会遭遇强力瓶颈。强势阶层在这场竞争中,可以继续凭借社会资本的优势来分割优质就业资源,但对于来自社会底层的毕业生来说,没有社会资本的强力支撑,就只能接受市场风潮的荡涤,他们将成为大学生就业难的真正难点。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大学生就业治理的政策建议 (一)大学生就业治理的战略性调控政策 1.加强并优化宏观调控,将保增长与保大学生就业结合起来 要从根本上缓解金融危机对大学生就业的冲击,就必须通过调控政策来遏制经济下滑的势头,通过保增长来保就业。目前政府出台了4万亿的投资计划,对保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但在投资方式上,似乎仍在延续1998年的财政投资模式,投资重点仍是以铁路、机场为代表的基础设施甚至标志性工程,这些项目的就业弹性小,也不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太多岗位。目前,调控政策的另一个问题是与民营企业的减压相脱节,民营企业举步维艰。民营企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场所,2007年吸纳了34.2%的大学生就业。民营企业困境必然加剧大学生就业难度。当前宏观调控除了要保增长外,更重要地是要发挥对民营经济的扶持作用。 2.反思高等教育扩张模式,调整大学生培养机制 按马丁·特罗的总结,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高等教育扩张也应渐进推进。只有遵循这一规律,高等教育扩张才能获得社会经济支撑,才不会生产出过剩的“产品”。纵览世界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扩张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比如从精英化向大众化阶段的迈进一般都要经过几十年,而我国只用了四年。这种忽视客观规律的扩张模式必然会招致惩罚。今天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尚不足25%,大学生就出现了就业难的问题,就说明了这一点。在渐进的扩张模式下,大学生培养模式也要进行调整,目前高校在大学生培养环节上沿袭传统的计划模式,而在就业环节上又按市场经济模式运作。这种体制上的错位,是造成大学生就业中结构性矛盾的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快培养模式改革,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以专业设置为例,可以借鉴欧美经验,结合企业界意见来进行。 3.打破二元分割,减少行政力量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 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会产生非均衡力量,扭曲大学生对体制外部门、农村以及中西部地区就业机会的评价,降低就业供给的有效性。中国是个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结构繁杂。要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就必须多渠道疏散压力,将大学生的注意力从体制内部门、中心城市以及东部地区,引向体制外部门、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而要矫正他们的择业行为,就必须打破二元分割,缩小部门间的收益差距。要打破二元分割的制约,就必须减少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过度干预,减少对体制内部门的保护以及对体制外部门的压制。减少政府干预的另一个议题就是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减少户籍对大学生就业流动的束缚。毕竟,在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加强劳动力的流动性也是缓解就业难题一剂药方。 (二)大学生就业的临时性促进政策 1.调整劳动管制政策,降低大学生雇佣成本 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步加强了对劳动市场的管制,特别是新《最低工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劳动力成本产生了明显压力。雇佣成本高企不仅危及企业生存,也直接威胁到大学生的就业机会。最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文,要求各地暂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有利于遏制雇佣成本过快上涨的,但实践中,还要针对大学生就业出台一些专门的政策。比如,可以参照美国经验,对处于见习期的大学生实行豁免条款,允许企业对其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 2.实行灵活的毕业管理制度,平衡大学生供给压力 就业的实现,取决于供求双方的匹配,而我国现行的大学生毕业管理制度是不利于这种匹配的,它很容易造成供求双方在时间上的错位。按现有制度的规定,绝大多数的毕业生都要在7月份统一毕业,因此,毕业生是在一个集中的时间段抛向社会的,供给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但企业的劳动需求不一定呈周期性变化,即便有周期性,也不一定与大学生的供给周期相吻合,因此结构性失业在所难免,对此,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实施灵活的基于学分的毕业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只要修够学分,大学生可以随时毕业,这样供给压力可以得到稀释。 3.增加公共岗位的供给,并扩大非就业通道 以公务员招考为例,目前一半左右都要求报考者要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这实际上把大学生排除在外。政府应根据形势变化,适当放宽限制,增加大学生的报考机会。当前增加公共岗位供给还应注重挖掘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潜力。近年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所提供的工作岗位逐年增加,但相对于近600万的毕业生基数,还有很大空间。为提高这些岗位的吸引力,政府应动用财力,加大对这些岗位的补贴力度。美国政府为了增加特殊教育岗位对毕业生的吸引力,以豁免贷款的方式来增加实际的岗位补贴,就可以为我国政府提供一定的借鉴。除增加就业岗位的供给外,还可以考虑扩大非就业岗位的供给,以分散就业通道的压力,比如,加大研究生的扩招力度。 4.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做好毕业生培训 有效的就业指导能够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并减少大学生的结构性失业。根据国外经验,有效的就业指导应当是全程式的。它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理解:从纵向的维度,它要求从大学生入学开始,就启动就业指导程序,并随着学业推进,有步骤地实施就业规划和辅导。从横向的维度,它要求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内容,比如,就业形势分析、职业分析、应聘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见习机会等。除就业指导外,对于就业困难的大学生,政府还应提供必要的就业援助。在日本,对那些一年内仍找不到工作的毕业生,政府会提供就业补贴等一揽子援助方案。就业援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做好大学生培训,在金融危机中,很多长线专业的学生将面临改行的选择。对这些学生来说,做好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三)大学生就业治理的保护性政策 1.保护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平等权利,杜绝就业不公平 为防止金融危机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不公平性的扩大,就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权贵家庭大学生对稀缺就业资源的掠夺,为弱势大学生群体提供庇护机制。保护大学生平等就业权利,需要在各个环节做好相应的工作,比如,在用人信息的发布环节,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电子公告牌的方式及时向学生公布,防止信息截留。在招聘环节,则需要规范招聘程序,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 2.加强对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避免就业质量恶化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压力使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双方的位置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雇主逐渐居于强势地位,而大学生趋于弱势地位。在这种格局下,容易滋生侵害大学生劳动权益的行为,比如,聘用中的欺诈行为、恶意解雇行为就时有发生。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为顾全大学生就业的大局,可以适当调整劳动管制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纵容雇主的侵权行为。相反,从维系和谐的劳资关系、提高就业效率和就业质量的角度讲,仍应加强对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 3.完善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大学生提供保障和激励 大学生是劳动力构成中既普通又特殊的群体,作为普通的劳动群体,失业大学生同样需要解决生活问题,这要依托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来做支撑。它体现了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从另一个层面讲,大学生又是一个特殊的劳动群体,智力资本高、就业潜力强、潜在价值大,因此对失业大学生又不能像对待一般失业人员那样,甩给失业保险机构了事。完善的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蕴含着更高层次的使命,那就是激发大学生的就业潜能。很多国家已经认识到大学生失业保险的特殊性,注重从传统的保障型功能向激励型功能转变。比如,奥地利政府规定,大学生只有在工作满6个月之后,才能享受失业保险。这对于激发大学生的工作勇气,帮助他们勇敢地迈入职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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