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艺以去艺”的提出
关于孔子的诗学态度,《论语》中可资说明者一如《子罕》:
大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子闻之,曰:“大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牢曰:“子云:‘吾不试,故艺。’”(《论语·子罕》)
另据《述而》:
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
材料中所云之“艺”牵涉甚广,大体为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当然也涵括诗。故此处谈艺,实则关乎诗的问题。《子罕》篇所载孔子论己多艺之由,表现出一种不见世用而无可奈何的情绪。而在《述而》篇中,他却将“游于艺”视作志道据德之方,亦是广博见闻、通求义理的途径。孔子一面倡导“游于艺”的教理,一面却又视“多能”为鄙事,其间的矛盾正显示出孔子对于诗歌、对于技艺的特殊态度。对此,皇侃曾引缪协之语道:“言我若见用,将崇本息末,归纯反素,兼爱以忘仁,游艺以去艺,岂唯不多能鄙事而已。”[1] (584)“游艺以去艺”一语,恰从本末的关系上点明了孔子诗学的整体路向。
《诗经》在春秋时得以广泛运用,“赋诗言志”已成为时代风尚。随着诗歌使用之普及,赋诗业已被视作一种不可或缺的技艺而超乎其他诸艺之上。孔子以“游”论“艺”,在很大程度上,正源自对诗歌这种特殊的艺术形式的深刻把握。“游”,乃玩物适情之谓,极富审美的情趣。它并非苦心孤诣、雕砺心志般地探求与钻研,而是悠游不迫地在闲适畅快的心境中细细地品味。这种审美的兴致,正契合诗的特点:“诗之为义,有兴而感触,有比而肖似,有赋而直陈,有风而曲写人情,有雅而正陈道义,有颂而形容功道。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学之而振奋人心,勉进之行油然兴矣。”[1](531)若学者之“游”融合于诗之“比兴”,则两者相得益彰,就会呈现出理想的修习状态。故《泰伯》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以一种审美的态度对待诗歌,就会感发志意,振奋精神,勉进之心油然。正因为如此,孔子遂将之置于礼、乐之前,视作治学的起点。正如朱熹道:“《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2](104-105)所以说,孔子“游于艺”一语,包含着其对诗歌艺术化品格的深刻体验,其旨乃在于借助诗歌起兴的审美特质,激发士人进学修身的浓厚兴趣,最终将枯燥烦扰的义理说教转变为充满美感与温情的性情熏习。这亦是发挥诗之作用的一种途径。
二、人伦义理:“游艺以去艺”的内在指向
然若孔子仅仅居于技艺的立场来论诗,那么他的诗学至多只是对世人用诗技法的经验型总结,而根本无法企及后世公认的人文教化与人生修养的理性高度。我们如果结合孔子其人其学作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隐藏于“游于艺”之下的深层内涵。孔子并非一个纯粹“为艺术而艺术”的诗人。他胸襟开阔,志存高远,其情则系于苍生社稷,其思则直指现实人生。同样,孔子亦非纯粹“为学术而学术”者,其全部学术之关键在于规划、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秩序。古为今用、学为世用,是孔子学术活的灵魂。就当时保存的文献而言,大体不出《诗》、《书》二类。《诗》,篇章宏富,包笼甚广,正是孔子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的理据渊薮。故《诗》学文献转至孔子手中,不仅可以超脱技艺之穷途,而且最易与世道人心密切联系起来。
就《诗》之本身而言,亦颇具教化人心的特质与功能。实际上,《诗经》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的结集,同时也是中国最早的一部伦理的歌咏集。在这里,中国古人对于人生伦理的诸种观念,以一种温柔敦厚、诚挚平和的方式单微、轻灵地表达出来。古人对于世界、国家、社会、家庭等种种方面的态度和观点,均集中体现在这三百多篇诗歌当中,这是“文学与伦理的凝合一致”[3](67)。也正是因为《诗经》饱含伦理的寓意,所以在周代礼乐政治统系中,发挥着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的伦理教化作用。然自春秋时始,礼乐制度不断遭到破坏,传统贵族所传习的“六艺”,日益丧其原先之真精神,而仅仅成为士人谋求仕进的手段。《诗》亦于礼乐制度的大厦中崩解出来,流为以乐相合的一种特殊技艺。《诗》、“乐”配合是否典雅有度,前后篇章排列能否合理有序,这是当时诗学的习向。之后,《诗》又随着广泛的运用而逐渐脱离音乐与仪式的形式,其文本的内容和意义受到士人的关注。“赋诗言志”成为时代的新风尚,也正反映出当时的习诗用诗者超越音乐与仪式的表层向《诗》之文本内涵转进的新趋势。虽然这种趋势在整体上尚未超脱比兴言志的艺术境域,然对于《诗》之内在精神的追求则几于呼之欲出。
