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美学界对20世纪中国美学的反思,过于看重它们的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而忽视了这些理论的现实价值。事实上,20世纪中国美学有很多富有创造性的论述,对于当前的美学研究极具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蔡仪美学所具有的当代价值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蔡仪美学作为美论的客观派曾遭到主流美学的批判与排斥,但是,蔡仪美学关于“美在典型”的论说、自然美的理论,以及用“美的观念”解释美感、审美个性差异、艺术中的雅与俗、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及艺术创新等问题,对今天开拓与深化美学研究具有独特的意义。可以肯定地说,如果缺乏蔡仪美学这一研究视角,中国现当代美学就缺少了一个必要的逻辑环节。
【关键词】 美学 蔡仪 当代意义 典型
如何面对蔡仪美学
20世纪中国美学的焦点是美的本质问题。在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出现了四个派别: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派,以吕荧为代表的主观派,以朱光潜为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以李泽厚为代表的客观社会派。美的本质也就是美的现象之所以产生的最终根源。如果我们不抱任何成见的话,就会发现,美事实上与对象的客观属性、与作为类的人、与个体的人都有关联。这就决定了美学研究从各个角度来寻找美的本质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每一派理论都具有相应的现实的和理论的依据。
那么,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美学大讨论引发的争执不是同一层次的、平级的理论问题的交锋,其实质是研究途径之争。具体而言,他们争论的核心在于从哪个角度、哪个层面来定义美,而不是某一角度、某一层次上的不同看法。www.lunwen.net.cn主观派认为,单纯的对象无所谓美不美,只有主体感受到了美才有美,所以美的本质在于主体的情感愉悦。客观派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对象的客观属性是我们审美情感和审美愉悦产生的前提,美的根源应当从对象的性质上寻找。客观社会派反对主观派,与客观派有一致之处,但又认为,对象之所以引起美感从最终的根源看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相关。显然,他们分别在从物到人、从人类到个体、从客观到主观之间寻找某一个逻辑环节,来探讨美的本质。
但正如前面所说,美的现象与这些不同层次的问题都有联系,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入手,都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而美学争论的实质却又是研究角度的分歧,所以,争论如果停留在美学自身之内就难分胜负。他们惯常的做法是以自己对美的不同层次的理解来反驳对方的观点,因此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这种反驳是徒劳无功的。按道理,这些最富智慧的头脑应当发现,自己的理论虽有根据和价值,但既然不能令他人信服,而又不能真正驳倒对方,就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理论存在着不足,他人的研究也有存在的合理性。若此,就应当虚心采纳别人的研究成果,走一条彼此兼容的、相互协作的研究道路。但历史没有做这种选择。
何哉?原因就在于他们援用美学之外的标准来评价自己和他人的理论。本来,美的本质可以不涉及唯心、唯物的哲学本体论问题,因为美不等于物质,美的本质不等于世界的本质,唯物者也可以认为美就在于美感。受当时政治环境和文化大背景的影响,在美学内部难决雄雌的讨论,便鬼使神差地演变为哲学的、更是政治色彩浓郁的大是大非的争论。美学界一时谈“心”色变。其具体做法是,证明别人的观点要么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要么是唯心主义的,总之,力图证明除自己的理论之外,其他理论都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因而都是糟粕、谬误,不值得认真对待。有了这种偏激态度,自然彼此之间批判得多,吸收得极少。
