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研活动对资源的依赖性日益加强。在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中,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是影响科研活动有序开展的重要因素。二战以来,科研领域的竞争,不仅表现为对科学发现优先权的争夺,更表现为对稀缺科研资源的争夺。20世纪80年代,备受美国公众关注的萨默林事件,主要是年轻的生物学学者萨默林为了获得科研基金的支持,伪造科研成果。随后曝光的科研欺诈行为的诱因虽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归根到底都是对有限科研资源的争夺。
国内外有多位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科研道德失范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治理对策。NicolaLa-ceteray、LorenzoZirulia曾用博弈模型分析了科学不端行为1,朱家德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学术失范现象0,张建华从成本收益比较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学术腐败产生的根源和对策H。这些研究的共同特点是,从经济学的某一具体理论视角出发,讨论科研道德失范现象的原因,并从教育培训、惩治处理、发表出版等角度,提出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对策。本文将综合经济学的几种不同理论,分别从新古典经济学、行为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科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探讨科研道德失范的产生根源和治理对策。
1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的新古典经济学解读
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认为,人们经常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有所预期,并对成本和预期收益进行比较,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倾向于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作为“理性人”的个体和法人,-般按照利益最大化这一原则进行选择。
(1)“理性人”的个体一科研人员的行为选择
权衡收益和成本是科研活动的主体一科研人员进行选择的前提。对此,法律经济学家RichardAllenPosner提出,科研人员在做出有违科学共同体规范的行为时,通常要在这些行为的“预期收益”和‘‘成本”间进行权衡4。在‘‘预期收益”相同的情况下,科研道德失范成本的大小,是决定收益能否达到最大化的关键。显然,失范成本越低,因失范而获取的利润就越高。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的成本,包括现实成本和预期成本,现实成本是指实施失范行为可能要付出的成本,包括行为性成本、物质性成本、心理性成本等;预期成本是指失范行为可能会受到的舆论指责、法律制裁、声誉受损等而付出的成本。只有当科研道德失范行为被社会发现并认定为失范行为时,预期成本才会付出,否则失范行为只有现实成本一项。而对于科研道德失范行为者,其现实成本的付出本来就远远少于常规研究者的现实成本。同时,如果社会对于科研道德失范行为没有给予适当的舆论谴责、法律制裁或使其声誉受损,预期成本则为零,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的总成本将达到最小,个体获得的利益将达到最大。因此,在没有社会监督和处罚的环境中,科研道的失范行为将有可能成为个体行为选择的方向。
科研活动是群体活动,科研人员之间有相互联系和影响。面向由多个个体组成的群体,理性行动理论认为,在多数情况下,行动者之间经常交换资源,以此来满足双方的利益,这是行动者相互依赖的起因。在科学界获得同行承认是科研人员进入科学共同体的“硬通货”获得科研资助、科研成果发表是科研人员积累科学资本的基础,而同行评议是进行遴选资助对象和评价科研成果水平的必要手段。然而,由于科学界的利益相互交叉,在基金申请、课题验收、成果发表、奖项申报等环节,相互依赖而形成的“相互关照”成为一部分科研人员的潜规则,这种有悖科研道德规范的行为,失去了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成为科研人员科研道德失范行为产生的诱因。
(2)“理性人”的法人一科研组织的行为选择
法人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规章来规范整个组织的行动,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指向三种不同形式的“最优”:个人最优,即每个行动者所得到的利益,明显大于他为共同行动付出的代价;效益最优,法规确定的权利分配能够使法人的效益最大化;影响力最优,偏重于掌握资源价值最大一方的权利分配是最优状态。在法规制定和实施中,有实力的行动者往往占据主导地位,他们能够创造出一种权利分配系统。
