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农村社区作为志愿服务文化的时空载体,承载着志愿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的未来走向。在新农村建设中,志愿文化的和谐发展需要以农村社区为依托,从社区发展的角度进行政府推动、志愿主体协调、社区诱导,实现志愿文化主体、志愿文化客体、志愿文化载体的互动共进,从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关键词:新农村社区;志愿文化;文化导向;社区发展;文化和谐
Abstract:Culture,as a soft power in new rural construction,provide spiritual impetus and intellectual support for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and volunteer culture have influenced the building of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s an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actors. Rural communities,as a culture of volunteer service time vector,carry the volunteer services in the new countryside building in the rural development‘s future direction. In the new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voluntary and cultural needs of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unity,based community developmen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government promote the voluntary bodies coordinated by community-induced and achieve voluntary cultural mainstay of the voluntary cultural objects,voluntary cultural interaction carrier thereby promote the cause of voluntary service healthy development and overall social progress.
Key words:voluntary service;cultural orientation;cultural strength;community development;cultural harmony
文化是社会凝聚的强大力量,“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文化。志愿服务文化,是由志愿服务的性质决定的,在志愿服务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根植于志愿者群体,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和实践性,并以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特别是社会资源为载体的独特的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质和内涵上体现着当今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和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的总和,是具有高度开放性、广阔包容性和内在协调性的文化形态,能够促进各种文化思潮的相互融和、兼容并蓄,推动着文化的主流发展与多样性发展的和谐统一。志愿文化集先进生产力的内生性变量和外生性变量为统一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精神支撑和联系纽带作用。基于此认识,本文拟从志愿文化这一内生性因素入手,结合中国新农村建设实践,对农村社区志愿文化导向功能进行探讨。
一、志愿文化发展的诱因
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从更深层次来看,社会的和谐也不仅仅表现为经济、政治、社会等系统之间的运转协调和社会成员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更应包括文化的和谐,即社会成员之间所享文化的和谐共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对作用于农村社区建设之上的志愿服务文化进行疏导、整合,充分重视作为先进生产力的志愿文化,充分挖掘志愿文化的精髓,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推陈出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田 庚,杨依凡,刘旭霞: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社区志愿文化导向机制研究(一)基于政府、市场失灵理论的志愿文化产生机理
文化(culture)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说,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个社会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是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文化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为客观存在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现象,成为国家、民族、群体、组织的识别标志和精神支柱。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状的反映,又作用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文化也是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的。志愿文化的发展源自于志愿服务的发展,而志愿服务又是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作用的结果。在市场经济和生产社会化及生产专业化条件下,社会竞争较为激烈,社会经济领域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运作,不可能完全顾及“弱者”的利益。政府机制追求的是公民的普遍权利保证,即从最普遍的意义上关怀公民的现实生活,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公民或者某些特殊群体的方方面面。于是,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之间就出现了一定的“剩余空间” ,或称“内在缺陷”。在这个空间内,一些弱势群体既是市场所不能顾及的,也是政府无力关注的。另外,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存在资金不足、内容有限、覆盖面狭窄、服务保障薄弱等问题和不足。这些都需要志愿服务来弥补社会弱势群体在物质、服务和精神保障方面的需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志愿服务要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有效动力,志愿文化建设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甚至可以说,志愿文化是建立健全社会文化体系的重要环节,虽然志愿文化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但我们都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志愿文化的存在与繁衍,可以成为培育和谐社会文化的经济基础。这种志愿文化发育基础的优势在于,它能够与我国农村特有的历史、社会、人文、地缘等因素取得良好的默契关系,最终形成一种源于农村社区需要而又超越农村社区的志愿文化理念。
