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实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几种无效经济活动的剖析,分析这 些无效经济活动可能对国民经济核算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提出总产出和GDP进行当期修正和 事后修正的建议,很有现实意义。
这里所说的"无效经济",是指发生在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中的无效的、甚至有害的经济活 动,它按活动者的原定意图,通过物质和劳动的投入,以某种预定的方式进行,但最终却没 有达到预定的效果,或者在其达到预定目的和效果的同时,对以往经济活动创造出来的、已 经存在的物质性或服务性成果产生副作用或造成破坏。它完全不同于各种"地下经济" 活动。由于这些经济行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总产出和GDP等国民经济核算总量指 标的不准确、不真实,有损于国民经济核算在生产、分配和使用三方面的等价。因此,对这 些经济行为的分类剖析,对提高国民计量经济核算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 核算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1工业生产中的无效经济行为。如生产废、次品的经济行为等,这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 原因:(1)由于原材料等的质量不过关;(2)由于产品设计方面存在缺陷;(3)生产技术不过 硬;(4)工艺过程出了问题;(5)管理等其他方面存在漏洞。废品的出 现是和人们生产的意愿相反的。但是,这种经济活动虽然产出了与人们意愿相悖的"成果" ,却同生产的合格品一样,耗费了一定的经济资源如料、工、费等。从整个国民经济来 看,这种行为耗费了有效的生产成果,产出了无效成果,并没有增加任何社会财富,是一种 浪费和损失。但从生产企业的角度来看,生产中发生的这些成本可以分摊到本期经济活动产 出的其他合格产品上去,并通过合格产品的销售而收回全部(含废品的)生产成本,生产废品 而造成的损失也因此被收了回来。于是,生产废品的劳动也成了"有效劳动"。实践中将分 摊在企业合格品上的这些"附加价值"彻底剥离是可能的,那就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中扣除由于生产废品而发生的费用--这就意味着企业的 总产出要相应减少,否则,就是将"无效劳动有效化",这同国民经济核算所计算的"社会 产品"的定义是相左的。如果企业不提高其合格品的出售价格(将损失"内部消化"掉),从 价值上看总产出虽然没有虚胀,不用从其销售收入中作废品费用的扣除。但从投入产出的角 度看,将产生企业实物投入与产出上的不对应,即实物投入多,实际产出少,相应地,当期 的GDP(即企业的增加值)就要减少。如果不将生产废品的成本计入产品的总价格中,那么至 少应将投入的物质产品作为企业资产和国民财产损失来处理才比较恰当。建筑业和农业中无 效经济活动的计量同于工业,不再赘述。
2商业经济活动中的"价格战"和削价处理也是一种无效经济活动。这里说降价销售和削 价处理是无效经济活动,并不是就经营者的经营目的(比如薄利多销、占领市场、消除积压 等)而言,而是这种活动对在全社会核算总产出时的影响而言的。因为这些活动可能使得社 会产品价值在生产分配和使用全过程中产生不对称。通常,商业部门经销的是工业生产活动 的成果,包括国内生产的和进口的。为便于说明问题,这里假定国内商业部门经销的 商品都是国内工业企业当期生产的,并假定各商业企业不会将商品降价或削价的损失转嫁到 所经销的其他商品上去(实际上,由于激烈的价格竞争,一些企业要转移这种损失也 是困难的)。当工业企业生产过程完成以后,其最终产品的价值便按照出厂价格(市场价格)被计入总产出之中,从而计入了本行业乃至全国的工业总产出之中。经过流通环 节的劳动,商业企业出 售商品的价格高于其购进价格(工业企业的出厂价格,加上运输邮电费),由此产生商业总产 出和增加值。而这部分价值是通过消费者(购买者)的支付得以实现的。因此,一种工业产品 的供给(工商业部门的出售)和需求(生产者和居民的购买)在实物数量上一致,同时该产品的 供给价格(出厂价格加流通价格)也与其需求价格(购买价格,也即出厂价格加流通价格)一致 ,从而达到商品实物量与其价值量在生产、分配和使用三个阶段的完整与统一。但是,商业活动中的"价格战"和商品削价处理会打破这种完整统一,当商品被以等于或低 于其购进价格出售(商品经销如此行事时,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无效活动)后,无论是站在 供应者还是站在购买者的角度,从实物形态考察的商品数量仍没有改变,即商品实物量供需相等。但从价值形态考察,商品的供需数量就不再 相等,即生产者和消费者购买同样数量和质量的物品的支出减少了,或者说支付同样数量的 花费购买到的商品数量增加了。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从生产、分配和使用三个 环节按价值量计算得到的总产出和GDP就不会再相等,按支出法计算的GDP相对较小。
3银行利率调整。金融业的总产出通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金融媒介的服务产出=(应收贷款利息-应付贷款
利息)-(贷款额-存款额)×参考利率
这里的"参考利率"可用银行间的拆借利率或中央银行的贷款利率作为计算依据。但银行业 毕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产出的大小同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高低密切相关。在银行业务量 和参考利率不变(假定存贷规模相等)的情况下,即银行的劳动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的调整 将会使其总产出发生变化,进而使其增加值发生变化,并影响国内生产总值的规模。从国民 经济核算的角度来看,银行利率的调整是一种"无效经济活动"。它对总产出的影响一般有 以下几种情况(设Lr为贷款利率,Dr为存款利率,P为产出):(1)贷款利率Lr提高,存款利率Dr不变,则产出P增大;(2)Lr提高,Dr下降,则P增大得 更多;(3)Lr不变,Dr提高,则P减少;(4)Lr下降,Dr提高,则P减少得更多;(5)Lr和Dr 都提高,但前者的提高幅度高于或等于后者,P也增大;(6)LT和Dr都提高,但前者的提高 幅度明显地低于后者,则P减少;(7)Lr和Dr都降低,但前者降低的幅度高于或等于后者, 则P减少;(8)Lr和Dr都降低,但前者的降低幅度明显地低于后者,则P增加。
