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工程造价管理是搞好工程建设的关键工作,它自始至终贯穿建设的全过程。为了提高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成本,各建筑工程有关参与方都必须设法对工程的成本进行有效合理的控制。本文主要着重讨论了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特点和实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控制;成本 前 言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工程造价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命脉。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就是利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合理地确定造价和有利地控制造价,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而施工过程的动态性及可变性,决定了工程施工费用,相对而言的确定性和绝对的不确定性。因此,施工阶段实施工程造价控制对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1.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特点 1.1 实施控制的周期长。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自施工准备、开工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均为其实施过程。与前期的策划阶段,中期的设计阶段和施工招标阶段相比,其控制过程长,控制节点多。 1.2 造价控制涉及的面较广。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不仅涉及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商承包范围的图纸化工程进度实现额的计量控制,还涉及到诸如材料、设备价格的确定,变更,索赔等非图纸化计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的控制。 1.3 费用支付的节点多。 施工阶段占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时问较长。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对承包商的支付或以时间节点为限,或以项目施工实施的完成节点为限,是在总费用控制基础上的多节点支付。各期支付均为造价控制的重要节点。 1.4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管理。 就整个项目的实施而言,投资额应是相对固定的,造价控制应以其既定投资额作茧自缚为其投资控制目标值。然而施工过程是动态的,建安投资成本受价格涨落, 随需求变化而更改设计标准等的影响,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根据客观市场及项目建设标准的变化作必要的动态调整。 2.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 2.1 认真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系统规划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应遵循系统规划的原则,将各种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融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充分发挥工程造价控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有的作用。系统规划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2.1.1 认真编制利于项目施工阶段性控制的施工图预算,并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核付的节点相呼应,构筑清晰的预算平台,利于工程进度款拨付的控制。 2.1.2 严格按合同约定核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图纸化计量工作满足合同要求,符合工程款的拨付规定。 2.1.3 施工过程中对于签证事项必须对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充分的阐述,规范签证,严格控制签证造价。 2.1.4 规范索赔行为。 2.1.5 有效地控制合同对价款、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条款相应事件的发生,控制额外的工程费用支出。 2.2 完善合同造价文件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应以施工承发包合同的约定为原则,根据施工实施的实际情况予以控制。实施造价控制之前应对施工承发包合同作出全面的评价,及时完善其中的欠缺之处,避免在双方的利益冲突暴露及尖锐化时再去弥补完善。对于施工承发包合同及相关造价文件的全面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2.2.1 显含价款责任条款的确定和完善。施工承发包合同对于显含价款责任条款的约定项应做到清晰、明了,操作性、制约性强。这些条款主要包括:①合同价款的确定项。该条款是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基础,其主要包含合同客体的具体内容、界面及其价格。②合同计价体系的确定项。该条款是合同价款确立的依据和标准。施工承发包合同与其他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的严密和繁琐。目前由于建设前期准备的紧迫性及较多因素的不确定,不少施工承发包合同其合同价款均为暂定价款,这进一步要求计价体系在合同约定中必须严谨,力求面面俱到,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施工费用计取标准均严格约定。即便采用总价闭口合同,也难免在工程实施中发生工程变更,从而导致价格变化的计量调整。因此严格确立合同计价体系是至关重要的。③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款的确定。在工程实施中该条款是最直接的支付约定项,严格把握及合理支付是保证工程正常实施,调节承发包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④工程材料价格的确认项。材料价格是工程造价构成中的最主要部分,其在住宅工程中一般占建安造价的60%~65%。材料价格的取定标准的高低是影响工程造价的最大因素。在合同中正确、合理地约定材料价格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2.2.2 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合同约定项的确定。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部分责任条款,如质量条款、工期条款等,均会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转化成价款责任。如质量的奖优罚劣,工期的奖前罚后等均可转化为价款责任。从广义上理解,该类条款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对工程造价也会产生影响。 2.2.3 隐含价款的合同约定项的确定。就项目总的进程而言,施工阶段是最复杂和繁琐的一个过程。许多不可知因素都会发生。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变化均有可能造成施工成本费用的变化,如工程变更形成签证,带来价款的调整;现场施工条件变化带来施工费用的变化等。签订合同时不可能预料所有可能发生的事项并进行具体的费用约定,但必须在合同中约定上述事项的处理、解决的方法和权限。例如对于变更签证,可从其内容、签证主体的权限上予以充分的界定,并尽可能按合同中己约定的计价原则予以签认。对于不形成工程本体实物工作量的费用,在合同制定时应力求做到界面清晰,有据可查,将不可预知的内容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2.3 严格工程进度款的计量和审核__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是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重要一环。计量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按合同约定实施。具体实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2.3.1 计量依据要充分。施工阶段对已完工程的计量,其主要依据如下:①施工承发包合同及补充协议;②工程施工中标标函;③ 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资料;④ 适合于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具约束力的规定约定等;⑤ 合法、有效的现场签证资料;⑥ 合法、有效的材料、设备价格签认资料;⑦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3.2 计量的程序要规范。工程实施中的工程计量是对阶段性已完工程的价格计量,其基础应是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前提下的工程计量。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阶段性工作量应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基础上予以计量,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这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一个重要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进度款的核付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是相关连的,它是整个工程实施控制体系中的一环。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核付如果不与工程质量与进度挂钩,将影响质量日标和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2.4 严格控制工程签证,做好工程变更的签认工作 签证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订合同的一种弥补手段,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施工的一种动态调整。它具有简便、快速、易解决问题等特点,因此广泛地应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规范,加之近年来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降价让利已成为施工企业中标的一种重要手段。降价竞争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承包商应得利润的减少。因此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签证而增加费用,以弥补投标时因降价让利而造成的一部分利润损失已成为承包商的一个重要途径。 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出发,对施工过程中涉及费用的签证应把握以下原则: 2.4.1 正确把握签证的费用计取原则。 签证的费用计取应以施工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原则为基础。费用签证的实质就是在施工承发包合同基础上对双方约定的细化和补充,因此其结算的基础仍应为合同约定的计价体系。工程实施中,应避免脱离合同计价原则的签证的发生。 2.4.2 签证计量应尽量做到图纸化约定,尽量减少非图纸化的工程签证。对于各类不同性质的签证,应遵循签状况而不直接签结果;签事实而不直接签工程量;签工程量而不直接签单价:签单价而不直接总价的原则,并以前述内容为优先,尽量将非图纸化计量工作转变成图纸化的计量工作。 2.4.3 签证的权限要明确,应根据签证内容设置业务范围权限及费用大小签认权限。根据签证的不同类型,建立专业分工的签证制度。对于经济类签证,应授权具有造价管理相应业务水平的人员签认。而技术经济类签证则应由主管技术的人员与主管造价的人员共同商讨后再签认。对于签证涉及的费用,应建立两个层次的签认及审批制度,即项目部专业及造价工程师签认和项目负责人(经理)的审核。对涉及金额较大的内容应在合同的平台上以补充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 2.5 竣工结算 做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中各方面因素的归集整理工作,为顺利进行竣工结算创造条件。施工期工程造价控制属过程控制,此期间各节点的工程计量、签证/索赔的核定,在竣工结算时需进行归集汇总。除此之外,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合同约定项在工程竣工后均会以费用的形式体现,如质量、工期奖罚条款的显现,合同其他违约的赔偿等,上述各项因素合并即形成工程结算价款。做好施工过程中各种费用因素的有效归集和整理对于竣工结算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结语: 以上是作者根据自己多年经验,提出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建设只有把造价管理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才能真正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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