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山姆谢泼德是继奥尼尔、田纳西?威廉姆斯和阿瑟?米勒之后美国剧坛上又一位具有影响力的美国当代剧作家,成名于外外百老汇的实验剧场。其作品《被埋葬的孩子》一经发表,便获得了1979年的普利策奖,他也因此跻身美国主流剧作家之列,蜚声国内外剧坛。
《被埋葬的孩子》讲述的是发生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农场里的故事。一家之主道奇终日窝在破旧的沙发上与“蓝光闪烁,但是没有图像也没有声音”的屏幕和威士忌为伴。他的妻子海丽在道奇变的性无能后,不是将自己关在楼上卧室里缅怀过往美好的时光,就是为给死去的小儿子安塞尔塑座雕像而出去和牧师调情。他们的长子蒂尔顿曾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全美明星橄榄球队的后卫,现在却智力低下,成为半残的白痴,终日沉默寡语。次子布雷德利在事故中痛失一条腿后,不仅性情乖张且心理病态。而当全家唯一身心健全的孙子文斯带其女友谢丽回家探亲寻根,遭到的却是家人的冷漠甚至没人愿意承认他的存在。在文斯竭力证实自己身份的过程中,逐渐揭露出道奇一家想要极力忘却的家庭耻辱,极力隐藏的骇人秘密——那个被道奇埋葬的、由母亲海丽和长子蒂尔顿乱伦而生出的孩子。而故事也最终以道奇去世,文思继承家产并延续了家族的罪恶历史与遗传基因而结束。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中国学者在借鉴西方伦理批评和中国道德批评的基础上创建的文学批评方法,是一种从伦理角度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等文学问题的批评方法。聂珍钊认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社会伦理的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文学伦理学批评强调文学的教化功能,强调回到当时的伦理现场,以当时的社会伦理观解读和阐释作品中人物形象面临伦理困境时所作出的伦理选择,而伦理选择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基础,是人类在完成自然选择后经历的第二次选择,也是人与兽区别开来的最本质的选择。《被埋葬的孩子》这部戏剧蕴含了丰富的伦理内涵,本文以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研究视角,以“乱伦”、“弑婴”事件发生的伦理现场为立足点,对小说人物所处的伦理环境以及人物与人物之间的伦理关系做出梳理辨析,揭示出美国社会病态家庭的伦理错乱和道德失衡,虚妄的美国梦对人性的异化,以及作者的伦理诉求。
二、斯芬克斯因子与伦理选择
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斯芬克斯的特点是人头和兽身一体,人头说明人类经过生物性选择之后,而具备的理性象征;而兽身说明人的原身是兽,因此身上在当时还残存着兽性,这一特点被称为斯芬克斯因子。因此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了斯芬克斯因子。其中人性因子即伦理意识,属于高级因子;而兽性因子由人的原欲驱动,是低级因子,因此高级因子支配低级因子,即人性因子能够很好的控制兽性因子,从而使人产生伦理意识,有了人性。所以就人的属性而言,是由具备能够辨别是非善恶的伦理意识体现的。
