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与文献综述国际贸易理论是开放条件下的微观经济学,它的基本主题之一是对国际贸易动因的探索和研究。对贸易学说史的考察表明,比较优势反映了不同国家同种产品的机会成本(或相对成本)差异,是国与国之间产生分工和贸易现象的基本动因。那么,一个自然的追问是,形成比较优势的机会成本包括哪种或哪些成本呢?迄今为止,大部分国际贸易模型从生产成本角度解释国际贸易的基础(海闻等,2003)。[1]概括而言,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主要表达了基于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它们分别从劳动生产率(技术)、要素禀赋、生产规模等视角找到了形成相对生产成本差异的根源,进而都可表达为“相对生产成本不等式”。然而,随着“制度与贸易”(North,1990;[2]Greif,1992;[3]Belloc,2006;[4]Nunn,2007;[5])、“生态环境与贸易”(Siebert,1974;[6]俞海山,2004;[7])、“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赵晓晨,1999;[8]傅钧文,2010[9])等学术主题的日益兴起,比较优势的成本基础逐步出现多元化和广义化的趋势,仅仅基于相对生产成本差异来分析比较优势已暴露出诸多不足之处,进而难以通过国际贸易有效配置世界范围内的能源和资源、无力协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经济学角度而言,“追求效率的最重要原则就是计算所有的成本”(戴利,2006),毫无疑问,上述文献为本文写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拓展了比较优势的成本观,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但由于已有研究对形成一国比较优势的要素基础认识不全面,导致其对塑造比较优势的成本外延的界定仍欠系统,同时将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纳入比较优势形成过程的努力也极为鲜见。本文试图对李嘉图模型、H-O模型和规模经济模型进行集成,并将其表达为“相对生产成本不等式”。在此基础上充分吸收分工和贸易理论的若干新进展,力图表明当代比较优势的成本基础正在逐步由生产成本拓展为“全成本”,一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应通盘考虑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从而谋求贸易增长、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在这个意义上,本文的分析不仅从理论上拓展了比较优势的成本观,而且对于实现一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二、从李嘉图模型到规模经济模型:相对生产成本不等式从古典贸易理论中的李嘉图模型到新贸易理论中的规模经济模型可最终归结为基于相对生产成本差异的比较优势,不同阶段的贸易理论只是在寻求产生这种生产成本差异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基于这一考虑,本文通过对李嘉图模型、赫克歇尔—俄林(H-O)模型和规模经济模型进行集成,以涵盖从古典贸易理论到新贸易理论的主要学术思想,从而确立本文的分析基准(Benchmark)。这一集成模型的基本假设融合了从李嘉图模型到规模经济模型的假设前提,具体包括:(1)两个国家、两种可贸易产品和两种要素。①两个国家分别为A、B,两种产品分别为X、Y,两种要素分别为L(劳动力)、K(资本);(2)给定生产要素供给,生产要素可在国内不同部门之间流动但不能跨国流动;(3)A国和B国在生产技术(要素生产率)、要素禀赋、规模经济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存在一定差异;(4)国家之间进行自由贸易,且不存在交易成本;(5)不考虑基于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在这些假设前提下,A国和B国能找到各自基于相对生产成本差异的比较优势吗?一旦综合考虑生产技术(要素生产率)、要素禀赋、规模经济等多个因素,就需要分别分析三者的变动对于生产成本变动的影响。若将一个国家生产某种产品与另外一个国家生产该产品进行对比分析,可能在某种因素上有导致生产成本取得优势的作用,而在其他因素上则可能存在导致生产成本处于劣势的作用。比如,A国在X产品的生产技术上比B国更先进,但同时,A国缺乏生产X产品的生产要素,或者生产X产品不能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或者二者兼而有之,那么,A国生产X产品与B国相比究竟是处于比较优势地位还是比较劣势地位则难以判断。杨小凯、张永生(2001)[17]甚至提出了“不可能定理”,即“一般均衡是技术、禀赋、嗜好、交易效率等多个参数经由价格、数量之间无数反馈圈形成,根本找不出普适的规律”。倘若要对李嘉图模型、H-O模型和规模经济模型进行集成与综合,理论上的突破点在于确认是否存在一种可能性:两国之间生产技术、要素禀赋、规模经济等因素引起要素投入向量a(X)、a(Y)、b(X)、b(Y)和(或)要素价格向量P(A)、P(B)发生变化后,经过综合反馈,基于生产成本的优势和劣势刚刚抵消,从而使得两国关于两种产品生产成本的“相对比较”完全找不出差异,即,进而无法找到两国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贸易现实来看,这只是一种小概率事件。更常见的情况是,经过生产技术、要素禀赋、规模经济等多个因素之间的综合作用,两个国家关于两种产品的相对生产成本或多或少会存在一定差异,即,这正是基于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理论所表达的核心思想。在李嘉图模型中,特殊之处在于假设只有劳动力一种要素投入,并认为不同国家在技术(劳动生产率)上的相对差异是形成上述不等式的根本原因。在H-O模型和规模经济模型中,分别将分析视野由一种要素拓展为多种要素,由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报酬不变拓展为不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报酬递增,进而分别从要素禀赋和生产规模的角度找到了上述不等式成立的证据,但并没有影响上述“相对生产成本不等式”作为评判比较优势的“基准”。三、比较优势的成本基础之拓展分析:“全成本观”的提出与论证(一)基本假设按照拉卡托斯(Lakatos,2005)[18]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笔者认为,若从成本视角审视比较优势理论,它的“内核”在于“比较”,其“外围保护带”主要体现为对稀缺要素及其成本基础的界定。因此可将本文基本假设总结如下:第一,两个国家和两种可贸易产品。