(二)基于志愿文化规范合力的志愿文化发展驱动
志愿文化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实现观念转变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建立一种适合于新农村建设的志愿文化观念,是一个涉及范围十分广泛的重大课题。在当今世界各种文化相互激荡,各种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发展观念互相冲击碰撞的新形势下,完成新农村新文化的建设任务决非一朝一夕之功。但问题的关键是,要使这种新的志愿文化建设能够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持久、主动的文化战略意识,积极应对社会转型带来的文化挑战。文化与社会学研究认为,不同国家文化制度对主体行为以及政府行为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按照麦耶的观点,文化就是培育共同利益或者是通过共同利益的培育而被创造出来的一种强调价值的状态。这个文化无论是产生也好,衰退也好,一般都是在人们共同生活的范围内发生的。而文化的创造者是社会,于是,社会就要求社会成员进行那些符合社会利益的行为。而文化或者是作为文化创造者的社会就在共同体的内部将自己的各种要求提出来,这些要求的形式就是文化规范。文化规范就是社会通过它来要求该共同体的人的行为能够符合社会利益要求的命令和禁令的命令。良好的志愿文化规范能够为正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思想、信念支持并节约制度成本,弥补具体制度的不足,形成理性限定规范和偏好变异规范。所谓理性限定规范是指阻止人们选择某种特定行动的规范,而不论这种行动带给当事人的效用为多少。所谓偏好变异规范是指改变人们的偏好的规范,这种规范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人们偏好的一部分。在一定志愿服务实践与制度土壤中产生的合乎理性的志愿文化,能淡化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部门一般都通过向志愿行为的实施者进行激励的方式来对个人志愿行为文化形态“资本积累”进行诱导。正是由于志愿文化的存在,才使得志愿活动有了发展的活力。
(三)基于传统理论文化解读的志愿文化现实困境
志愿文化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力量。任何一个经济体制成熟的国家,社会财富都要经历三次分配:第一次,市场分配,注重效率;第二次,税收分配,体现公平;第三次,志愿分配,平衡社会各阶层关系。第三次分配不是政府行为,而是社会行为,是社会互助,讲的是奉献。志愿服务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志愿文化。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一个民族的魂,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发展、团结进步的精神支柱。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言,志愿文化具有其他社会要素无法替代的作用,也就是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由于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当前志愿服务文化发展面临着一定的现实困境。首先,在近年积极推进公民教育活动及大众传媒的影响下,公众对于志愿者参与的价值和意义已开始认识及接受,但由于缺乏整体及全面性的推动及配合,人们往往只停留于表面认知层,欠缺志愿参与的动机与实际行动。其次,志愿法律制度体系尚未建立,志愿活动和志愿管理缺乏系统性和综合性的政策。再次,中国目前的志愿活动一定程度上带有行政组织色彩和运动色彩,过于口号主义。因此,仅从志愿服务供给方面是不能有效建立起志愿服务与农村经济生活之间紧密的逻辑联系。因为我们忽视了影响这一逻辑更为根本的因素,志愿服务供给的对立面——志愿受体的服务需求,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服务偏好,这种偏好直接反映在志愿服务受体受助的志愿服务项目中,而志愿服务项目作为服务受体的需求向度是由其生活环境中诸多因素决定的,其中一个基础性,甚至决定性因素就是志愿需求。研究农村的发展,理解志愿服务受体的理性需求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避开这一因素的。
二、志愿服务发展的文化导向
(一)志愿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发展的必要保障
志愿服务是一项以自愿且不图物质报酬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推动人类发展的社会事业。当前,改革与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应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加强志愿服务文化建设。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步伐,和谐文化已被引入学者的研究视野,志愿文化作为和谐文化制度的范畴,理应作为和谐文化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人们开始认识到,志愿文化作为志愿服务制度外部调节力量,不仅对于志愿文化的发展,对于志愿服务体系建构和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促进志愿服务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志愿文化建设是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志愿文化建设能有效地增强志愿主体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确保志愿者时刻保持一种积极的精神状态,能为志愿服务项目创新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志愿文化建设是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的灵魂工程,在当前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浪潮中,志愿文化建设是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志愿文化建设对于消除社会不同层次居民之间的隔阂和不协调,提高对居民的整合效力,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将会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有学者提出,文化作为一种生产力有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经济、政治协调发展的能力。它的根本目的是解决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统一问题,具体解决的是人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建构推动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环境和运行机制等问题。同时志愿文化作为一种生产力,作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内驱力,为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二)志愿文化发展:志愿服务繁荣的促生因素