在文学作品中,斯芬克斯因子在人身上分别以自然意志、自由意志以及理性意志的形式体现出来。自然意志主要是指人的原欲即兽性因子的意志体现,自由意志是人的欲望的外在形式,而理性意志是接近道德的意志即判断和选择的善恶标准及道德规范。这三种意志此消彼长、相互抑制,从而影响人的伦理选择和道德行为。母亲海丽和长子蒂尔顿的乱伦行为则属于自由意志的失控,自然意志的突显。夫妻关系是家庭中最基本的伦理关系,也是构成家庭正常伦理关系的基石。长期性无能的道奇终日用毛毯包裹并蜷缩在楼下沙发上,用酒精麻痹自己,荒废度日。而海莉则将自己终日关在楼上的卧室里缅怀过往,夫妻两人一个楼下、一个楼上,空间上距离的保持同样暗示着两人的精神世界亦相去甚远。道奇的灵魂游离于闪着蓝屏的电视与残酷的现实之间,而海莉则守护着家庭相册,徘徊在相册和幻象之间,试图找寻那些似有似无的美好往事。而大儿子蒂尔顿的朝气蓬勃和事业有成曾一度让她引以为傲,因此海丽对道奇生理和情感上的缺失和绝望让她在大儿子蒂尔顿的身上得以满足,在兽性因子越过理性因子时,海丽作出了伦理选择——出轨甚至是乱伦。她的伦理选择超越了传统人伦和道德底线,跨越了乱伦的伦理禁忌,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妻性和母性,也是整个家族伦理关系扭曲的根源。
蒂尔顿的乱伦体现在两个方面:杀父和娶母。如剧中蒂尔顿的葬父情节。第一幕的结尾,梯尔顿在父亲道奇熟睡之际,不仅悄悄盗取了道奇藏好的酒,还将道奇全身都埋葬在玉米须里。将父亲藏好的酒取走象征着意图夺取父亲王位,从而取代父亲的地位,成为一家之主;而将父亲完全掩埋在玉米须里则带有葬父情节象征着弑父。他的娶母行为则表现为与母亲乱伦生下孩子。母亲为儿子生了儿子,儿子成了兄弟,母亲与他既是母子关系,又是情人关系;他与父亲既是父子又是情敌;他与被埋葬的孩子既是父子又是兄弟。他的伦理选择决定了其伦理身份的错乱,而整个家庭的伦理关系也因此出现了最严重的问题:一方面使得家庭不和谐气氛不可逆转,另一方面也使得正常的伦理秩序不复存在。也正是他对伦理禁忌的触犯,才导致道奇家族的悲剧,以及他的伦理困境。而他伦理意识的形成是通过他对自己伦理身份的迷失和困惑,以及同父亲道奇伦理关系的确人来现的。在他的伦理意识中,他的血亲除了自己那个被父亲道奇埋葬的亲生儿子,还有自己的父亲道奇。因此蒂尔顿在伦理上既是道奇的儿子又是死去孩子的父亲,伦理身份是道德行为及规范的前提,并对道德行为主体产生约束。因此,蒂尔顿选择离家、逃避的做法,并不是出于他的软弱而是因为他所遭遇的伦理困境,如果选择复仇,他就要犯下弑父的乱伦大罪,而如果放弃复仇则又不能履行作为父亲为死去孩子复仇的伦理义务的困境。因此,弑婴事件之后,他就仿佛变了一个人,缺失了自我,就算在外游荡多年也逃脱不了伦理意识对他的道德惩戒,正如他所说:“要么你把真相说出来,要么你就会死去。”所以不得不在伦理困境中痛苦挣扎,一方面蒂尔登痴迷于从早已荒芜的后院寻找着什么,寻找自己缺失的伦理身份;另一方面,又曾将熟睡的道奇用谷物埋起来,无疑象征了蒂尔登对道奇弑杀自己婴孩的以牙还牙的报复。
三、伦理身份的缺失
自然选择从形式上解决人的身份问题,而伦理选择不仅从本质上将人与兽区别开来,同样从责任、义务和道德价值方面对人的身份进行确认。文学伦理学关注的便是通过人的伦理选择解决人的伦理身份问题。因此,伦理身份承载着伦理环境所赋予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某种伦理身份的缺失,也就意味着其相关权利和义务被无情的剥夺,以及无法得到社会、家庭的认可并因此丧失了应有的的尊严和保障。家庭关系不是简单的指姻缘或血亲关系,更主要的在于它的伦理特性——父母、子女、夫妻、祖孙之间的伦理关系。家庭伦理是社会伦理的基础,因其具有自然的特性而被称为天伦,又因其社会的特性而被称为人伦。因此,人伦、天伦的伦理特性赋予家庭成员个体明确的家庭伦理身份、伦理责任、义务和权利。而爱是维系家庭伦理的纽带,也是家庭成员来阐释伦理身份、责任和权利的前提。