今天,我们理应拨开哲学和政治上的层层迷雾,回归美学自身的领地来看待这些理论。我们的结论是,各派在各自的理论向度内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其理论体系尤为完整、精致,以致我们可以不信其中某一派,但又无法反驳它。就蔡仪美学而言,我们万万不可站在其他某一派别的立场上,以其为标准来衡量、评价它,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彼此探讨的角度不一样。我们看到的很多评价,如“机械论”、“前主体性”等等,都不能真正驳倒蔡仪,只说明评价者不同意蔡仪的理论视角而已。可以肯定,如果缺乏蔡仪美学这一研究视角,中国现当代美学就缺少了一个必要的逻辑环节,我们就会忽略对象的客观属性在审美活动中的价值。
与此同时,各派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们只是在某一个视角、某一个层面上对美作出了有限的探讨,当然也就不能解释所有的审美现象。若要用一个具体的实例去证伪它们,显得轻而易举。不仅仅是它们,所有关于美的本质观的观念,都难逃此厄运。举出一些实例去证伪蔡仪美学,并得出其症结在于蔡仪美学忽视了美与人的关系、忽视了美的社会性,是“见物不见人”的美学,历史证明,这些评价很难成立。今天,我们不禁要反过来问,注重美与人、与社会的关系去研究美的本质又怎么样呢?又能毕其功于一役地找到美的本质吗?美学界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由对某一派美的本质的讨伐,深入到对美本质自身的质疑。
在美学研究中,美的本质问题在逻辑上是最基础的,具有优先地位。我们指认一个美的对象,设定美学研究的范围,都以它作为参照。但美的本质又难以探讨,甚至不能探讨,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当我们扬言要走出哲学美学时就遇到了一个类似于解释学上的矛盾:美的本质研究在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为美学指出研究对象和范畴;另一方面,美学的具体研究应当在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总结出可信的美的本质。如何走出这一“恶性循环”呢?我们不妨套用现代解释学来回答这一问题。即我们在作具体的实证美学研究前,已经具有了某种关于美是什么的观念,这种观念正确也好,是偏见也罢,总之它以意识或无意识的形式存在着,并发挥作用。研究者就是根据这种美的观念来设定研究对象和领域,于是展开具体而微的研究。我们对美的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具体实证研究走向深入后,又会更改、优化既有的美的观念。美学研究就是在这一同化和建构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不断前进的。因而,美的本质始终是一个未竟的话题,是一个敞开的世界。既然如此,与其时过境迁地去归纳、凝结某种美的本质,还不如去从事形形色色的具体研究。这大概是很多学者反思20世纪中国美学的最后结论。
既然我们把美的本质问题束之高阁,若再对包括蔡仪在内的各派美学的美论说三道四,就有点不合时宜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应是,百年中国美学对我们今天的具体研究难道就没有一点有意义的地方吗?除了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外,难道就没有正面的现实意义吗?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蔡仪美学的意义:第一,蔡仪美学在属于他的研究层面上为美学作出了哪些贡献?第二,蔡仪美学对我们今天展开具体的实证研究有何意义。合二为一就是:蔡仪美学的当代价值在何?
重新发现蔡仪美学
(一)美在典型
蔡仪对前人的美的本质理论进行了一一扫描和批判后,提出了自己的新观点:
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
蔡仪在此所说的“一般”,包含有我们通常所说的“本质”的含义,但又不能笼统地归结为“本质”。他所谓的“典型”和“一般”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形式美的典型。黄金分割的比例由于是茫茫星海、一草一木中最常见的比例,所以是美的形式。此外,蛇形线、调和、均衡、比例等形式规则之所以美,也因为它们是宇宙间最普遍的东西。
