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风险,是指具有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在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未依照或未完全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在税收执法或履行职责中侵犯、损害了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给国家或纳税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因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人员直接面对纳税人,税款征收、税率应用、发票领购、税票开具、办税服务等均涉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执法准确、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对对地税部门认同度的高低、纳税人对地税干部评价的好坏,窗口工作人员也面临相对较高的执法风险。因此,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论在税收政策的执行还是在执法程序、公开办税、优化服务等方面都必须依法办事,尽职尽责,防范执法风险。
一、申报征收岗位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税款征收过程的风险。税款征收是整个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涉及税款所属期、税目、税率、预算级次、税款征收机关等多个执法风险。一是因对税收业务不熟或者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确而造成多征、少征或者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的风险。二是对逾期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未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存在收人情税或失职渎职的风险。三是对税收票证重视不够,未领用、保管、结报和盘点,存在丢失、损毁或短缺税收票证的风险。四是征收人员不注意服务态度或宣传解释不到位,存在征纳双方发生冲突的风险等。
(二)税款缴库过程的风险。税款汇总缴库是整个税收管理的最终环节,是将税款转化为国家金库的中心枢纽。征收员收取税款并汇总缴库,存在不少风险。一是征收现金税款时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少收或者漏收税款,存在短款的风险。二是每天携带大量现金税款到银行存缴,存在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三是未按规定存缴现金税款。不少地方税务与专业银行营业时间不一致,银行营业时间下午为4:30,税务部门是6:00,收取的税款无法正常缴入国库,私自保管或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存在税收资金保管安全的风险。四是未按规定及时将现金税款汇缴入库,存在贪污、挪用税款或者私自截留、积压税款的风险。五是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对现金税款汇总缴库时未按征收单位汇总缴库,存在擅自改变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入库税款的风险。
(三)支付代征手续费过程的风险。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工作要求,目前大部分县局代征手续费由窗口受理审批和支付,存在违反财经制度和多支手续费的风险。一是征管系统不完善,对已提取或未提取手续费的业务系统不会提醒,必须查找手工台帐,工作不细致时,容易出现多支或重复提取手续费的风险。二是按照现金管理规定,500元以下可支付现金,500元以上必须进行转帐支付,但有些纳税人要求不管金额大小都要窗口人员支付现金,存在违反财经制度的风险。
(四)备案类减免税过程的风险。目前大部分县局均把涉农、二手房交易等备案类减免税审批事项前置办税服务厅受理,从而增加了窗口岗位的执法风险。一是在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时因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错误适用税收政策,把本不应享受减免政策的业务给予了减免税,存在少征或不征税款的风险。二是对税收业务不熟,掌握不准,误用税收政策而多征或少征税款的风险。三是授意纳税人修改原始材料从而符合减免税条件,存在收人情税和徇私舞弊的风险。
二、申报征收岗位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适用税收执法依据带来潜在执法风险。现行税法多为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变化,税务部门以税收规范性文件作解释、补充,每年各级税务部门都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有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有省(市、自治区)局下发的;有设区市级局下发的,甚至还有县局自行制定的,数量浩大、内容繁多、更新频繁、衔接性差,给申报征收人员学习和适用带来极大压力。此外,不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于缺乏相互沟通,造成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具体操作中,既没有明确的执法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由县(市)级局或由基层分局(具体执行人)自行解读,确实不明白时才逐级反映上报,等待答复。这就给申报征收人员适用执法依据带来潜在的执法风险。