两个国家分别为A、B,两种产品分别为X、Y。第二,国际贸易的相关当事人是“社会人”,国际贸易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交易成本。也就是说,人是利己与利他的混合体,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语),现实中的人是“社会人”而非“经济人”(伍世安,2010;[19]胡石清、乌家培,2011[20])。从利己的角度看,为了“利己”,一些人甚至不惜以“损人”为手段,即存在着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从利他的角度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会兼顾社会利益、生态利益、可持续发展等涉及“集体理性”和“长期理性”的事情。第三,A、B两国的对外贸易均会产生环境成本,并根据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将其纳入厂商的生产决策中。也就是说,就经济贸易活动作用的空间范围来看,大自然的诸多功能均具有经济价值,但经济学却将我们生存的真实世界外在化了(铃木,2008),[21]因此本文在经济—环境大系统中分析国际贸易的成本和比较优势。第四,A、B两国的对外贸易均会产生代际成本,并根据代际成本内在化程度将其纳入厂商的生产决策中。也就是说,就经济贸易活动作用的时间范围来看,可持续发展作为处理人类代际关系的准则,是比经济人假定层次更高的规范(章铮,1998),[22]本文采取“可持续发展”假设,在动态的经济—环境大系统中考察国际贸易的成本和比较优势。(二)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模型:简化分析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贸易现实的发展,国际贸易中的成本或代价日益多元化,进而需要丰富比较优势理论中的相对成本外延,拓展其“外围保护带”,通盘考虑各种重要因素,构建系统和全局的成本观,为寻求科学合理的国际贸易成本补偿机制奠定基础。为简单起见,本文在对上述四类成本(即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进行加总时,先采取简单求和方式说明相关机理并拓展比较优势的“外围保护带”,然后再将其一般化。虽然这种处理难免存在一定误差,但是考虑到目前尚未发现更好的表达“全成本”的函数关系式,当前可以肯定“全成本”与其各个子成本之间是正相关关系,简单加总方式可以很明白地体现这一特点,故选用之。不过后续分析表明,这一简化处理并不影响模型结论的一般性。在t期,i国一单位j产品的全成本表达式可简化为: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若贸易模式为“A国生产X产品并出口至B国,从B国进口Y产品;B国生产Y产品并出口至A国,从A国进口X产品”,则有:(2)式左边为A国X产品对Y产品的相对全成本,右边为B国X产品对Y产品的相对全成本,根据公式(1),可将(2)式转化为:可分如下三种情况对此加以探讨。情况一:如果(3)式成立,此时A国在X产品上存在基于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的比较优势,B国在Y产品上存在基于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的比较优势,两国依然维持基于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下的分工和贸易模式。情况二:如果(3)式不再成立,此时A国、B国均不存在基于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的比较优势。情况三:如果(3)式不再成立,此时两国比较优势状况发生了“逆转”,A国在Y产品上取得基于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的比较优势,B国在X产品上取得基于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的比较优势,此时两国的分工和贸易模式也会随之发生“逆转”。③上述分析表明,包括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等在内的“全成本”才是形成一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的比较优势的基础。并且,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可增强、削弱、抵消甚至“逆转”一国基于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状况。一国要在某种产品上获得真正的比较优势,应将所有外部成本内部化,进而言之,比较的成本不仅包括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而且必然包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三)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模型:一般分析贸易以生产为基础,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劳动、资本、土地、管理等传统要素的使用会产生生产成本。在此意义上,传统贸易理论立足于“生产”视角并从基于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角度解释贸易现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和人们对制度的认识逐步深化,在防范机会主义行为的过程中制度(尤其是好的制度)要素的稀缺性日益显现,国际贸易的本质是产权的跨国(或地区)转移,在贸易活动中各种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不可或缺,使用制度要素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成本(交易成本)。伴随着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的成熟和生态平衡破坏、环境污染等现实问题的凸显,宜人生态环境日益成为稀缺要素,使用生态环境要素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人与生态环境之间打交道的成本(环境成本)。随着资源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完善和经济社会中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确立,“可持续性”逐步成为一种新的稀缺“要素”,④耗费“可持续性”要素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打交道”的成本(代际成本)(杨青龙,2011)。