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载体之一,创新型产业发展关乎国计民生、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而创新型企业作为产业链中的关键节点,承载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任。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创新型企业发展离不开各类金融机构的扶持。一般而言,金融机构的融资,可以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来源与创新动力。但就目前而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金融机构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境。鉴于此,需要通过优化金融机构支持的政策环境、健全金融机构的管理机制、扩充金融支持产品类型等手段,有效解决金融机构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面临的窘境。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新常态;金融机构;创新型企业;关键要素
2021年7月自进入新时期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这一阶段,通过驱动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为宗旨开展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1]。一般而言,科技创新作为驱动企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金融是支持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与之是一种相互融合且相互渗透的关系,这两者有机结合成为新经济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也将加快创新型企业平稳发展。目前而言,金融机构是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关键主体,整个过程涉及金融供给主体及创新型企业的参与,而创新型企业因金融支持能够获得相关的经济效益,这种支持效应为企业带来直接影响[2]。同时,金融机构还会承担向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的中介作用。金融中介理论指出,金融机构通常会跨越信息不对称鸿沟,并借助信息整合的方式,将影响创新型企业的第三方主体纳入其中。如风险投资在向创新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同时,也会带来先进的管理方式、渠道,这些都对创新型企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3]。在金融机构资源有限窘境下,其配置效率对创新型企业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加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仅是激活创新型企业发展动力的现实诉求,也是推进企业科技创新、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举措。那么,如何加强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从而更好地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是目前研究的核心议题。
1金融机构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实践现状
创新型企业涉及高新技术或技术密集型领域,也包括传统产业中的创新型产业。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持续推进,我国创新型企业开始迈向高端产业,且正在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4]。进一步来说,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快速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逐步出现。创新型企业若想更好地开展这些业务,迫切需要更多金融支持。
1.1产业基金的设立,有效扶持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目前,国家层面开设了产业投资基金、科技转化基金、创新型企业基金、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金融机构层面设立了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创业产业投融资基金等多重产业基金。金融机构配合国家层面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创新型企业进行了充分的研发。在这种金融基金的支持下,国内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成效显著[5]。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初,在产业基金的支持下,国内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到760亿元,且获得的相关资金扶持超过了150亿元。所涉及地区包括上海、天津、湖北、重庆等多个创新型企业。在这种情形下,中国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1.2信贷投放方向的调整,加速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为了贯彻国家发展战略,执行区域规划及监管部门的要求,金融机构开始调整信贷投放区域,以及投放行业领域,加快信贷资源投向符合产业升级的产业发展。进一步来说,金融机构为了帮助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通过信贷、投融资等新方式,扩大对战略性产业、高技术产业等新型产业的投放力度。在此帮助之下,国内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处于加速态势。以中国民生银行扶持智能制造业信贷力度为例,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初,该银行对公贷款中向智能制造业放贷比例高达20%以上,位居行业之首。同时,在多家同业金融机构智能制造业贷款比例呈下降态势下,民生银行仍较2018年上升1.1%。另外,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环保节能、新材料新能源行业领域,金融机构也在加大信贷投放规模,这使得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处于高速发展态势。
1.3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加快创新型企业的迅猛发展
为降低创新型企业的生产风险,金融机构开始采用“商行+投行”“表内+表外”等模式,动用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新方式,并扩大科技金融方面的应用,向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如中国招商银行方面,加快对创新型企业战略性行业的投资,增加了对企业基金等新模式的支持。而后,招商银行也在向创新型战略行业倾斜。在这种情形下,其他金融机构相继开展研究,总结经验案例,更好地推动战略性企业的发展。在这一进程中,许多金融机构开始利用金融科技,加快金融链的快速链接,着力打造创新型民生金融生态圈。如此一来,创新型企业开始不断开展新的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金融机构扶持创新型企业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及缘由
2.1金融机构扶持创新型企业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第一,信贷支持力度严重不足。现实情况下,政策性银行面向创新型企业贷款管理过程中,主要通过商业信贷方式,进行审批、核查与发放。这种方式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差异性较小,特别是一些商业银行还未对创新型企业倾斜。相反,部分符合要求的创新型企业在寻求金融机构帮助时,还需要满足其他类型的条件,甚至部分企业需要支付出资项目的20%,且至少有一家企业为其担保。这样一来,创新型企业的融资较为困难。第二,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不高。一般来说,创新型产业需要大量资金。企业进行创新过程中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经常面临诸多风险。基于该方面的考量,许多金融机构向创新型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极弱。虽然,近些年国家在鼓励金融机构增大对创新型产业、企业领域的贷款力度,但是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只能通过谨慎考察的方式来审批。同时,这些金融机构还会设立诸多难度较高的门槛,用以筛选创新型企业类型,并向其投资。另外,国内许多金融机构还会要求创新型企业提供设施、设备等抵押物作为保障,甚至还会要求他们提供一定的信用等级、经营状况。第三,信贷抵押支撑作用尚未发挥。一方面,这类产品面向全部创新型企业,而对部分企业来说,进入门槛依然较高。这种情况下,创新型企业与其他科技企业相比,研发成果估值特别难,此类信贷产品针对性不足。另一方面,知识产权评估值较为困难,无法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足够的信贷资金。在此情形下,许多创新型企业无法通过知识产权作为有效抵押物,也就难以获取有关的信贷融资。总体而言,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支撑不足,信贷抵押不足,导致创新型企业无法获取足够的金融支持。