从道德哲学层面出发,作为祖父,道奇溺死自己的亲孙,并否认文斯的存在,不仅触犯了骨肉相残的伦理禁忌,也没有尽到善待子孙的义务,藐视和破坏了正常的人伦关系。而若深究其原因,回到他当时作此伦理选择的伦理现场,在客观的历史语境中对他的溺婴行为作出合理的判断,道奇所触犯的伦理禁忌并非道德沦丧,而是伦理身份的缺失迫使他采取的无奈甚至慈悲之举。作为丈夫,他被无情的剥夺了在二元对立中的男性霸权地位,甚至是为人夫,为人父的权利。在家庭地位中,海莉霸占了楼上,占据了家庭的核心——卧室,保管着所有家庭记忆的象征——家庭相册。而道奇只能终日呆在楼下,与整个家庭维持着疏离的关系。福柯认为空间是知识话语与权利运作的具体场所,而家庭内部的空间配置则是对权利、家庭地位的呼应。因此这种空间位置关系无疑突显了海莉才是道奇家族真正的女统治者,这个家庭的真正主宰者。因此每当哈莉从楼下下来,道奇都会紧张地裹紧毯子,表现出他的恐惧和自我保护。在社会角色上,作为夫妻,他们名存实亡,海莉更是对他没有忠诚过。先是与大儿子乱伦、后与杜伊斯神父调情、出轨,多年身体机能的丧失使道奇只能缅怀年轻时的昌盛时光。作为父亲,大儿子与妻子乱伦行为不仅是对他父权权威的挑衅,更是对他名存实亡男性尊严的致命一击;而他与二儿子的关系更加冷漠异常,心理变态的布莱得雷不仅对他进行血腥报复,总是趁他熟睡之际把他的脑袋弄得鲜血淋淋;甚至还怂恿妻子海莉杀了他。在遭受了妻子和儿子双重背叛以及心理和生理的双重阉割后,伦理身份缺失的道奇无论是出于为了维护父亲的权威、男性的尊严,还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这个婴孩都逃脱不了被埋葬的命运。道奇通过弑婴埋葬了妻儿乱伦的罪恶,埋葬了他对放荡妻子的厌恶,也埋葬了不堪回首的过去。他的伦理选择也正是伦理意识的突显,也是避免伦理身份错位和摆脱由伦理身份混乱带来伦理困境的唯一有效途径。而他生存的惟一目的仿佛就是死守着这个家庭秘密不被人发现,试图掩盖有一个“被埋葬的孩子”这一事实,因此他终日与酒和闪着蓝屏的电视为伴,成为一个透明人,甘心过着腐朽的生活,也是因为只有酒精才是他摆脱弑婴这一道德惩戒的唯一方式。
文斯伦理身份的缺失是通过道奇一家否定他的存在来实现的。在离家六年之后,回家寻根对于温斯而言,本来是一个寻求认同的过程,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欢迎他的并不是一场盛宴或是和谐有爱的场景,如同谢利所说,“我原以为会有火鸡晚餐和苹果馅饼之类好吃的东西在等着咱们呢。然而,取而代之的是对他伦理身份的质疑、否定、疏离和冷漠。他更没有想到曾经给他留下美好印象的乡村老宅再也不是他记忆中的乐园。当文斯为了确立自己的身份做了各种尝试,甚至模仿自己小时候的恶作剧、小时候的声音,来试图幻想唤醒道奇和蒂尔登关于他儿时的家庭回忆时,而他所有的努力换来的却是冷漠和疏离,“你别叫我‘爷爷%真令人讨厌,‘爷爷我不是谁的爷爷”丨21父亲蒂尔顿的回答却是我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但是我们已经把他给埋葬了。”以至于文斯开始质疑他的伦理身份,正如他说:“我是不是陷在时间的泥沼里了?是不是我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了?……他们怎么能连我都认不出来呢?我是他们家的儿子”。141面对着这个异化的家庭,他不得不选择暂时的逃离。还原这一违背伦理道德的伦理现场,温斯的突然归家给道奇一家带来了潜在的威胁,而道奇一家对他伦理身份的否定也是对家族过去丑恶历史的否定,更是对乱伦事实的掩盖和遗忘。
四、人伦诉求与建构
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中,文学伦理关注的是社会体系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客观存在的伦理关系和伦理秩序,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被接受和认可的伦理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道德伦理意识以及维护这种伦理秩序的各种行为规范。@因此,文学伦理学不单只是关注家庭关系,还关注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而家庭伦理又是社会伦理的基石,同样也是反映当时社会伦理的缩影。在道奇家族的历史中,曾经存在着美好的人伦美景。如道奇的描述“知道吗,我们曾经是一个非常好的家庭。富有,稳定。孩子们都长大了,农场里产的牛奶足可以灌满两个密执安湖”。[6)对过去乐园的描写反衬的是现在扭曲的家庭伦理关系:家庭伦理身份残缺,家庭结构的支离破碎,家庭成员的精神荒原,和基本人伦关系的异化,这些都是对健康和谐人伦的诉求。