在科学界,科研院所、大学等机构是从事科研活动的法人,也是对各类科研失范行为进行受理、调查、处置的主体。在政策制定和实施时,这些机构会坚持“影响力最优”和“效益最优”的原则。对于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如果采取高调的、舆论参与的处理方式,往往会损害组织的声誉,体现在组织内部震荡、组织的声誉和品牌受损等方面,这一成本是显而易见、立竿见影的。而严肃处理带来的收益,如学术风气的净化、创新能力的提升、学术成果的丰产等,一般是潜在的、长期的。组织机构往往对科研道德失范行为采取冷处理的方式,这种行为决策未能起到遏制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的作用,反而降低了个体的失范成本,纵容更多的科研人员选择了失范行为。这也是多年来国际上学术机构处理科研失范行为的基本共识。因此组织在处理科研道德失范行为时应更多地从长远利益出发,制定相应措施,实现“影响力最优‘效益最优”和“个人最优”的平衡。
2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相比,行为经济学注重运用试验来揭示人的偏好、信念、认知等对其行为的影响,认为人是非理性的,人们容易受到周围环境、个人情绪、目标期望及其他非理性因素的影响,而这些行为是有规律可循,是成系统的,是可以预测的。具体而言,包含展望理论、锚定效应、诱饵效应和金钱悖论。
展望理论(prospecttheory):人们关注的是相对于某个参考点的“财富”变动而不是最终“财富”水平的效用。对于科研人员而言,科研财富积累的过程,就是他在科学共同体内学术声誉提升的过程。按照展望理论,在科研活动中,科研人员更加关注的是相对于过去某时间点的声誉提升,而不是科研生涯结束时的声誉状态。也就是说,科研人员更加关注的是在可预见的时间内,自己在科学共同体内的声誉提升状态,而不是盖棺论定时的声誉水平。因而,科研人员设法提升自己在短期内的声誉,甚至敢于突破学术道德边界,选择有悖于科研道德规范的行为。
锚定效应(anchoringeffect)是指当人们需要对某个事件做定量估测时,会将某些特定数值作为起始值,起始值像锚一样制约着估测值。在做决策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给予最初获得的信息过多的重视。在科研活动中,当科研人员发现,可以通过较为简便、省力的方式提升自身在科学共同体内的声誉,而由此付出的成本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时,这一产出/成本比例会在科研人员的心目中形成印记(锚定),随后的科研活动也会参照这一“锚”而进行,这成为随后科研活动的重要参照系。
诱饵效应(decoyeffect)是指人们对两个不相上下的选项进行选择时,因为第三个新选项(诱饵)的加入,会使某个旧选项显得更有吸引力。被“诱饵”帮助的选项通常称为‘‘目标”,而另一选项则被称为“竞争者”。用诱饵效应解释科研道德失范行为,我们可以将规范的、道德的、负责的科研行为看作‘‘竞争者”,而把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看作“目标”,那么,在科研活动中,科研人员面对的“诱饵”包括:短期内科研成果的增加、科研声誉和职称层次的提升、奖励资金的获取,对科研失范行为的失察,等等。如果没有“诱饵”的加入,科研人员应该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规范的、道德的、合法的科研人员;当诸多‘‘诱饵”加入后,科研人员经常会毫不费力地捕获科研道德失范行为这一“目标”。
对科研道德失范行为及时有效的处理,会对科研人员发挥引导作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手段往往会有不同的效果。行为经济学中的金钱悖论(mon¬eyparadox)涉及到人类行为的激励,有助于解释科研不端行为的不同处理方式及其它们之间效果存在差异的机理。金钱悖论认为,人类行为的动机有经济性的、也有道德性,而金钱动机并非最有效的激励方式。在科学共同体对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的处理中,中止或追回科研经费是常用的手段和方式,在本质上,这些方式都是一种经济手段,触及的是人们的金钱动机而不是道德动机,而作为声誉型工作系统的科学,本质上以一种道德的、负责的创造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所以,对科研道德失范行为,尤其是科研不端行为的惩戒,采用经济手段虽直接、短期内有效,但在长期内的效果并不理想;恰恰相反,诸如科研道德教育、特定范围公开等方式虽然在短期内见效慢,但在长期内具有较好的效果。
3科研道德失范的信息经济学研究
二战以来,大多数国家特别是美国对科学的支持体现了西方经典科学政策思想中的“科学例外论”,即“为繁荣而自主”的模式“为繁荣而自主”模式的基本观点是,科学之“好”可以保证科学之‘‘用”,亦即基于科学研究所具有的特殊性,只有让科学家在研究中拥有充分的自主性,政府资助的研究才能得到健康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国家经济繁荣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目标0。由此,政府和科学之间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即‘‘科学的社会契约”,其基本机制是,政府承诺资助由科学家认可的最值得支持的科学研究,科学家则承诺为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科学发现之流&]。在实际运行中,政府与科学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一委托代理关系,政府作为委托人,将资源交付给作为代理人的科学界,科学界使用这些资源以实现政府的目标。在政府和科学界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并由此产生“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选择的“代理人”并非最好或最合适的,和“道德风险”(moralhazard)代理人谋取私利。“逆向选择”发生在签定委托一代理合同前,而“道德风险”则发生在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后。