可以看出,只要对银行的利息率进行调整,就可能会对银行业的总产出产生影响,而总产出 的这种增加或减少,同银 行的服务量的大小毫无关系。我国曾在1年内7次降息,美国更 是在1年之内11次降息。不论这些措施是否达到了调控宏观经济的预期目的,它们都使得调 息期内的金融业总产出及增加值产生了"无效变动",背离了客观实际。
4城市建设中经常发生的"垒了拆,拆了垒"和"挖了填,填了挖"也是"无效经济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 国的城市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城市数量增加,而且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城市的品位也 有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然而,"垒了拆,拆了垒"和"挖了填,填了挖"就 成了这个 大背景下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通常人们看到的往往是新建的高楼、扩宽的马路、如流的人 群、如织的车辆、日益丰富的现代化城市生活。但很少有人注意与此相伴而生的"无效经济 活动"及其对国民经济核算的影响。这种无效经济活动的产生多半是源于城市规划的短视和 不科学,源于城市建设和管理上的无序,源于施工组织的混乱。这种无效经济活动的进行是 以破坏已有的、计入GDP的经济活动成果为代价的。比如修筑一条城市道路,路基整平、路 面铺上了沥青或水泥、人行道上也铺好了水泥砖,总之,一条道路已经完成。道路两边也相 继出现了店铺等。这条完工的道路和新建的店铺作为当期完成的社会产品其价值便被计入国 民经济总产出和GDP之中,但事情并未到此结束。过不多久,人们接着进行道路绿化,将两 边的人行道挖开,埋上树桩或低矮的灌木丛、铺设电缆、安装电灯、铺设天然气管道或暖气 管道等。这种情况在全国有许多城市中并不少见。从经济意义上来讲,这种活动存在着如下 弊端:(1)产品价值的多次重复计算。这种活动不会 增加社会产品的实物量,在活动中被破坏的产品(比如道路)已在其建成时计算了价值,在拆 除时要计算其被拆除的价值,当其被复原后,复原的价值仍然要再计算一次。(2)这样的 行为反复浪费我们有限的物质资源,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3)容易产生经济漏洞,极少 数人中饱私囊,并因此而"先富起来"。
5铁路客运业务调价。在限制性生产概念下客运业的活动是不创造价值的,因此也不存在总产出和增加值的计算问题。但是按照现今的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客运业的活动收入必须纳入整个国民经济的核算之中。这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不需赘言。但问题是客运部门也在按"市场规律"办事,在客运高峰时涨价,而在客运淡季却不降价。价格保持稳定,当客流高峰时,每一列车都是人满为患,在不增加任何成本、不提供任何更加优质的服务(相反旅客们 受到了更加劣质的待遇)的情况下,铁路部门已经收益颇丰,这符合市场规律。如果由于客运服务供不应求,在保证服务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涨价来调整供需关系也是可以的,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然而,现实中的情况却是旅客越多获得的服务越差,铁路部门赚得钱越多,越要提价赚更多的钱。从"绿色GDP"的观点来看,这样得到的总产出和增加值是完全有害的。
6行政事业性活动中的无效经济活动。和上述几种活动相比,行政事业性活动中的无效经济活动更不易被人察觉,如"待业"或"隐性失业"等。这里所说的"待业",是指在行政事业机构供职的在业人员等待工作的一种状态,即人们通常所说的"隐性失业"状态。但它和一般经济意义上的待业或失业之间有根本的区别:通常的待业或失业是一个没有收入的痛苦等待的过程,而这里所说的"持业"或"失业"则是一种拿工资不干活或少干活的"休闲状态"。在我国,在精简机构之前,政府部门"待业"人员近乎一半(以机关人员减半后一切工作仍能正常甚至更加高效的运转为检验标准),其活动的无效性由此可见一斑。即使到今天,行政事业机构中的无效活动仍然随处可见。
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待业"现象,不仅存在于行政事业机构之中,而且也广泛地存在于公有企业之中。前些年在企业实行的"减员增效"实质上可以看成是为消除、至少是减少无效经济活动而采取的措施之一。
综上所述,无效经济活动大量存在于国民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它们的发生和存在对总产出、GDP及国民财产核算的客观和真实都产生影响。因此,笔者建议对既往的总产出和GDP采取"适时修正"的办法。总的来说,适时修正至少可以在两个层面 上进行:(1)当期修正。即在国民经济核算的当期,对已经获得的核算资料进行复核,并通 过专门调查等方式取得典型材料,再结合整体情况,对总产出和GDP进行折扣计算(这种折算 只针对无效经济,而不管从其他方面考察的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和准确)。(2)事后修 正。这种修正的对象主要是建筑业。因为建筑规模巨大,问题较多,而且许多建筑活动的无 效性当期难以观察到(许多建筑产品要在一年以上才能完成;而交付使用不久,即在远未达 到预定的使用年限前,一些建筑产品就已经报废),需待事后才能判定其是否有效。
通过对一国或地区特定时期内总产出和GDP中存在的"无效"部分进行适时修正,定会增强 国民经济核算总量指标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而且有利于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科学管理,完善经 济活动成果的计量办法。
作者:赵乐东 来源:经济经纬 2003年1期
中国论文网(www.lunwen.net.cn)免费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目录,论文查重入口,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职称论文范文,论文摘要,论文文献资料,毕业论文格式,论文检测降重服务。 返回经济论文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