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子系统,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既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县域金融作为执行和实施货币政策的终端环节,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既是金融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为金融业自身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一、县经济、金融发展基本情况
县是农业大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近年来,我县立足县情,调整完善发展思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业化核心战略和招商引资主战略,主动融入合肥经济圈,对接“长三角”,大力发展工业经济、招商引资、旅游发展、民生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县上下思想观念不断解放,发展意识日益增强,招商引资取得突破,城乡面貌变化较大,人民生活得到改善,经济社会取得了明显进步。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2亿元,财政收入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1.9亿元,到位境内资金12.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9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180万美元,进出口总额2554万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39元,全年新增贷款8亿元。三次产业比为23.6:38.7:
37.7。在全省2008年度县域经济综合评价中综合发展指数位列第37位。县域经济发展的格局呈现出,工业经济强势增长,新扩建了一批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了食品加工、机械制造、轻工纺织三大支柱行业,规模工业企业发展到123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优质农产品比重上升,农业产业化有序推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商贸服务业、旅游业方兴未艾。上半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5.9亿元,财政收入2.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4亿元,到位境内资金8.29亿元,新增贷款7.74亿元,后发优势进一步凸现。
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金融业的成长壮大。全县现有金融机构(网点)94个,从业人员871人,其中国有股份商业银行4家,国有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合作银行、邮政储蓄各1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担保机构18家、保险公司6家。截止8月底,全县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97.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6.61亿元。累计担保金额为10.7亿元,在保余额8.3亿元。县惠民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5.7亿元。金融对支柱产业骨干企业的保障作用日益明显,金融的平衡运行助推了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金融改革促进金融活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监管力度加大,金融秩序保持稳定,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全县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已达到126.5亿元,实现盈利1.7亿元。
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1、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优质小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在各项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国有银行开发小企业信贷业务积极性明显提高,努力创新适合县域小企业信贷产品,以提升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力。县工商银行推出发票融资业务,以发票所对应的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能够使抵押品不足、担保能力弱的小企业快速获得贷款,累计为志诚机电、中天塑业等企业发放贷款1100多万元。县建设银行2006年以来相继开发了符合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的信贷品种,如速贷通、成长之路、助业贷款,较好的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了企业贷款的稳步增长,上半年企业贷款余额12287万元,较年初新增4757万元,增幅达63.17%。县农业银行推出的“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多户联保”贷款等创新信贷产品,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户提供融资服务。帅旺食品有限公司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食品研发和生产销售,公司资产1.6亿元,占地面积130亩,现有职工1200余人。今年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协议承包耕地20950亩种植水稻,县农行以“公司+农户”形式投放贷款958万元。县中国银行选择了即可增加信贷规模,风险相对较低的票据贴现做为资产业务的主要品种,上年办理贴现8200万元,累计为11家中小企业的提供融资服务。县农村合作银行对县经济开发区和杭埠工业园区的小企业集中区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贷款、承兑、授信多种金融产品来满足小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扩大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农行结合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加大对优质农产品产供销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今年6月末涉农贷款余额15613万元,较年初新增4705万元,增幅43.13%。县农业发展银行对省产业化龙头企业友勇米业淀粉糖桨生产项目发放项目贷款3400万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资金保障。
3、支持消费经济发展,促使消费需求成为县域经济的增长点。截止目前个人消费贷款余额5.74亿元,比年初新增2.09亿元,同比多增0.73亿元。稳定的购房需求是个人消费贷款平稳增长的主要因素。建行是个人消费贷款发放的主力军,余额3.43亿元,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加大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农发行、徽行上半年向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县城镇建设投资公司贷款11200万元,用于城区改造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5、支持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着力改善民生。各家金融机构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改善金融服务,认真履行承担的社会责任。县农合行承担全县22万户涉农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为此在农村各个支行设立专门窗口配备专人服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176户373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229笔160万元。
三、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和原因
县域金融机构为促进本地县域经济发展做了积极贡献,赢得了自身的长足发展,但是还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金融机构缺乏经营自主权。目前国有银行将授信审批权限集中到市级、省级行,基层行基本没有授信品种。这种管理方式导致因审批时间延长而流失一些优质客户,造成基层人员缺乏创新与开拓的主动性,制约了县域信贷投入,从而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失衡,存款持续强劲增长,贷款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资金外流现象严重。从近两年来金融运行情况看,新增存款转化为本地贷款的总量虽有所增长,但与县域经济增长对资金巨大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8月底各行存贷比为:徽行为82%、农合行79%、四大商业银行平均为24%(其中最低为4.8%,最高为70%)。县内存贷比例过低,本地经济建设资金缺口紧张。
2、县域经济结构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国家要求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能耗等市场准入标准审批项目。县域经济主要由资源加工类中小企业构成,大多经营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经营风险较大,能耗高、环保意识也较为淡薄,达不到国家环保标准,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
3、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动力不足。受银行体制、管理方式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基层银行的创新动力较弱,对上级行经营管理更多的是被动执行,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开拓适合县域经济实际的金融产品意识不够。面对“三农”和中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金融机构无论在投放贷款总量上,还是在金融产品上,都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需要。企业普遍反映,现有银行贷款大多是流动资金贷款,缺少对技术改造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信贷支持,仅有农发行投放一笔针对企业基建设备贷款业务。
4、抵押担保条件设置苛刻。目前绝大多贷款需要抵押担保,中小企业用以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物主要是房产地产以及通用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除县农合行可用机械设备抵押外,各家银行对抵押物要求是房产地产,抵押折扣率仅在40%~70%之间,限制了企业贷款的额度。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普遍较高,并须提供反担保,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通过担保公司融资也有局限,单笔担保按规定不得突破担保公司实收资本的10%,各商业银行也规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时需将10~20%的保证金存入贷款银行,也制约了担保贷款的规模。