“逆向选择”是指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差的商品总是将好的商品驱逐出市场。在特定国家政府与科学界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事实上也构成了一个巨型的‘‘市场”,而这个市场的‘‘买方”,是对科学成果和创新人才有着巨大需求、同时掌握着巨额财政资源的政府,而‘‘卖方”是垄断着科学知识生产的、分布广泛地科学共同体。在这个市场内部,缺乏专业知识的政府与作为知识权威的科学界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在政府将发展科学的任务委托给科学界时,需要同行评议等有效的遴选机制,以保证遴选出来的是最具专业能力的合格的代理人,即便遴选出来的代理人是正确的,政府还需要一种好的激励机制,以保证科学家努力工作并与政府利益保持一致°8。从实际结果看,政府在科学界遴选出的‘‘卖方”往往并不是同行业领域中最优的。究其原因,是因为作为买方的政府,往往以平均“价格”出价,而最优秀的卖方(科学家)愿意承担的价格往往高于这一平均水平,这就无意中把在科研方面最卓越的科学家和研究机构排除在委托代理的“市场”格局中,留下来的往往是在信息收集、关系维护、公关运作等方面更胜一筹、而在科学研究方面并非最优的科研人员和团体。
“道德风险”是指代理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委托人或其他代理人效用的行为。当委托人面临信息不对称时,代理人往往可以选择道德风险行动。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代理人利用自身拥有而不被委托人观察到的私人信息,改变签订合同前的行为模式,从中获取更大的预期收益。美国科技政策专家丹尼尔•格林伯格认为,二战后美国的科研经费稳步增加,但有人却把科学技术事业变成一个“聪明的敛财机器”,某些科研机构把能否获取更多的经费作为招聘和晋升的条件,其结果是研究的质量受到损害。由于企业的盈利价值观已经渗透到科学界,科学研究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在一拥而上争取经费的过程中,科学研究日益面临道德滑坡的危险,科学家甚至毫不犹豫地去做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在各国的科学项目运行中,涉及道德风险的案例层出不穷。对此,马克斯•韦伯、默顿等正是从这一角度提出,科学家要坚持普遍性、公有性、无利益性、系统的怀疑主义、独创性、谦虚、理性精神、感情中立、尊重事实、不弄虚作假、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人道主义、有责任性等信念和精神。
4科学经济学视野的科研道德失范
科学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科学问题的经济学分支,美国哲学家皮尔士被公认为科学经济学的先驱。在1879年发表的《关于研究的经济学理论的注记》中,皮尔士用后来被称为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探讨了科研活动的成本与收益,提出边际收益递减和边际成本递增是科研活动的普遍规律,并且只有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研究的收益实现了最大化。皮尔士的研究奠定了科学经济学的基础o“所有的科学都展示这一相同的现象,人生进程概莫能外。刚开始的研究总是非常容易出成果,获得的经验也往往影响重大;随着研究的深入,新发现的取得越来越难,其价值也越来越小,直至人们最终终止这一领域的研究”M。在研究项目推进的过程中,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动态变化规律。在边际成本增大到不得不终止科研项目的时候,科研工作者有可能通过隐蔽的欺骗和剽窃等行为来增加边际收益,以便延续科研自身的科研生涯。
在20世纪,对科学、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学院科学、工业科学与军事科学各自的职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开发的各自特征和线性关系等问题,科学经济学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借鉴科学社会学的成果,对科学研究的激励结构做出了有说服力的论证。建立在优先权基础上的科学研究,其报酬结构最明显的制度特征是‘‘胜者全得”现象和科学研究的“马太效应”这两种现象对科学家的行为和科学研究资源的配置效率产生了重要影响。“胜者全得”现象使科学家从事研究时要冒很大的风险。有些科学家因科学发现优先权得不到承认,产生了默顿称之为“退却主义”的行为,另外一少部分科学家则表现出了剽窃等科研道德失范行为。建立在优势累积基础上的“马太效应”使得部分不具优势的科学家逐渐在科学共同体内被边缘化,但当科学成为一种生存方式和谋生手段时,这些科学家会采取一些失范行为逐渐积累自身“优势”,以便在新一轮的资源配置中占据先机。
5科研诚信制度变迁的制度经济学解释
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就是指从一种制度安排,经过人们的创立、创新、完善、更改、替代、转换、废除、修正等各种方法而变为另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或提高制度的成本与收益(直接的与间接的、物质的与精神的、短期的与长期的)比。制度变迁本质上是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
