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第四媒体 网络 媒介
当前,网络已开始走出泡沫与低谷,进入了第二轮高速发展阶段,网络媒介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不少学者也在竞相炒作一些新名词。就在“第四媒体”已经几乎成为了互联网的代名词后,又由此延伸出“第五媒体”、“第六媒体”(如“第五媒体”是手机还是数字电视还在争论)。传统媒体也人云亦云,盲目跟风。为正本清源,本文拟通过对“第四媒体”的解读与质疑来反映当前媒介排序与命名上的盲目跟风与不求甚解。
一、从词源上看,“第四媒体”是一种不求甚解的跟风
当今学术界有一种怪象就是惟洋是崇,对于外来的理论概念与词汇争相炒作,不假思索盲目跟风。“第四媒体”就是舶来品。引进者一开始就声称这是1998年联合国新闻委员会上提出来的,让人感到这是一种权威的定性。其实,联合国新闻委员会(committee on information)并不是个学术机构,它是联合国大会的一个附属机构,是联合国新闻政策的协调中心,每年举行一次例会,就联合国各方面的新闻传播活动进行审议并向联合国提供建议。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张允若教授就曾做过考查,①他发现1998年新闻委员会的报告以及主管传播和新闻的副秘书长法眼健作的致词中确有“第四媒介”一词,但其基本意思是说:联合国在发布新闻时,除了原有的印刷媒介(print medium)、广播(radio)、电视(television)这三种媒介外,还应该通过第四种媒介因特网(internet)来进行。当时联合国不仅有了自己的出版机构、电台、电视台,而且建立了自己的新闻发布网站,会议强调要完善这个网站,并充分发挥这个新建媒体的作用。可见这一说法的提出是有特定语境的,主要是就联合国的新闻发布途径而言的,并不是对互联网络的理论阐述和总体定位。况且,新闻委员会在最前面用的是“印刷媒介”( print medium)一词,其中包括了书籍、报刊、会议印发的公报、新闻稿等在内的各种印刷出版物,报告对这些方面的工作都有叙述。可是到了我国“印刷媒介”就变成了“报纸”,“第四种媒介”(网络)就变成了“第四媒体”,这是明显的曲解,或者说是特大的误会。
二、从语义上看,“第四媒体”是“第四媒介”的误用
《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7月修订第三版)对“媒介”的解释是“使双方(人或事物)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世界上的事物之间总是有联系的,所以媒介作为一种中介因素,存在于一切事物的运动过程中,如我们面对面交流时声波传动所依载的媒介就是空气。在新闻传播学中,《新闻学大辞典》对“媒介”的解释是“用来表达含义的静态或动态的任何物体或物体排列。例如,烟火信号、树皮上的刻痕、纸上的墨迹等”。其中《新闻学大辞典》对“传播媒介”的解释是“简称传媒,是传播意义上的媒介,指承载传递信息的物理形式”;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解释是“简称大众传媒或大众媒介,泛指所有用以向广大的受众传递各种信息的技术手段,通常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和图书等6种传播工具”。②从以上对“媒介”的定义可知,媒介的定位是一种介质或工具。而对于“媒体”,《新闻学大辞典》以及各种传播学书籍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但当下各种书刊报纸对“媒介”和“媒体”的使用,基本上是随时都可以互相换用。
虽然二者的混用已经了成为了习惯,但在中文语境中,二者的内涵毕竟还是有差别。“媒体”,它侧重的是从事信息的采集、加工制作和传播的社会组织,即传媒机构,譬如电视台、报社等。也就是说“媒体”一词更微观化和组织化,更倾向于指某种特定的或具体的媒介组织;而“媒介”的含义较之“媒体”来得更宽泛一些,更多地侧重于一般意义上的介质与普遍意义上的工具。比如,我们通常把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视为大众媒体,但似乎不会说:人民日报是一个大众媒介,中央电视台是一个大众媒介。再比如说某某在报社或电视台工作,我们可以说某某在媒体工作,但似乎不会说这样说,某某在媒介工作。感觉十分之拗口。同时,从量词的使用上来看,也有这种倾向:大众媒介用“种”,大众媒体用“个”。可见,从新闻传播的角度来看,媒介指的是语言、文字、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的传播工具(介质),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而媒体指的是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传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机构。因此,严格意义上,互联网是一种媒介,是传播信息的一种媒介(电子媒介),不能说是一个媒体,而互联网上的新闻网站如新华网,才是媒体,一个传播信息的媒体(电子媒体)。
三、从内涵上看,“第四媒体”的本质与互联网的实质不符
抛开“媒介”和“媒体”语义上的差异,“第四媒体”的内涵与互联网的本质也不能契合。