5、地方性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当前县域金融机构仍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大企业大项目是国有商业银行支持的重点,对中小企业强调风险控制较多,贷款准入门槛高,信贷操作过于审慎。新兴商业银行的触角还未延伸到县级,地方性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农村合作银行和徽行支行,是县域经济信贷支持力度较大的两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其存款占全县总存款42.7%,贷款占全县总贷款的70.2%,两家银行存贷比都达到或超过80%以上,均超出银监部门规定的上限。
6、信贷增长极不平衡。从信贷投放结构看,截止8月底的短期贷款中,工业类贷款8.2亿元,仅占17.5%;商业及其他类贷款6.4亿元,占14%;农业贷款20.8亿元,占45%。从行际分布看,四大商业银行8.88亿元,仅占贷款总额19%;地方商业银行28.5亿元,占61%。
7、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目前县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票据融资等只占其融资比例的很少部分。截止8月末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余额0.17亿元,比年初下降0.38亿元,占融资总额0.3%。县域中小企业大部分投资规模、资产总额等达不到直接融资条件,融资渠道单一。
8、信息不对称影响银企合作成效。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并不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它与资金的使用者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带来了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县域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多数自身素质较低,缺乏应有的财务管理知识,内控制度不健全,家族式管理模式较普遍。另外,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状况一般、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反映失真等多方原因,在银行信用评级系统中评级不高,达不到银行的信用等级要求。另一方面银行体系现有人员中大多为金融和会计方面人才,对企业产业的发展眼界不宽把握不准,也造成银行缺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服务的动力。
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建议
1、适度转授权限,增强基层行经营活力。统一的信贷管理模式和标准并不适应银行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合理界定经营资源配置权和分支机构职责,赋予基层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基层行应有的资金管理权、业务创新权,尽可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环节,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使信贷改革创新更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切实提高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2、创新适合县域经济融资要求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根据欠发达县域经济结构以及民营企业的特点,开发新产品,形成特色化服务、多样化服务。按照区域经济、特色经济等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针对市场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提供具有独创性的特色金融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对需求个性化、差异化的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基层分支机构的盈利能力和服务当地的经济活力。
3、加快建立和规范地方性融资组织。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设立由民间资本投资参股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性金融服务组织,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增加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变企业融资难状况。
4、积极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是融通银行资金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县域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作用,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现阶段尤其要发挥担保资源的合力,共同出资或参股建立规模大、担保能力强的大型担保公司;积极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互助担保基金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农民实行联户联保。建立区域性的担保体系,提升担保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的担保需求。银行应与担保机构建立长期的亲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做好互通信用信息和资源共享,共同分担经营风险,共同管好信贷资金,通过合作提高各自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政府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建立严密的政策法规制度,对担保机构进行有限的风险补偿和资金注入,对政策性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5、鼓励多种融资方式共同发展。一是积极谋求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二是吸收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吸收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为企业的发展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五、实现县域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工作举措
1、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增加信贷投放总量。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金融工作的服务,及时解决金融机构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安全,谋划推动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牢牢把握自身发展和支持地方经济的契合点,在积极贯彻央行货币政策的同时,牢固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就是壮大自我的意识,积极向上争取资源,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努力争取贷款规模,增加信贷投放总量。
2、建立经济信息共享机制,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加强县域经济和金融信息的双向交流,相互通报经济、金融情况。一方面向辖内金融机构提供经济信息,包括资金需求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市场供求信息,另一方面向县有关经济主管部门传导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和金融信息,协调化解贷款难、难贷款问题的症结,搭建银政企互惠合作平台,为金融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提供有效服务。推进银企合作共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和银行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举办的银企对接活动,初步构筑起了银政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互惠双赢、共谋发展的新型银地、银企关系,政银企之间的长效协调机制日趋完善,银企合作工作成绩显著。县徽商银行等商业银行也自办了类似活动。要进一步推进银企合作向纵深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强化市场意识,主动地去了解企业,帮助他们做大做强,建立稳定的客户群。对企业推荐的项目,金融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其成长性和上级行授信的可能性。有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做好牵线搭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效疏通金融部门与经济主体的连接渠道,建立完善的银企沟通协调机制,在银企之间搭建起一种互信互利互助的良好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双方坦诚沟通,精诚合作,互惠双赢,共谋发展。
3、完善信贷投放激励机制,找准货币政策与县域经济增长的结合点。督促县域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本地发放贷款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予以考核奖励。如近几年县政府都拿出了19万元奖励金融机构,调动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动性,县级财政性公存资金的存放也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力度相挂钩,推动新增贷款与县域经济增长点的结合,增加对农业、中小企业、下岗失业贷款的投放力度,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结构转变。此外对住房公积金、社保、新农合等基金存款上给予县内各银行机构一致待遇,允许其公平竞争。
4、多措并举,全面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进一步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和信用工程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树立诚信是生存之魂、经营是成败之根的理念,增强群众和企业的信用观念。进一步加强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力度,各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支持信息采集,持续提高征信工作建设水平,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骗取银行信贷、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努力为金融运行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政府部门要切实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联合,打造产业集群,发挥规模优势做大做强。指导帮助组建行业协会,协调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在行业内部广泛采取联保互保多种形式为会员单位融资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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