制度变迁存在“路径依赖”的现象:今天的制度创新受以往制度的影响,一个国家一旦形成某种特殊的发展轨迹以后,无论是好是坏,都有一种沿着这种路径走下去的‘‘惯性”一沿着既定的制度方向或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并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方向或路径往下滑;还有可能会被锁定在某种制度无效率的状态之中。任何一项制度一旦实行开来,将会导致一种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沿着某种方向或路径运作的制度,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或自行发挥自己的影响,由此制约下一轮的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有助于解释科研道德失范行为的治理问题。长期以来,科研作为相对自主的领域,政府除了在学科规划、资源配置等方面提供支持之外,对于科研道德失范行为,通常在科学共同体内部进行处理,行为人所隶属的“单位”一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研发企业一是科研道德失范行为受理、调查和处置的主体。政府重点对设置的重大专项科技计划(863、73等)实施过程中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监管。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奉行这种不干预政策,多数法律法规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和处理认定,呈现出语焉不详的现象,在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出现后往往找不到处理的法律法规依据,这是一种政府“缺位”的现象。同时,国家在科研不端行为监管方面,通常是政出多门,不同部门、组织之间就同一问题进行多重博弈,存在着顶层机构缺位、制度建设滞后和日常监管错位等现象。路径依
赖也体现为,影响科学研究和资源配置效率的科研组织的制度变迁滞后。当科研不端行为影响到国家创新体系的良性运行和知识创新的整体效率时,上述问题需要迫切解决。
总之,科研管理制度创新的空间虽然很大,但科研管理中的路径依赖现象,使传统的学术管理、科研诚信等制度的调整步伐缓慢,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学研究中诚信文化的形成、科研道德的彰显、学术规范的推行,以及知识创新整体效率的提升。
6结束语
科研道德失范作为知识生产过程中的-种现象,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上文从经典经济学、行为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科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四个角度,对科研道德失范现象的成因和治理进行了分析。其中,经典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视角,侧重于微观层面,重点分析了个体科学家和科研机构在科研道德方面的行为机理;信息经济学和科学经济学侧重于中观层面,重点讨论了科学共同体和政府部门之间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利益关系及其对科研道德的影响;制度经济学侧重于宏观层面,重点阐释了科研管理制度变革中路径依赖现象。上述三个层面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学术道德失范的经济学解释。
从经济学的角度观察科研道德失范现象,以下几个方面不容忽视。第科学界的自治性。长期以来,政府和科学界通过委托-代理方式开展科研工作,政府对科学研究的投资和科学界的自主自治,是保障科学繁荣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大多数时候是“和谐相处”,但当科研投资的规模逐步扩大、科研不端行为大量涌现,科学界无法通过内部方式有效处理这些不端行为时,政府在规制层面的介入似乎成为必然选择。这也暗合了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这一潮流。第二,当代科研活动中科研人员的行为机理。获取科学发现的优先权、提升在科学界的声誉水平,是科研人员的基本追求,而这些追求,都建立在强有力的研究资助基础上。当项目和资助关乎科研人员的生存和发展时,对项目和资助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这时,经济学中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科学研究中的‘‘声誉最好化”,一定程度上会主导科研人员的行为选择。第三,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机制。传统的科研不端行为治理,呈现出由科学界主导、以批评教育为主要手段等特点,这符合‘‘学院科学”的特点。在“后学院科学”时代,科学的资助结构、运作方式、奖励体系等发生了变化,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机制也应有所变化:治理主体方面,应该寻求科学界、政府和边界组织的多方协同;治理方式方面,应考虑经济、声誉、制度等多种方式的结合,考虑不端行为的事后惩戒与科学奖励系统的革新同步调整。
总之,经济学是观察科研道德失范问题的一种视角。对科研道德失范问题的全面观察和治理,需要站在系统的立场上,进一步综合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科技哲学及政策科学的相关理论,进行更加全面的分析和解读,提出更加全面的观点和系统化的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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