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范文 > 经济论文

劳动有价值还是劳动力有价值—兼与关柏春同志

2022-10-21  本文已影响 428人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

摘要: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商品,具有价值;劳动作为流动状态,本身没有价值,但可以创造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下,劳动力也可以成为商品,因而具有价值,而劳动本身也没有价值。

关键词:劳动力商品;劳动力价值;劳动价值

 一
  关于劳动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问题,从古典经济学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再到当代西方经济学,一直争论不休。我国经济学界在近2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对这个问题进行过争论,基本上达成了三项共识:第一,劳动力成为商品是雇佣劳动制度的产物,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力不可能成为商品,因而也就不具有价值;第二,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共存,其中个体私营 企业 仍然实行雇佣劳动制度,“三资”企业更是如此,因此在这些企业中的职工仍然是雇佣劳动者,其劳动力仍是商品并具有价值;第三,在雇佣劳动制度下,职工的劳动力是商品,其价值是指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其使用价值是指职工能从事劳动、作为具体劳动它能创造新的使用价值并转移旧价值、作为抽象劳动它能创造新价值,其超过劳动力价值部分就是剩余价值。
  我认为,以上三个共识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因此必须坚持。
  第一,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 自然 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问的物质变换的过程。www.lunwen.net.cn”“我们要考察的是专属于人的劳动”,不是指蜘蛛结网、蜜蜂筑巢那种本能的活动,当然也不包括牛耕田、马拉车等活动。
  第二,恩格斯指出:“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反杜林论》)也就是说,不是用来交换的物品就没有必要借助于价值,也就是无所谓价值。因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 政治 经济学批判大纲》),不构成这样的关系,也就无所谓价值。
  第三,马克思用他的“劳动二重性”理论,来说明商品具有两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指出:这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当然也是理解他的劳动力价值理论的“枢纽”。
  第四,关于劳动力商品价值理论,马克思在他的早期著作中是用“劳动商品”、“劳动价值”来表述的,基本上因袭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提法,但是后来感到这种提法有错误,从逻辑上说是陷入“循环论证”,说明不了任何问题,特别是按这种提法,就不能论证剩余价值的源泉;因此马克思提出“劳动力”和“劳动”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劳动力是指人类劳动的能力,是一种“潜在形态”,劳动是指人类劳动力的“流动状态”,价值则是人类劳动的“凝固状态”,于是形成了 科学 的劳动力商品价值论。恩格斯后来指出:劳动力与劳动只是一字之差,但内涵不同,“这里并不是纯粹的咬文嚼字,而是牵涉到全部政治经济学一个极重要的问题。”
  第五,关于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价值决定,马克思指出: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决定一样,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社会劳动决定的,具体包括劳动者及其家庭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和必要的学习和培训费用,其货币表现形式叫做工资,但工资只不过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转化形式而已。(参见《资本论》第1卷第6篇)


  根据以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劳动力商品价值论的基本原理,我认为关柏春同志在《经济经纬》2006年第2期发表的《劳动有价值还是没有价值?》]一文中的有些观点似有可商榷之处:第一,作为经济学范畴,劳动和劳动力应当如何定义?两者有何联系和区别?马克思的定义和论述是否科学?为什么?第二,关文中的“个人劳动;货币工资”的表述公式,与马克思的“工资是劳动力价值和价格的转化形式”的表述有何不同?为什么?第三,关文中指出:“有些人以劳动商品的特殊性为由否认劳动具有价值,并用土地有价格而无价值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这当然是不正确的,但不能由此证明“劳动具有价值”就是正确的,因为劳动和土地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第四,关文提出:“所有作为商品的劳动产品都是有价值的,而劳动本身却没有价值,岂不怪哉?”当然,按照关文对“劳动”的理解,这的确是令人感到奇怪,但是如果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劳动是指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它处于“流动状态”,尚未凝结成为价值,只有凝结在产品中去的时候,这个劳动产品当然具有价值,这也就不足为怪了。第五,关文强调:“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没有价值是以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没有作为商品这种社会现实的前提的,离开了这种社会现实就不能说劳动没有价值了。”如果这个表态是真实的话,那么前面讲的五条“共识”也就不存在什么分歧了。问题在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如何认识呢?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制度下的劳动力是否仍是商品?这是我国经济学界近20年来争论的重要问题之一。从关文的论证中可以看出他的答复是肯定的,只不过认为是“劳动”成为商品而不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因为“劳动有没有价值,这是被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而不是由它本身所能决定的。”人们不禁要问:作为处于“流动形态”的人类劳动力成为商品,处于“潜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难道不是商品吗?!如果认为处于“流动状态’,的尚处于流过程中的“劳动”成为商品并具有价值,而处于“潜在形态”已真实存在的“劳动力”却不是商品从而没有价值,这如何自圆其说呢?!
  其次,与此相联系的有一个“劳务”(或服务)的商品价值性问题。过去我国经济学界在苏联《 政治 经济学教科书》的影响下认为“劳务”可以成为商品,但并不创造价值。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有两位青年学者对此提出挑战:一是何小峰的《劳务价值论初探》(载《经济研究》1981年第4期),二是李江帆的《服务消费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载《

  中国论文网(www.lunwen.net.cn)免费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目录,论文查重入口,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职称论文范文,论文摘要,论文文献资料,毕业论文格式,论文检测降重服务。 返回经济论文列表

展开剩余(
劳动经济学和劳动就业概论那个简单一点(劳动经济学填空题)上一篇: 经济学的划分(经济学课程内容简介)下一篇:

继续阅读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