2.2金融机构扶持创新型企业过程中面临困境的缘由
第一,金融机构市场发育缓慢。一方面,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落后。目前,许多地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界面,还未向创新型企业提供转让出售内容,这导致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无法发挥足够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欠缺有效的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当前,科技金融中介机构数量少、质量良莠不齐,缺乏统一的信息传播平台,难以满足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这样一来,创新型企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难以推动自身良性发展。第二,创新型企业自身存在不足。当前,创新型企业经营规模普遍比较小,且经营较为分散,无法获取金融机构的支持。一方面,创新型企业资金实力薄弱,知识产权、厂房等抵押品不足,很难通过金融机构的审查。即便后期通过审核之后,贷款额度较低,也难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在这种情形下,金融机构会由于贷款成本较高,放贷意愿较低。另一方面,创新型企业多数涉及民营企业,管理者文化素质偏低,这导致创新型企业管理水平偏低,难以发挥金融在科创中的作用。应当知悉,无论信贷支持还是金融机构的扶持,创新型企业都需要面对较高的门槛,所以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第三,行业创新本身的特殊性引致。在研发阶段,企业科研创新具有高风险、长周期的特性,而在成果转化阶段,仍然具备特有的风险特征。一方面,受管理者自身禀赋影响,企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周期长,其经济价值实现过程并未明确。另一方面,大部分科技创新成果一经公布之后,各类免费试用引用现象很难规避,而且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并没有足够的制止范式。
3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机构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最优策略
3.1优化金融机构支持的政策环境
近些年来,许多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通过政策引导,制定灵活再贴现等政策工具,不断优化金融支持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升级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如2018年至今,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就以印发文件的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推广新型抵押贷款的方式,包括推行商标权、股权、应收账款等内容,用以提升对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与倾斜度。同时,金融机构需要充分将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发挥出来,大力将货币信贷倾向创新产业领域,并向重点创新型企业靠拢。此后,金融机构还需要重视一些较好的创新型企业,将再贴现额度向这类企业靠拢。最后,要推动完善创新型企业配套基础设施,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打造创新型企业信贷专项统计制度。
3.2健全金融机构的管理机制
截至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已然开展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并通过搭建专营机构,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系统。同时,许多金融机构仍在逐步优化信贷业务激励机制,加强对创新型企业信贷业务的授信尽职免责的条款,从而制定相关扶持激励政策。许多金融机构也在加强科技信贷风险管理能力,对各类违法现象采取零容忍态度。为了规范相关企业,金融机构还需要对创新型企业的后续经营能力加强考核,并加入检测评价要素中。此外,为更好地服务创新型企业,部分金融机构成立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通过专人、专项、专批的方式,服务于这些企业;也有部分金融机构成立跨境金融服务中心,通过向创新型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综合服务等内容,提高金融扶持力度。然后,许多金融机构为了提升贷款审批效率,还需设立绿色通道。比如,招商银行推行创新型企业风险经理、审贷官联动作业的方式,执行信贷工程模式化审批的方式,大幅节省了企业时间成本。最后,许多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受到了许多创新型企业的好评。
3.3扩充金融支持产品类型
依据创新型企业特征、成长周期,金融机构需要推出并丰富金融产品,以此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加快创新金融服务类型的产品,针对成长性、高风险性的特点,制定相关类型的产品。例如,金融机构可在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里面,设立专业银行为创新企业提供优质的扶持产品,并优化信守审批模式,创新风险担保产品,不断优化市场风险补偿机制。在这种情况下,社会风险投资合力,用以平衡创新与风险的关系。同时,金融机构需要做好结构性产品,疏导货币传输机制,围绕创新型企业,制造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方面的金融支持产品。此外,创新型企业中间的优质企业,不仅要做好产品供给,还需要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要根据现实情况,增加金融创新力度。金融机构可借鉴国外经验,积极同国内机构合作,推出创新型产业的金融产品,可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向创新型企业提供配套信贷支持产品。
4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金融机构正在驱动现代化创新型产业的质量变革。在这种情形下,产业链中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面临各类窘境。因此,为了加快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经济的有效变革,金融机构需要切实了解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状况,并据此给出融资的新方案。如此,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将会更平稳、更有序,未来也会形成更为良性的发展循环链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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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筝,李茫茫,刘放.产融结合与实体企业技术创新:促进还是抑制——基于金融机构持股实体企业的实证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9(10).
[3]徐辉,周孝华.外部治理环境,产融结合与企业创新能力[J].科研管理,2020(01):98-107.
[4]范增年.探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与中小金融机构创新发展[J].现代营销,2019(08):135-135.
[5]李文贵,蔡雍蓉.产融结合:助推主业还是脱实向虚?——基于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9(03):63-67.
作者:张俏 单位: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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