所以说,诗学向《诗》之原始精神的回溯是历史的一种必然,而孔子的诗学则是必然中的一个偶然。孔子循着“赋诗言志”的路径继续向深层开掘,当诗成其极具现实精神的学术世界之一部分时,那种埋藏在礼乐制度中的真精神便复活了。故而在孔子眼中,诗已不仅仅是一种交流思想、表达情志的工具,其最深处紧密关系着诸多的道德伦理甚至社会人生。换言之,“游于艺”只是提出了诗学的门径。由“艺”至理,通过比兴的感发来领悟内在的精神义理,才是登堂入室、探骊得珠。
于是,孔子道:“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孔子提倡诗之四教:兴观群怨。“兴”即起兴,是学诗之起点,孔子“游于艺”的论断便导源于此。“观”紧承“兴”而来,当是由“兴”进至的更高境界。我们对此处的“观”不应做简单宽泛的理解,不能囿于“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的认识层面上。相反,孔子正是欲借“观”的方法与态度,将学诗者的眼光从起兴的审美体验中引向更为深刻的诗理探寻。在“观”的背后,折射出孔子对诗至为深刻的思考:那就是将诗视作义理之府、人文之源。换言之,孔子意在借助诗的文本内涵来推衍一套完整的伦理教训系统,“观”则是为实现这一理想而从学者角度提出的一种要求。
一部《诗经》,可以“观”的内容极为广泛。前后三百多篇,涉及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各种社会关系,足可称为一本道德人伦的箴言集,“盖诗三百五篇之作者,其言皆切于人事”[4](103)。孔子极为重视学诗与研修义理之关系:
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
《周南》、《召南》乃国风之始,《周南》十一,言夫妇者九。《召南》十五篇,言夫妇男女者十一。故夫妇之道尽在“二南”。《中庸》云:“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2](23)夫妇之道,乃人伦之始,为推行一切之本。孔子于此提出学习《周南》、《召南》的重要性,不仅是以此阐明人伦道义之始基,更重要的是提升诗之于研修人道义理的重要地位。故而读诗的过程正如朱熹所提倡的“格物”那般:从最初的夫妻关系开始,循着社会关系的阶梯,一层层推开去,最终完成一个“致知”的实践过程。及至学完一整部《诗经》,那样一个完整有序的伦理系统便莹然于心了。
据此再重新审视孔子“游于艺”一语在诗学层面的内涵:通过诗歌形象化的感兴作用,激起学者研习经典、探求义理的浓厚兴趣,使性情在审美的盎然情味中得到陶冶与浸润。然诗歌的效用又不全在起兴,“游于艺”之前尚有“志于道”的宏远理想。这也是孔子基于诗歌发展之内在精神而推演开拓的道义境界。“艺”与“道”两者相较,前者是审美的、形象的、愉悦的,后者则是理性的、抽象的、严肃的。前者是一种活泼泼的审美情趣;后者则是百世不渝的人伦义理。由“艺”入“道”即是从感性体味转入理性探求的过程,就是“游艺以弃艺”的辩证扬弃,凭此道义得以申明,学术臻于精进。做到这一点,便是孔子称颂的“不器”之君子;完成了“游艺”向“弃艺”的转变,就是孔子所谓的“上达”。
三、“游艺以去艺”之途径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学”指博学,也就是广泛阅读、增长见闻。“思”专就深度而言,即锻炼自己的理解力,能够就所学融会贯通、抒发己见。“学”、“思”结合,则既得其文,又宜精思其义,这是孔子治学的不二法门。学诗亦须兼及“学”、“思”的两面,其中孔子又特重“思”之于“学”的超越。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由“一隅”进于“三隅”,就必须依靠“思”的力量: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学而》)
子贡的回答之所以能博得孔子的赞赏,正在于以诗言理的方法。《论语》专记此一条,亦是通过子贡用诗的例子为后学指明学诗的门径。诗学研习,并非拘于词章之记诵,关键在于掌握举一反三的思维方法。举一反三,可以使思索的精神冲破空间的局限;告往知来,则利于承前启后、贯通古今。这样,诗学便可超脱于时空之上,以独有的阐释方式表达人道的永恒内涵。