第二,具体感性形式的典型。某一事物,如果在外在形式上最接近该类事物的平均值就是美的。某个人的眼睛美是因为大多数人的眼睛都是这副模样。一个美的人,在体形和肤色上体现了所属种族的平均值,所以“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第三,体现了事物内在精神和本质的典型。这种意义上的“典型”才是马克思、恩格斯文学批评中所理解的“典型”,即体现着事物内在本质而有鲜明个性的具体形象,但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主要指人物典型。蔡仪认为,画家喜欢“以偃卧的古松、欹斜的弱柳入画,虽然不能表现生物形体上的普遍性,却能表现着它们枝叶向荣的不屈不挠的欣欣生意,就是表现了生物的最普遍性了”;动物最主要的内在属性就表现在“生命的活泼的活动”上,所以画家多以动物的侧面来体现它的美。
在这三个层面中,蔡仪主要还是从第二、三个层面上来研究美,认为最能体现事物本质真理的对象才是美的。我们这里不打算以美本质的角度对此进行评议,而把它当作是对审美客体的具体研究来发掘这一理论的现实意义。
首先,“美在典型”揭示了事物的美在于它的常态。无论是形式美的法则、具体感性形象,还是体现了种属本质的对象,都是事物的常态,事物越接近常态越美。
体现了事物常态的对象又是该类事物的优越代表和出类拔萃者。普通的事物是一般和个别的统一,而典型却是个别“显现”一般。典型比同类其他事物更充分、更显著、更出色地体现了类的本质。
某些种类的事物,其个体在表现本质上很难说有优劣之分,因此便难说孰美孰不美。例如不同的泥块在表现种属本质上难见差别,不能说这块比那块美。
常态又具有相对性。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中事物的种属关系是一个无限的链条,每一个种类都有更高一级的种类位于其上,更低一级的种类位于其下,于是就产生了美的等级差别:如果某一事物是典型,而它所属的种类又在更高一级的种类当中具有优势,是典型的种类(比其他种类更能显出高一级种类的本质),那么,这个事物,即“典型种类中的典型个别”,就是高级的美的事物;如果某一个别事物虽是典型,但其种类在更高一级种类中却处劣势(该种类不能充分显出高一级种类的本质),那么,这一非典型种类中的典型,就是低级的美的事物,美因而具有相对性。一般而言,人是动物的常态(典型),比一般动物美;动物是生物中的常态,比植物美;生物是自然事物的常态,比无生物美。典型的牛比一般的牛美,但牛在动物中不属于优势种类,所以作为动物来看又不美。
还可以从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探讨典型的美。某一个体事物由各部分和多种属性组成,一方面个体事物的美意味着各个部分或属性应当是美的,一个人长得漂亮,那他的眼睛就不可能不美;另一方面,某一部分或属性和其他部分或属性处于相互联系之中,因而它的美又受到其他部分或属性的影响,或予以削弱,或被加强。
例如说,美人的眼睛虽是美的,但只是眼睛的美,在这人的其他的属性条件都不美时,即算这眼睛是美人应有的美的眼睛,这人并不因此成为美人,而且这眼睛的美也消失了。因为人的眼睛原是不能离开人体的,离开人体的其他的属性条件,这眼睛便不是人的眼睛了。眼睛既不能离开人体而单独存在,眼睛的美也就不能离开人体而单独存在。现在人体的其他的属性条件不美,鼻是歪的,脸是麻的,嘴唇是缺的,其眼睛即算是美的,但是这眼睛的美是削弱了,消失了。
同样,单个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的美就是综合美,如蝴蝶与花丛、战士与骏马的组合。个体部分或属性的美有时可以破坏个体美,而在一般情况下个体的美不会破坏综合美。当个体是综合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时,个体不美就一定会破坏综合美。例如,在双人舞表演中,如果其中一个演员动作难看,那就会破坏整个舞台效果。综合美也不等于个体事物美的相加,而是高于个体美的相加,综合美与个体事物的美不仅是量的差别,而且是质的相异。例如母亲是美的,小儿是美的,两者构成了综合美——母子之爱的美,这是单独的母亲的美和小儿的美所不具有的。
这些理论表明,“美在典型”不仅是一种美的本体论,更是出色的、详尽的审美形态学分析。对审美对象进行细致的形态研究,是美学具体研究的重要维度,如是观之,蔡仪的客观论美学在今天仍然具有很强的理论魅力和开拓空间。
(二)自然美
蔡仪明确将美划分为三类,即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社会美的提出是蔡仪美学的独创,而对自然美的研究尤具现实价值。