(二)征收人员自身因素引发执法风险。一是申报征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方面目前申报征收岗大部分是聘用人员,对业务学习自觉性不高,基础业务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目前大部分申报征收人员年龄偏大,难以应付繁杂多变的业务需求,在日常工作中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有出错,容易产生执法风险。二是学习机会少,力度不足。一方面,窗口人员偏少,申报征收人员工作时间难以脱岗培训,每次集中培训只能派一名代表参加,知识不能及时得到更新。另一方面,由于“0A”公文系统流转等原因,一些重要的政策性文件都没有及时转发(分发)到基层,加大了申报征收人员在工作中的执法风险。三是信息软件应用化程度比较低。由于地税信息软件监控功能不够科学严谨,仅限于以电脑代替手工开票,只发挥了其数据输入及表证单据的生成功能,而其信息共享、管理监控、决策分析功能远没有发挥出来,这就给少数申报征收人员思想上有了可趁之机。四是求知欲不高,工作态度不端正。极少数申报征收人员存在不思进取,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凭感觉、凭经验执法而造成执法风险。五是申报征收人员心里压力过大。由于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大多是重复、机械操作,长期座姿,与计算机、数字及形形色色的纳税人打交道,容易产生疲劳、厌倦、消极等情绪。同时,由于申报征收人员大多属聘用人员,在政治及福利待遇上又得不到相应倾斜,从而导致思想上有情绪,工作效率降低、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粗心大意,与纳税人时有不快等不良行为发生。再次,办税服务厅属“窗口单位”,日常检查多、考核多、要求高,造成工作人员压力增大。
(三)执法与服务两难矛盾引发的执法风险。按照相关要求,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办证、发票验旧领新、发票代开等涉税业务时需递交相应的资料、印章及身份证明,但实际操作中申报征收人员时常会遇到纳税人签章不全、手续资料不全(不符)或不带身份证等情况,因而无法予以受理和办理,这很容易引起纳税人的不满,即使窗口工作人员耐心解释,但部分纳税人还是抱怨,而且很容易发生口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质量。
(四)征收与管理信息传递不畅引发的执法风险。部分县级局按照上级要求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评“四分离”,过于强调部门、环节和岗位间的制约和监督,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位与业务股(室)、管理分局之间协作不够,互相推诿扯皮,但碍于提升纳税服务考核的压力,办税服务厅只能无奈代替暂时办理,这样就容易出现程序合法、政策把握不准等现象,不利于规避和防范执法风险。
三、加强防范申报征收岗位执法风险的对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避免税收执法政策风险。一是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度)要具有操作性,防止脱离实际或超出执法人员理解能力,既要避免制度陷阱,又要防止制度泛化,不成熟或者不必要的制度不宜出台。二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矛盾冲突或者内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并及时出台地税部门“应作为”和“不应作为”的条款。三要深入推行税收政策评价反馈制度,并探索建立涉税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评价制度,促进税收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开展防范岗位风险的警示教育,从思想上防范执法风险。要常态性地开展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风险”的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办税服务厅执法人员的廉政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筑起廉政“防火墙”,克服执法上的侥幸和麻痹心理,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或违法行政而引起的风险。其次是要强化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执法操作流程培训,解决办税服务厅人员因对税收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征收不到位的风险,让每一个办税服务厅人员熟练掌握每一项征收模块的操作流程,把在容易出现执法差错的关键环节操作到位,消除执法管理程序风险。
(三)倡导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从感情上防范执法风险。多给办税服务厅的同志一些关爱,关注他(她)们的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引导及时调整好情绪,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适当引入一些心理辅导课程,让办税服务厅人员学会合理释放、宣泄情绪,快乐工作。同时,轮岗可以促进全体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也是预防、规避职务舞弊的有效手段。在政治及福利待遇上给予申报征收人员一定的倾斜,通过政治、福利待遇的倾斜,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完善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从流程上防范执法风险。从近年的纳税服务调查中,纳税人普遍反映地税部门办税流程过于烦琐,表证单书填制过于繁杂,需要提交资料过多、过细。如按照征管质量考核规定,外来报验企业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代开业务时,除需填报外来报验申请表外,还要递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公司章程、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资料才能登记—立项—开票。对资料不全或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和办理,造成纳税人认为地税部门故意刁难,激化矛盾。为此,建议推行“签单”和“减单”服务。“签单”是指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或口述,窗口人员依托信息征管软件直接打印表证单书,交由纳税人签字盖章确认即可。“减单”则是在获得上级批准后,对受理的表证单书进行合理适当的简化,减轻纳税人负担,加速办税流转,实现服务与执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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