[23]因此,除了劳动、资本、土地、管理等传统要素对于贸易活动是重要的,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要素也不可或缺,不过由于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要素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公共品属性,在传统的基于私人产权的经济分析中,往往难以将其纳入分析视野。然而,由于包括传统要素、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要素在内的“广义要素”在当今世界中都日益显现出明显的稀缺性(虽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这些要素的稀缺程度存在差异),使用它们均会发生成本或代价,进而有必要将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要素纳入比较优势的“外围保护带”,形成基于“广义要素”的成本范畴。根据前面的分析,就经济系统内部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本而言的比较优势可称为“狭义比较优势”,而在动态的经济—环境大系统中,基于生产、交易、消费等全过程和“广义成本”(或“全成本”)的比较优势则可理解为“广义比较优势”。在此可从多个角度对二者进行比较,如表1所示。从内涵看,“全成本”(Full Cost,FC)是某种物品的产权在跨国转移中,发生于国际贸易过程,进而涉及生产和消费、经济和生态、今人和后人,使用一切资源要素的代价总和;从外延看,“全成本”是以国际贸易中的生产成本(PC)、交易成本(TC)、环境成本(EC)和代际成本(IC)等为子系统的动态开放系统。本文将“全成本”理解为一个系统,可将i国j产品出口至m国所发生的“全成本”的一般形式写作: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若贸易模式为“A国生产X产品并出口至B国,从B国进口Y产品;B国生产Y产品并出口至A国,并从A国进口X产品”,则有:对应于前文所述的“相对生产成本不等式”,在此可将(5)、(6)两式表达的思想称为“相对‘全成本’不等式”。⑤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是一种综合比较优势(Comprehensive Comparative Advantage,CCA),它是禀赋比较优势(TFCA)、制度比较优势(ICA)、环境比较优势(EECA)和“可持续性”比较优势(SCA)的有机结合,可将综合比较优势函数写成:CCA=cca(TFCA,ICA,EECA,SCA)(7)在此将全成本函数和综合比较优势函数等均表达为抽象函数形式,意在表明:从一般意义上说,“全成本”和综合比较优势并非它们各自子系统的简单加总的结果,而是由其子系统有机耦合在一起而形成的。虽然前文的简化分析中曾将“全成本”写为四种子成本的简单求和形式,但这只是全成本函数的一个特例,现实的“全成本”并不一定是四类成本的简单加总。需要指出,本文尝试提出的“全成本”概念是一个动态开放系统,不排除将来还可能产生其他稀缺要素,进而纳入除了上述四大成本之外的其他成本项目,并且各项子成本在“全成本”系统中的地位也可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动态变化。四、结论与启示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证明了“基于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即不同国家在同种产品上的相对生产成本差异是形成比较优势的基础,本文将其理解为“狭义比较优势”。然而,制度差异可以塑造比较优势,使用制度要素而表现出来的交易成本应进入一国比较优势的形成过程中。而环境成本内部化和代际成本内部化,同样在塑造一国比较优势时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各类成本逐步内部化,它们的累积效应将会改变比较优势的定义(潘家华,2007)。[24]比较优势理论广义化的一个基本趋势是,在比较优势形成过程中同时纳入传统要素、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广义要素,进而可将使用或耗费广义要素的代价定义为“全成本”。其中,使用劳动、资本、土地、管理等传统要素的代价构成了生产成本;使用制度要素的代价构成了交易成本;使用生态环境要素的代价构成了环境成本;耗费“可持续性”要素的代价构成了代际成本。随着成本的广义化,当形成比较优势的成本由“生产成本”拓展为“全成本”之后,“全成本”才是一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于是,可将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理解为“广义比较优势”。需要特别指出,对国际贸易进行全成本分析并不是要彻底推翻经典的比较优势理论,相反它恰恰是要在坚持与继承比较优势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尝试从成本视角拓展其外围保护带,形成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学说。正如王文先、王孝松(2008)[25]所言,比较优势概念揭示了国际贸易起因和影响的一些最为重要的东西,在许多与现实世界相符的假定之下,该理论本身仍能够成立。若以“国际贸易的全成本论”为指导,一国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时,必须综合权衡“全成本”的各类子成本,尽可能统一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短期理性与长期理性,谋求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为此,具体的战略和政策可包括:(1)以系统观念认识对外贸易中的成本和收益;(2)理性参与国际分工,谋求基于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3)制度创新和其他手段密切配合,谋求基于交易成本的比较优势;(4)逐步完善环境价格形成机制,谋求基于环境成本的比较优势;(5)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谋求基于代际成本的比较优势(杨青龙,2012)。[26]注释:①为了简单起见,此处不分析国家、产品和要素的多维(大于二)情形。但不难证明,将这里的要素拓展为三种甚至三种以上,基本结论仍然成立。④关于“可持续性”为何也是一种要素,可参阅拙文《基于“可持续性”要素的比较优势理论拓展》,“第十届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会议暨2011年中国国际贸易学科发展论坛”会议论文集,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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