自然事物中在表现其种属本质上具有优势的对象就是美的。“显现”着树木的一般性的那棵树,“显现”着山峰的一般性的那座山峰,都是自然美。自然事物的种属关系非常复杂,自然美也有高级与低级之分。就一般物质而言,它的主要属性条件是“自己原因的运动”,即自我运动是物质种类的一般性,凡是“显现”着这种一般性的对象就比较美。以此观之,生物比较美,非生物比较不美。非生物也有运动,但这种运动不太显著。那些由外因的诱发而显著运动着的非生物也会美,如行云流水。事物自己运动的特性,在生物中具体表现为生长生殖现象。以此观之,动物比植物美。动物能对外界环境作出自发的反应,其活动是能动性的,而植物虽然也有对外界刺激的反应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是物理的现象。生长生殖的特性在动物中具体表现为能动性的活动。以此观之,高等动物比低等动物美,因为高等动物的能动性活动比低等动物强。能动性活动的特性在高等动物中具体体现为意识的活动。以此观之,人比其他高等动物美。人的意识活动最为发达,动物虽然也有简单的思维,而人却有理性的思维能力。意识活动的特性在人身上具体表现为理性和高级的思维能力。以此观之,德才兼备的圣人比无识无行的小人美。自然美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过渡为社会美。
这种审美对象上的“论资排辈”显然受黑格尔的影 响。与黑格尔不同的是,蔡仪不是以某种神秘的“理性”作为美学的逻辑起点,蔡仪美学的逻辑起点可以说是“典型”,其实质却是“自己原因的运动”。蔡仪的自然美论无疑非常精致,充满着辩证色彩,但过于精致的理论难免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有效性。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可否认它的价值。
美存在着等级,蔡仪美学流露出人的优越感,但蔡仪却认为这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性质上的不同;社会美虽高于自然美,但自然美的原因却在自身。即自然有美,且美在自然。
所谓自然美是显现着种属的一般性,也就是显现着自然的必然,它不是人力所得干预,也不是为着美的目的而创造的……
很明显,自然的美不需要以人的目的和愿望来评价,自然事物之所以美,其原因恰好正在于自然对象显现了该类事物本身的必然性,一旦人力“干预”,也就失却了自然美。
这与实践美学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自然美针锋相对。自然美当然与实践相关。在人类早期,人们把自然事物当作鬼怪或自己祖先的化身,充满了恐怖感,这时他们眼中的自然不可能美。只有当人类的实践能力发展起来了,增强了对外在世界的认识,恐惧感消除了,自然才有可能会美。但实践只是自然美产生的人类学根源,不能成为自然美的本质,原始人看不到自然美恰恰就在于他们不把自然物当作自然来看待。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自然美,不仅体现了人的优越感,而且很容易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的陷阱,意味着人对自然干预得越多,自然就越美。
当前的生态美学研究固然要抛弃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但不是从一个极端落到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人的价值意义,而是要建立一个自然、人、社会三者和谐共存与平衡发展的世界。蔡仪美学使我们看到,自然美和社会美的原因只能在它们各自本身,社会美的原因当然要到社会中去寻找,而自然美的原因也只在于自然事物本身,不能以社会的原因来解释自然美,要获得自然美就必须维持它的种属特性,这就肯定了自然事物以其自然而然的形式存在的合理性。蔡仪美学的这一观点有助于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对于当前生态美学研究极富启迪意义。
此外,蔡仪对人的美的论述也相当精彩。他明确将人的美分为人体美和人格美。人体美是种族人体的典型,即种族人体的常态或平均数,属于自然美的范畴;人格美是充分体现了人的道德、智慧的思想、行为、态度、作风的美,属于社会美。蔡仪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不以人格美的内涵来解释人体美,而明确将两者划分开来,区别对待,有助于人的灵肉和谐统一。
(三)美的观念