中共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从乡村文化的内涵来看,其所具有的鲜明特点,与这一要求有着天然的联系,对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有着积极作用。而志愿文化是农村社会的一笔丰富的精神财富,发展和繁荣乡村文化,在今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志愿行动以“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私奉献”为服务宗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公民特别是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贡献。志愿是指个人、群体或社会组织自愿向社会或受益人无偿提供志愿服务的行为,是帮助人们摆脱各种困难、抵御风险以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途径。志愿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意义上的志愿文化是基于对和谐、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注重社会道义,强调社会责任,更多地考虑社会分配的公正性,把从社会得来的利益,再回报给社会,具有自愿性、社会性、平等性的特点,与公民社会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其核心是利他主义价值观,其精髓在于个人对正义、和平和集体福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博爱、给予、利他、济世是志愿文化的基本内容。深厚的志愿文化对发展志愿事业、弘扬先进文化、缓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志愿文化力:志愿服务健全的力量源泉
文化力即文化的作用和力量,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文化发展和文化积累所形成的现实力量,它既包括这个国家的知识文化生产力和创新力,也包括它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作用力、聚合力、影响力和辐射力,还包括文化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综合素质和精神状态等[10]。第一,文化力为志愿服务建设确立了价值导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培育和借助强大的力量作支撑。文化力是新农村建设的持续动力,是促进我国农村走向富裕文明的力量源泉。第二,文化力为志愿服务建设丰富了实践内容。文化力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极强的渗透力、融合力和创造力参与农村经济、政治、社会建设,不断丰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内容。发展文化力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政治、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力作为志愿服务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也是新农村建设实践的客观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文化力为志愿服务建设创造了发展机遇。文化力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推动力量。建设新农村,无论是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还是改善生态环境,都要以农村社区发展为基础。与此同时,文化力发展也为志愿服务建设拓展新的空间。第四,文化力为新农村建设主体实现了新的利益,文化力发展在为志愿服务受体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创造条件的基础上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并促进思想观念的变革,增强人们认识客观规律的自觉性,整合各种思想,纠正认识偏差,在求同存异中达成共识,这些都构成了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合力。
三、农村社区:志愿文化的现实走向
(一)农村社区:志愿服务发展的时空载体
社区是一个群体,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或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组成。社区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和行为目标,出于对利益的追求,单个的农民个体是不能很好地在市场中生存的,在此基础上,利益的结合体“社区”便应运而生。在新农村建设中,志愿服务要发挥农村社区功能,必须进行农村文化建设,发挥社区志愿文化的整合功能和导向功能,使农民在志愿服务行动中获得利益。志愿文化建设是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精神导向力,它为新农村社区建设指明方向和提供精神动力,通过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习惯、意识、行为方式等来促进农民利益的整合,并通过文化的整合、驱动和导向机制来实现农民的利益和谐。农村社区志愿文化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背景与社会基础,有什么样的志愿服务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志愿服务的方式、模式、方向。目前,我国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不发达的现状制约了志愿服务的作用力和志愿服务的能动性功能。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大力发展志愿文化的导向功能,以实现志愿服务对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保障的动力机制。其一,建设志愿文化的主要途径在于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体,提高志愿者的文化素质与政治素质,加快志愿者观念与思维的更新与进步。为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步伐,发挥农村社区功能,创新志愿服务的发展模式,研究开发适合农村土壤生存和发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切实发挥志愿服务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功能。其二,借助新农村建设中的契机,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的文化传媒事业,使农民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的了解志愿文化信息,做新时代有知识、有思想、有技能的农民,积极配合志愿服务的实施,发挥志愿服务项目的社会福利功能。其三,强化志愿服务文化供给制度。志愿服务文化的供给是能否让农民参与改革和建设成果分享的基础,也是实现农村社区利益整合机制发挥的志愿文化动力基础,决定着中国新农村建设和未来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进程。随着时代的发展,志愿服务的发展必然依托于农村社区的发展。
