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经济为样本,通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定量研究信息化对工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效果。研究发现信息化已经改变了工业经济增长的来源,对工业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显著,而且信息化已经成为工业经济体实现规模报酬递增的重要途径,这对新常态下推动工业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引言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发展方式;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同步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信息技术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产业新体系的重点领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则”。利用信息化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工业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核心问题。对此,本文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为样本,对信息化促进我国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最终表现形式,即影响“工业经济增长”的效果进行了测算,以期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宏观调控,精准调控措施”战略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文献综述
自1987年获得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罗伯特·索洛(Robert Solow)提出“生产率悖论”(productivity paradox)以来,学者们围绕“信息化与经济增长”展开了大量研究,但是早期的研究Solow(1987)、Bryjolfsson(1993)等发现信息通讯技术(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简称ICT)与经济增长并不存在正向的相关性。但随着信息技术相关统计的完善,Gavin(1998)、Oliner(2000)、Francesco Venturini(2009)、Carmen Berne(2014)、aier(2016)等研究发现信息通讯技术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国外的经验表明,研究这一领域问题的关键在于准确测量ICT投资与资本存量,但是目前国内在工业经济的统计上,并没有以ICT为统计口径的官方数据,而且ICT投资本身所具有的高折旧率和价格下降迅速的特征会导致对ICT资本存量的估算存在较大主观性。对此,国内学者往往采用不同的方法来估计信息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例如李晓西(2001)从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的角度,荣添(2006)从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增加值的角度,孙琳琳(2012)从ICT投资核算的角度,孔令孜等(2015)从信息化的关键表征变量(信息化投资、互联网用户数以及教育等)的角度来测算信息化的贡献,由此可见,由于国内衡量信息化的标准差异较大,因此不同研究成果之间很难进行直接比较。尤其最近十余年来信息化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差异非常大,仅通过单一样本数据很难客观反映信息化影响经济增长的实际效果,会掩盖横截面地区差异的影响,这些问题都已严重影响到对信息化贡献程度的判断。因此,本文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工业经济为样本,利用信息化发展指数(IDI,Informatization Development Index)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对信息化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最终表现形式,即影响“工业经济增长”的效果进行测算,以期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更加客观的量化关系基础。
模型、方法及数据
(一)模型设计与数据
将传统的C-D生产函数Y=A(t)KαLβ中技术进步A(t)分解为信息化引起的技术进步A(I)和非信息化引起的技术进步A0两部分,假定非信息化引起的技术进步A0是希克斯(Hicks)中性的技术进步,对信息化引起的技术进步在数学上进行模拟,即A(I)=Iγ的形式。这样新的C-D生产函数转变为Y=A0KαLβIγ,取对数后得双对数模型,其中α表示产出对资本的弹性,β表示产出对劳动的弹性,γ表示产出对信息化的弹性。
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00-2011年各地区工业就业、工业产出数据来源于《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以及历年统计年鉴,各地区信息化发展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科研所历年信息化统计监测报告,工业资本存量数据利用永续盘存法(PIM)计算而得。
(二)单位根和协整检验
1.单位根检验。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采用允许存在相同根单位根的LLC(Levin-Lin-Chu)检验和允许存在不同根单位根的Fisher-ADF检验,检验发现非平稳的各变量在经过一阶差分之后都变成平稳的,如表1所示。
2.协整检验。对面板数据运用Kao Residual方法进行协整检验,发现各变量间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假设在5%水平下可以被拒绝,如表2所示。
(三)模型回归分析
回归采用允许模型存在截面异方差的Cross-section加权广义最小二乘法(GLS)进行,变系数固定效应模型的多余固定效应检验F值为2.524767,P值为0.0000,回归系数均显著。对K和L的系数做Wald线性约束α+β=1检验,发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应该拒绝“产出关于资本和劳动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如表3所示。
主要结论
信息化已经成为我国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在全国31个省级地区,信息化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全部显著,说明信息化已改变工业经济增长的来源,成为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信息化产出弹性的全国平均水平为1.17,即当信息化增长1%,产出增长1.17%,这意味着,信息化可以成为促进我国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信息化比资本和劳动要素推动经济增长的效率更高。信息化产出弹性的全国平均水平为1.17,高于资本的产出弹性(0.56)和劳动的产出弹性(0.12),这说明工业产出增长对信息化要素的变化更加敏感,这意味着如果要推动工业经济增长,提高信息化水平比增加资本或劳动要素投入的效果更好。
信息化已成为工业经济体实现规模报酬递增的重要途径。从全国平均情况来看,工业产出对于资本和劳动已呈现规模报酬递减的特征(α+β<1),这可能是由于为应对金融危机,2008年四季度我国推出了4万亿投资刺激计划,资本投资量在工业经济领域短期内骤增导致资本边际产品显著下降所致。但是,信息化明显使工业生产函数呈现出规模报酬递增的性质,这意味着如果期望工业通过获得规模报酬递增(边际产品不会递减)的好处来保持高速增长,继续增加资本和劳动投入的办法已很难实现,但信息化具有能使工业经济体实现规模报酬递增的能力,这对促进工业保持高速增长尤为重要。
信息化推动工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潜力巨大。在我国31个省级地区中,信息化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全部显著,并且边际产出效应(即“产出弹性”)已经大于资本和劳动,这意味着信息化推动工业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工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资本和劳动要素投入的依赖程度下降)的作用显著。由于目前我国信息化整体发展水平仍然偏低,未来仍将有很大的潜力有待释放,因此说,信息化促进我国工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潜力巨大。
信息化是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指由资本、劳动要素高投入、高消耗推动的数量型增长转向由规模经济、技术进步、效率提高等因素推动的质量型增长。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信息化的产出弹性已经大于劳动和资本的产出弹性,并且是工业经济体实现规模报酬递增的重要途径,而这正是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影响因素。信息化发展指数所衡量的“基础设施指数、产业技术指数、应用消费指数、知识支撑指数和发展效果指数”五方面指标中,除个别指标与要素投入存在一定关系之外,大部分指标与要素的投入关系并不十分紧密,相反却与技术进步、规模经济、效率提升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因素恰恰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因此说,如果想要提速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进程,信息化是一个重要的着力点。
作者:龙飞 来源: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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