自从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提到的“第四种传播媒介” 舶入中国成为“第四媒体”后,从此,“第四媒体”在中国一夜走红。但与传统媒体众口一词把互联网称为“第四媒体”截然相反,网络企业的“头头脑脑”们却几乎都一致认为互联网不是媒体。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是263首都在线执行总监张大庆的观点:“许多人称‘第四媒体’即是互联网,我认为这种看法是阶段与片面的。媒体只是互联网的一个部分、一个阶段、一种功能,而不是它的全部。”③我们知道互联网并非仅有传播信息的媒体功能,互联网还具有电子邮件、电子商务等重要功能;互联网对每个使用它的人来讲不仅仅是获取信息的平台,也是通信、商务、交易、服务、娱乐等方面的平台。其本质与核心似乎只有两个字:“应用”,各方面的应用。同时,从“传播的意义”的角度来考察。传播的内容是新闻、神话传说还是历史知识是媒体定位的标志。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传播媒介”都是在“新闻的意义”上谈的。所谓在新闻的意义上,是指他们都以新闻为本位,为重要任务。而互联网虽然是信息的集散地,但它包含了不同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实时聊天、电子邮件、网上商场、网上银行等等。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旨趣,从总体上看互联网是“大杂烩”,并没有形成对新闻的重点强调。因此,把互联网从“媒体”的角度,进行传统或习惯意义上的排名归队,无论是“第五媒体”或“第四媒体”,都是不妥当的。比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互联网作为整体虽然不是媒体,但互联网的组成部分“网络媒体”是媒体,或称“第四媒体”,即那些基于互联网这个传输平台来传播新闻和信息的网站。
四、从寓意上看,“第四媒体”的预期与传媒的现状悖离
从传统意义上说,报纸被誉为第一媒体,广播被誉为第二媒体,电视被誉为第三媒体。但这种称谓具有典型时代的背景特色即认知上的局限性。上世纪50年代是电视的时代,自从电视进几亿万个家庭后,它以纪实的传播方式,直观的现场效果、富有冲击力的画面语言征服了全球数以亿计的观众。电视这种媒体从出现到风靡全球,只经历了短短不到十年的时间, 电视的惊人的发展速度极大地震撼了学者界。当时便有无数未来学家几乎肯定的说,电视集声像文字于一体的优势远远超过了报纸和广播,其无与伦比的感染力征服全球之日,也就是报纸和广播消亡之时, 因而学者界才将媒体进行了第一第二和第三的划分。由此可见媒体的排序除了作为一种产生时间的见证之外。更隐含着后来者必将取代前者的一种寓意。但时至今日,在电视的发展已经如日中天时,报纸和广播不仅没有消亡,反而在与电视的残酷竞争中获得了极大发展。因此,人们反思之后在正视这一现实的同时,也就不再沿用第一媒体第二媒体和第三媒体的划分了。故现在很难在大众传媒上和学术论文中找到“第一媒体”“第二媒体”“第三媒体”这样的术语了。互联网的出现无论其迅速崛起的发展史、遍及全球的影响力和成为数以亿计人不可缺少的生活内容,都与电视发展的历程有着惊人的相似。因此人们对互联网就是“第四媒体”的定义似乎也隐含着对新兴媒体必将取代传统媒体的一种预期。有的未来学家甚至预测,在高速公路时代,由于网络上的电子影像、声音、文字等信息传播是如此之及时、生动、立体,以至于传统媒体的生存将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报纸将成为首批牺牲品在人类社会中完全消失,而电视将在今后十年内消亡,传统媒体的命运就将是信息时代的恐龙。最有代表性的意见是美国未来学家乔治吉尔德,他大胆地宣布了电视的死亡,但半个世纪前的报纸和广播能够顽强地生存下来,电视也不会成为信息时代的恐龙。④当前,人们看到及预测到的不是报纸、广播、电视的消亡,而是彼此的融合,共同发展。因此,“第四媒体”的寓意也只是如同“第三媒体”的寓意,成为妄言。
因此,把报纸称作“第一媒体”,把广播称作“第二媒体”,把电视称作“第三媒体”,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又把网络称为“第四媒体”,并由此延伸出“第五媒体”、“第六媒体”,这种对媒介的排序与命名实则是一种盲目跟风和不求甚解。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传播者与文化人,还是多一点独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为好。
注释
张允若:《关于网络传播的一些理论思考》[j],《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1期。
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9-60页。
雷跃捷,辛欣:《网络新闻传播概论》[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第17页。
华欣:《网络不是第四媒体》[j],《记者摇篮》,200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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