(二)社区文化:志愿服务发展的文化载体
文化资源的配置是形成一定文化环境的基础,文化环境具有传播、教化、塑造、凝聚、熏陶和创新等重大作用,而文化环境的改变则给人的行为带来了深刻的影响。马克思历来强调“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11]。”志愿文化建设要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条件,就必须对文化资源实施有效整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秩序优良、情感融通、和谐顺畅的文化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志愿文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志愿文化的发展需建立在农村社区文化的现实逻辑基础之上,任何脱离社区本土文化的志愿文化不但不利于农村社区发展,还会阻碍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社区文化建设对新农村建设和志愿文化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文化建设能够促进经济建设发展。通过文化建设可以使人的潜能得到更充分的挖掘,可以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其次,文化建设可以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通过文化建设,可以正确地引导群众文化的前进方向,缓解、疏导、消融农村的种种社会矛盾,树正气、化民风、顺民意,从而规范农村社会秩序,形成和谐发展的局面。再次,文化建设可以改善农民的精神生存空间。最后,文化建设可以引入新的文化内容,与时俱进,因社会客观形态的发展而发展。实现社区文化与志愿文化之间的着力点和契合点,开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通过文化建设,可以使志愿受体自觉地运用知识、技能完善自身,寻求富裕之后的精神生存,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设农村社区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而社区文化建设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12]。总之,社区文化综合地表现出影响志愿文化的现实走向。
(三)社区发展:志愿服务发展的组织载体
志愿文化的发展依托于志愿服务的发展,而志愿服务的发展又建立在农村社区发展的基石之上。农村社区的发展承载着志愿服务的和谐发展,这种和谐发展源自社区发展权的发展理性。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其正式提出是在1979年的联合国大会上形成的《发展权决议》,具体可以诠释为(参与)发展进程的权利(theright to process of development)、(基于)****方式的发展(human rightsapproach to development),从而以****标准来规范发展的模式。社区发展权是发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主体发展权与客体发展权融合实现的时空载体基础上,以社区形式享有的经济、政治与文化各方面发展权利的总和。而农村社区中的农民是社区志愿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是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从农民生存权向农民发展权转变是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要理念,实现农民权益的可持续保护,建构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系统理论是现实发展的必然要求。理论以有序的命题系统的形态,作为有关客观实在或人的精神生活现象的一个领域的概括性知识而存在,因此理论构成了人们在实践活动以及理论活动中所进行的有意识、有目的以及致力于一定目标的行为的最重要基础[13]。从实际出发,以系统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视野,致力于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导之间的中层理论架构,即社区发展权理论,以促进农村社区志愿文化的发展,进而使农民的权益得到可持续保护,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社区发展权理论,以主客体互动的双重角度,以社区建构为现实载体,通过基于社区个体的共同发展实现全社会的发展,体现人的价值,真正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社区志愿文化建设正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未来发展方略之一,既从理念上契合了社区发展权理论,同时又是社区发展权理论的全新实践[14]。社区发展理念的生成和发展对志愿服务发展具有导向性作用,作为其发展的组织载体,社区发展的时代意义不可抹灭。
四、文化和谐: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的理性规范
农村社区的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不仅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志愿服务的理性发展不仅要依靠政府行为的规范,也需要志愿服务主体本身的完善以及农村社区的正确引导,最终也要靠农民自身观念意识的更新,从而使志愿文化走向和谐。
(一)政府制度供给:完善志愿文化的主导型力量
志愿文化的传播以及志愿氛围的营造,需要现实载体和运作良好的机制的支撑。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要发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政府的作用尤为重要,政府在其中主要扮演引导者、协调者和催化者。首先,加强志愿服务法律体系建设,从而推动志愿服务文化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志愿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农村文化领域的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等等都是政府支持志愿服务发展的应有之意。法制化可以克服文化市场的某些弊端,为志愿服务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建立社会激励机制来刺激志愿服务基金的生成,如财税优惠制度,将志愿捐献享受的免税额度提高,鼓励社会各界向公益事业捐款。只有法制环境健全,志愿理念才能够更好地推广,才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加入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其次,建立志愿服务网络。建立管理规范、有效激励、科学发展的志愿服务管理机制,形成覆盖面广、多层次、多项目的志愿服务网络,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目标。在积极争取国家对志愿服务立法和出台更多支持政策的同时,志愿组织要发动社会力量,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更多、更广泛的志愿服务选择,创造更好的服务和工作条件,还要努力争取各地党政领导支持,争取更多配套资金。要设立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拥有高知名度、高含金量的奖项,定期评选,集中宣传,形成声势。再次,政策引导是健全志愿服务文化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志愿立法不健全的情况下,政策不失为最重要的制度保障机制。农村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只有得到长期政策鼓励和支持才能够促进志愿事业的蓬勃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必须加强有关政策的制定,才有可能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最后,要促进传统文化转型,促进新型志愿文化服务理念的产生。在志愿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传统志愿文化资源也是重要的、无可替代的资本。志愿文化,作为一种“朝阳产业”,不仅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而且对于满足农民新的文化需要、促进农村文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志愿主体创新:完善志愿文化的基础型力量
