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基层人民检察院都越来越重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践层面上检察机关也有不少有益的探索。但是,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侦查人员思想认识不适应、讯问水平有待于规范和提高、犯罪嫌疑人的防备心理增强、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的配合需增强等问题。 论文关键词 讯问 职务犯罪嫌疑人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积极意义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部署。这是高检院适应新的形势,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院积极行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高检及市院部署,引进最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培训、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密云县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规则》,同时积极与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顺利开展。 自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以来,四年间,我院技术部门累计完成了同步录音录像案件90件,180余次上万分钟。保证了案件质量,有效的防止了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之上翻供的情况发生。 一、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积极意义 1.有利于提高犯罪嫌疑人口供的真实性。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可以如实反映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真实场景,犯罪嫌疑人当时的神情、语态。可以从另一个侧面验证笔录的真实性,使证据更加直接可靠。同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也可防止侦查人员为尽快破案而采取逼供诱供,即采取刑讯逼供等手段去的口供的行为,实现对对讯问活动的监督和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 2.有利于固定证据,使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可能性大大减小。在实际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翻供时有发生。往往造成公诉人出庭难度,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甚至可能放纵犯罪,而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却可还原整个讯问过程,为法庭对证据的质证和采信提供了依据,使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概率大大减少,缩短了法庭质证的时间,也为法官判决提供了更好的依据。 3.有利于执法观念、办案方式的转变和侦查水平的提高。在当今科技文化不断发展的今天,犯罪案件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尤其是贪污贿赂犯罪,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智商和情商更高,犯罪的手段更加高超,使得案件的查处难度更大。要想更好的查处职务犯罪,就要求执法人员改变执法观念、执法方式,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侦查技能,同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在审讯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就可以抓住嫌疑人心理、表情的细微变化,有效切入和突破案件,同时给予犯罪分子以威慑,主动交代犯罪。 二、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存在的问题 1.侦查人员思想认识尚不适应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化要求。由于受传统讯问观念的影响,加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新复杂,一些办案人员认为同步录音录像对固定证据起不到切实的作用,而且涉及到资金的投入,技术人员的增加。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在同步录音录像的推动上不积极,不规范。 2.侦查人员的讯问水平有待于规范和提高。由于全程录音录像的推行,要求讯问语言必须文明、规范,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如果侦查人员在讯问中逼供、诱供或使用粗言猥语、情绪失控等情况,必然对审讯的效力产生影响,甚至会检察干警的纪律形象大打折扣。所以侦查人员应从语言、心理、仪表上加强训练,符合讯问规定。 3.是犯罪嫌疑人的防备心理增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利的方面是可以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不利的方面是自己的口供起到稳定口供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加深了犯罪嫌疑人的防备心理。在我院实施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多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在讯问中不同程度增加了辩解成份,极力为犯罪行为制造籍口,试图为自己开脱。如何应对同步录音录像给犯罪嫌疑人心理带来的这种“双刃剑”效应,给反贪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4.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的配合需增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讯问就不仅仅是侦查人员单方面所能完成的,必须依赖技术人员的配合才能完成。因此需要双方的协同配合,互相理解和支持,才能出色完成讯问工作。 三、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只有办案人员从思想上提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认识,消除对同步录音录像束缚办案、畏惧讯问的思想根源,真正理解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同步录音录像才能更好地被贯彻执行,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如果只有领导重视,办案人员不提高认识,执法规范将难以得到正确执行;如果只有办案人员提高认识,而领导不重视,那仍然不能达到执法规范的正确执行。所以领导的重视和办案人员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是相辅相成的。 2.要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讯问水平和技能。要加强办案人员多方面知识的学习,尤其是信息和科技的不断更新,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心心理,提高讯问的技巧和水平,减少逼供诱供等情况发生,使干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蔚然成风。 3.办案人员与技术人员要密切配合。要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之前,办案人员应当向技术人员介绍简要案情、告知讯问中的关键点以及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大体要求和欲达到的目的;以求获得最佳的效果。 4.提高审讯人员的综合素质。由于录像记录不同于笔录,没有归纳总结和语言书面化的笔录过程,所以办案人员在讯问前一定要拟定详细的讯问提纲。通过提纲可以使语言书面化,另外在讯问中避免出现方言、俗语和不文明语言,同时要注意衣着得体,尽量穿着检察制服,用语文明、严谨,注意坐、立、行、走姿势等细节问题。影响检察官形象。 5.引进法律和侦查方面的专业人才。只有多引进法律、侦查方面的专业人才,才能让大家尽快适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比如:在侦查方面,对年轻的办案人员实行“传帮带”的同时,还应该让他们去相关的学校相关的专业进修,让他们从理论和实际上都得到提升,尽快成为办案骨干。同时也要让老办案人员去进修,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 6.加强技术处内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首先,技术部门要做好与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安排计划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大部分检察院的技术人员都很限,技术人员往往都是身兼数职,故必须做好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免出现录像当天人员不够的情况。其次,加强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要求技术人员能够独立熟练使用各种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并掌握简单的维修办法。其中包括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大案要案指挥中心的柜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同时保证良好的心态。同步录音录像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往往需要技术人员随同办案人员一起加班加点,甚至连夜工作,为此,我们应积极响应“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口号,遇到加班,要积极与办案部门配合,以饱满的精神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 7.确保录音录像的正常运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科学技术在审讯中的应用,也是考验技术设备的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我们的设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保证我们的设备能长时间的正常运行,否则,势必对我们的讯问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对于录音录像的机器设备应多加维护。平时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在每次审讯前应先检查、试用,以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此外,审讯的环境也应该注意,因为录音录像所反映的还包括现场情况,如现场的温度、湿度、光强、座椅等情况。所以现场应该保证环境的温度不过高或过低,湿度应为适合人的舒适温度为宜,避免强光照射嫌疑人,座椅不带刺等,以防止变相刑讯逼供。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形成的影像资料,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扮演着证据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是作为视听证据保证办案过程的公平公正。审讯全程录音录像不是中国首创的审讯方式,在外国早已实行,而且也取得了保障人权、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正面效果。在全面推行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人权的当代中国,我们有决心也有能力做好法治和保障人权,而在不断努力的征途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迈向法治之路的重要一步,我们检察技术干警将在实践中不断锻炼自己,加强自身业务水平,提高综合素质,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想而尽自己的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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