因此,在诗学上,孔子特重学者之“思”,这种非同一般的理解力有些类似于我们常说的“悟性”。李菉涯云:“《易》‘神以知来,智以藏往’,神与智皆心之灵明。神属阳,主发扬。智属阴,主收藏。知来如所谓悟性,神之为也。藏往如所谓记性,智之为也。告往知来,殆所谓悟性者与?多学而识,殆所谓记性者与?”[1](58)此处所云之“悟性”,实是一种主动求索的精神,它能帮助学诗者透过诗歌词章的表面,进至深层的“诗道”境界。正如董仲舒所云:“辞不能及,皆在于指,非精心达思者,其孰能知之?…由是观之,见其指,不任其词,然后可与适道矣。”[1](630)其中“见其指,不任其词”即是精思其义的一种状态。
然而,“思”又非漫无边际的遐想,孔子对之亦有内在的规定。得孔子诗学真传的子夏曾指出用“思”的方向:“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论语· 子张》)“切问”就是切近者而问,其要在使“思”不出人事的范围,大体关乎现实生活中的人伦之道。倘若泛问远思,无所取度,那么学思之于人道义理便会劳无所获、徒而无功。换言之,这实际上是将学者的思考活动引向具体的世道人心,而不是超越现实世界去追求一个纯粹精神自由的空间。此种对解诗之“思”的内在规定,不仅为“游艺以去艺”的诗学路向确立了明晰的目标,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中国诗学极强的现实性品格。
孔子的读诗实践也印证着他的诗学主张。他常常将人道的观念悬置心中并以之作为思考的用力处,故其于人伦义理之域多有新得。如《子罕》篇载: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论语·子罕》)
孔子此处所引四句乃《诗经》中之逸诗,借此以明道不远人、思则得之之理。可见孔子读诗的落脚处并不在于诗本身,而是超脱于诗之本旨之外,在修德进道之途上用力。程树德引冯厚斋语云:“古人说《诗》不必其本指也。诗人之指,谓思其人室迩人远迩,夫子谓道不远人,思则得之,故反诗人之言以明之也。”[1](634)其中“反诗人之言以明之”之语正点明了孔子读诗的一种理路:即借助诗歌的言辞来发挥人道之义理,这也反映了当时赋诗用诗断章取义的一种风气。再如《八佾》篇中那段孔子与子夏的经典对话亦是孔子解诗理路的有力佐证: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
子夏之所以得到孔子的褒奖,正在于他能够默识心通,依据诗之本义而广为引申,超出言义之表而悟得礼仪之本。子夏的读诗方法暗合了孔子一贯的解诗主张,故被后人记载在《论语》中视作言诗之典范。
由此可见,在孔子的思想世界里,诗三百的词章字句甚至包括诗之本旨都不是首要的,因为与最终的道义目标相比,它们亦只是见“道”之筌蹄而已。从这个角度来说,“游于艺”的意义就在于借助词章的审美功能以引起学者的浓厚兴趣,“去艺”则是要超越此种纯粹的审美愉悦并且借助“思”的力量把握关乎人生的诸种道理。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孔子对诗三百做出了一个整体性的评价:“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朱熹对此解释道:“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然其言委婉,且或各因一事而发,求其直指全体,则未有若此之明且尽者。故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其示人之意亦深切矣。”[2](54)他视诗歌为正人性情的义理府库,而直指全体、参悟诗义的关键则在于学诗者“思”之着力处与方向。孔子之义正在于此:“思”须“无邪”,即从学者的角度规定了诗学通向性情之正的方向,同时这也是经“游艺”至“去艺”的内在路径。
参考文献:
[1] 程树德.论语集释[M].北京: 中华书局, 1990.
[2]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3.
[3] 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4.
[4] 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M]. 昆明: 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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