《被埋葬的孩子》中到处充斥着强烈的疏离感,家庭关系处于一种极端的异化状态,不仅父母和子女之间变得无法相互理解,夫妻、兄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也都变得无法琢磨,病态的一家人不仅相互背弃,而且相互蹂躏,彼此嘲笑,冷漠和残忍在这部剧作中随处可见。因此,这是一个充满冷漠、报复、仇杀、人性扭曲的家庭,对他们而言,爱已经不再是家庭关系的纽带,他们间的纽带是那个被溺死埋藏在后院的孩子,是扎根于黑暗深处某种阴睛、肮脏的事物。家庭的气氛是令人窒息、压抑的,如第一幕剧中提到,这个家庭到处充斥着一种腐朽、衰败的气息。色彩暗淡、陈旧的地毯,破旧的沙发,发黄的灯罩,老式的楼梯,闪烁蓝屏的老式电视。一切的一切都在暗示人们,这个家庭不再欣欣向荣而是正处于崩溃的边缘。《被埋葬的孩子》虽然讲述的是一个极端病态的美国家庭的故事,但极端之中却蕴涵当时美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更深层揭示了整个美国社会、美国文化的弊端,美国梦的衰朽与虚妄,以及伦理环境对人性的异化。二战后,美国社会处于孤独与绝望的民族情绪中,而谢泼德开始戏剧创作的年代,正是美国政治与社会动荡不堪的年代,也是美国人民深陷信仰危机的年代,同时1967到1969年,在发达国家爆发的一系列反文化运动颠覆了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再到暴力的恐怖主义行动代表了年轻一代对前辈的政策和观点的反叛,虚妄的美国梦带给年轻人的是虚无的精神荒原,“无根”更是—种普遍的精神状态,因此人们不断变得冷漠、隔阂、焦虑和变态。如文中的蒂尔顿和布莱得雷,为了逃避不堪回首的过去,怀揣着对外面世界的美好向往和对美国梦渴望,远离了单调闭塞的农庄生活和那个充斥着疏离和腐朽的家。然而美国并没有实现曾经许诺过的自由、平等与幸福,相反二十年的奋斗与渴望、痛苦和挣扎带给他们的只有智力的障碍和肢体的残疾。而精神上的孤独感、寂寞感以及生活上的无助只能迫使他们选择回归,以寻求自我的心灵归属。
道奇家族的人伦构建和人性回归,主要是通过家族伦理身份的认同和重构实现的。而戏剧结尾,蒂尔顿抱着着婴孩的尸骸走上楼去,象征着他终于可以直面伦理困境,面对那段羞耻伤痛的过去,也暗示了蒂尔顿人性的回归,他终在后院找到了被埋葬的秘密,找到了自己缺失的伦理身份,从而找到了自己悲剧的根源。而文斯的回归则是通过承继家产并延续了家族的罪恶史以及他对过去身份的彻底颠覆来实现的。他在寻求身份认同时提到:“我的脸、我的眼睛、我端详着我的脸……我的脸变成了父亲的脸,同样的骨骼、同样的眼睛、同样的鼻子、同样的呼吸。他父亲的脸又变成了他祖父的脸。就这样一直变下去……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但是我却能认出来…”m在家族的血脉中,文斯看到了自我,终于寻到了自己的根,寻到了属于他的伦理身份。所以,作为这个家庭的继承者,他也决定继承家族罪恶的历史,承担起家庭复苏的希望,而戏剧结尾提到后院的植物丰茂、天气雨过天晴、太阳的破云而出都预示着人性的回归。
五、结语
尽管《被埋葬的孩子》讲述的是病态扭曲家庭的故事,但极端之中却蕴涵着丰富的伦理内涵,一方面揭示出美国家庭的罪恶使人性禁锢在其深渊中无法自拔;另一方面揭示了伦理环境对人的异化及其对正常家庭伦理的诉求。从文学伦理学角度解读这部作品可以还原伦理现场,从而更有效的探究隐藏在“乱伦”和“弑婴”这些伦理禁忌背后的无奈,同时可以提供更多的伦理思考和道德启示。
葛淑姻(郑州大学,河南郑州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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