和谐社会应是在公民社会建构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形成的,没有公民社会为根,和谐社会的建构就好似空中楼阁,也不能称其为可持续的和谐社会,也没有实现实质和谐。公民的产生,或者说,一个非公民社会要想迈入公民社会,不仅需要制度条件,还需要制度之外的条件,如精神文化方面。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社区志愿服务对社区成员具有增强生活保障和促进自我完善的二重功能,从而促进社区资源的社会整合。自愿性是社区志愿服务的本质特征,成熟的社区志愿服务不应由政府唱主角,而应由社区内的志愿文化主体来唱主角,这也是中国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方向。志愿文化主体不仅包括志愿者,还包括志愿服务作用的农村社区中的农民。志愿服务主体是志愿文化建设的主体,既是志愿文化的创造者,也是志愿文化的传承者。同样,志愿文化的弘扬也主要是靠志愿者来进行的。志愿文化只有深深植根于广大农民群众中,才有旺盛不竭的生命力。“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建设应以农民的主动参与为基础,以农民组织为载体,以提高农民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制度为保障,最终形成可持续的农村文化运行机制。”因此,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志愿文化并让他们成为文化的主体,志愿文化在农村区域才能有生命和活力。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的素质是最为关键的,因为只有农民的素质提高了,农民才会自觉地按照自己的意愿,积极地、能动地参与到社会变革和生产发展的实践中去,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长远而根本的保证。而社区志愿文化发展为农民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创造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就是要使广大农民在经济上富起来。因此,实现和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是志愿服务面向农村社区的切入点。农村脱贫致富的关键在于农民的素质,也就是说,农村社区的志愿服务必须要有农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三)农村社区诱导:完善志愿文化的协调型力量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目前,农村社区建设正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规律可循。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从志愿服务项目到社区的载体和活动层次,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任何一个人类群体要良好的生存和发展,都会构造一套完整的文化整合体系,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实现互助和谐,减少冲突和矛盾,志愿文化也不例外。具体而言,第一,要建设农村社区企业,促进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志愿文化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强大文化动力,同时志愿服务也构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其中志愿服务项目是主要力量。要强化社区志愿文化建设,农村社区志愿服务作为农村先进文化的先进代表,必须加快建立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志愿文化体系,培育先进的志愿服务理念、价值标准和志愿服务行为,提高志愿服务主体对志愿客体的协调发展能力,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树立以人为本的志愿服务思想,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第二,要优化农村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促进志愿服务客体的积极参与,加强互动。志愿服务是志愿文化的主要载体,而志愿文化生存力和发展力需要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而目前农村志愿服务项目单一,缺乏创新性与针对性。要建立健全志愿文化服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志愿者行为,保障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第三,要活跃农村社区志愿文化,促进农村志愿文化繁荣与发展。农村文化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以农民创新为基础逐渐形成的文化,具有明显的封闭性、边缘性和落后性。我国广大农村积淀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社会形态代代相传,历久不变,这种“闭固性的风格”在社会高速发展中产生了传统与现代文化的矛盾冲突[14]。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社区志愿服务能很好地促进农村志愿文化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要注重农村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农村文化教育的优化,同时要促进农村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这就需要积极培育和完善农村社区志愿文化市场,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实现现代志愿文化与农村本土文化的契合,促进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的良性发展。
结语
发展志愿文化是繁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富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一总体目标最值得重视的方面之一。因此,我们应从志愿文化的现实导向出发,来对农村社区志愿服务进行合理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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