蔡仪美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必然少不了美感研究,但它又是客观论美学体系中的美感论,换言之,它是美在典型的本体论在美感中的继续发挥。蔡仪的美感论具有浓厚的认识论色彩,他甚至认为审美需求在根本上就是求知欲,而审美愉悦也就是求知欲满足时的愉快心情。这种看法当然有失偏颇,没有将审美与认识区别开来。但蔡仪对审美活动中的一些具体论述却极为精辟,别具一格,其中“美的观念”理论尤为突出。
审美是一种认识,认识就要用概念。概念是抽象与具象的统一,在科学认识中我们采用抽象性重的概念,在审美认识中采用具象性重的概念。因此蔡仪说:
……所谓美的观念就是对于客观事物的具象性重的概念,或者说具体的概念,就是意识中的反映事物的典型的形象。
所谓美的观念,是意识对个别现实事物的修正改造、理想化……
蔡仪对“概念”的理解和我们现在不一样,要广泛些。“典型”是在现实领域中谈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美的观念”则是在主观意识中讨论个别显现一般。“美的观念”反映了事物的一般本质,所以是“概念”,但又是通过具体形象而不是抽象概念来反映的,所以是“具象性重的概念”。“美的观念”既是对现实事物的反映,又是改造和理想化的结果。
蔡仪用“美的观念”来说明美感的产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美的观念”往往是不自觉的,不是“自我充足的”,它渴求着“自我充足而完全”,一旦某个对象的出现,使这一愿望得以满足,便产生美感,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陶醉。
美的观念当然以客观事物为基础,但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作用,导致人们在反映对象本质真理时具有正确与歪曲、纯粹与不纯粹的差异,从而使美的观念带有主观性,审美也就具有个性差异了。例如,由于社会条件的不同,农夫认为的美女是粗壮的,而贵族心目中的美女是娇弱的。
现实主义一般强调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和认识,从而塑造出能够反映生活本质的典型。蔡仪却认为,“一个作者忠实地表现内心的东西,并不一定是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矛盾的”。既然“美的观念”已经是对现实对象的本质的反映,那么艺术家表现这种“美的观念”(即“内心的东西”)同样能够塑造出典型,达到对生活本质的把握。这种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的创造性发挥和灵活运用。
艺术有雅俗之分,高雅的艺术往往曲高和寡。但蔡仪却认为,真正高雅的艺术,它的典型性就越高,因而也就越美;典型性越高则普遍性越大,“在原则上说”,它就与大多数人的生活相关,为多数人关注和接触,所以,也无疑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艺术作品为什么让人“百读不厌”呢?当我们在欣赏美的时候,美的观念得以自我充足和完全,成为具体鲜明的形象。但欣赏过后回到日常生活中时,由于要认识其他事物,所以原来具体鲜明的形象又渐渐模糊不清。模糊不清的“美的观念”又渴望得到自觉和充足,所以再一次审美时又能够获得满足,产生审美愉悦。伟大的作品都能让人百读不厌。
杰出的作品虽说有“百读不厌”的效果,但毕竟不能“老是读而不厌”。如果一幅画我们年年月月与之相对,就不会再有美感了。我们的经验在不断地丰富,“美的观念”也在不断地发展,艺术家应当不断地创造出体现了新的“美的观念”的作品,这样才能维持艺术的吸引力,给人以美感。
蔡仪美学把审美作为一种认识,在宏观理论上具有严重的缺陷。但是,人类现实审美活动与认识活动毕竟又难以彻底分开,因此蔡仪的美感论中也包含着某些合理性,我们不能抽象地全盘否定。事实上,蔡仪用“美的观念”精彩地解释了美感、审美个性差异、艺术中的雅与俗、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及艺术创新等问题,这些具体的论述很有创见。“美的观念”说与荣格的“原型”理论有颇多相似之处,前者甚至更具有现实感和普遍性。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蔡仪的这些理论看成是一家之言呢?今天,我们能虚心、虔诚地容纳、研习西方美学中的各种见解,甚至以为字字珠玑,而对20世纪的中国美学家却求全责备,缺乏必要的尊敬和认真的对待,对于蔡仪美学尤其如此,这不能不说是美学界的一大偏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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