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经济迅速发展,许多单位和个人在“要想富紧靠路”的思想支配下,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住房、饭店、修理厂、洗车场等,有些乡镇的公路两侧路段已呈街道化趋势,严重影响了公路的使用质量,增加了公路养护难度及国家对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并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
一、公路违法建筑形成的原因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牵涉面广,制约因素多,是路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道难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社会问题,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路沿线地方政府对公路路政管理的认识不够,缺乏全局观念,导致违法建筑屡禁不止。为了突出政绩,公路沿线乡镇片面地强调地方利益而忽视了公路的社会效益和整体效益,缺乏爱路护路意识,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甚至行政干预明显,极力为违法建筑业主辩护解脱,以致违法建筑查处难度大,且有增无减,从而恶化公路环境,制约公路对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20××年6月,渝水路政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在欧新0km+400m、4km+300m及8km+500m等处均有村民在打地基造新房,经路政人员现场勘验,新建房屋均在公路控制区内,属违法建筑,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路政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并立即与当地国土及沿线乡镇规划等部门取得联系,请求给予支持,随后,副局长简平勇找到各乡镇分管交通的领导了解情况后得知,这些新增的违法建筑是孔目江管委会要求做的,近年来,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地处欧里的昌坊村逐渐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典范,前来参观者络绎不绝,省委书记苏荣也曾多次带领全省各地市的相关领导在昌坊召开新农村建设现场工作会,而欧新公路是必经之路,同时由于欧新公路两侧破旧房屋较多,所以,孔目江管委会要求将沿线的破旧房屋全部在原址上拆旧建新,从而导致了违法建筑泛滥,难以治理。当路政人员找到相关政府部门,个别领导还责怪公路部门不顾全大局,甚至对路政人员的执法横加干涉,导致路政执法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2、公路建筑控制区审批混乱,有关职能部门各行其事,缺乏统一管理,造成违法建筑蔓延。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涉及到土地管理、城建规划、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由于建筑控制区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的分离,而路政管理法律赋予的权利有限,对违法建筑的宏观调控手段较弱,一些管理部门在违法建筑的管理上不加强配合、互不协调、擅自审批,使路政执法管理力度力不从心,效果较差,致使对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的预防能力大大降低,从而造成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蔓延、管理难度加大。近年来,为发展地方经济,公路沿线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工业园建设,在公路两侧招商引资,造成违法建厂建房急剧增多,尤其是樟排、石镇公路更为严重,虽然,国家先后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路政部门也在控制违法建筑上采取了许多措施,比如加大巡查频率、加大整治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国土、规划、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也制定了一些齐抓共管的机制,但收效甚微。
3、沿线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缺乏爱路护路意识,导致违法建筑层出不穷。沿线群众公路法制观念淡薄,普遍认为土地虽然是国家的,但使用权是自己的,只要不直接占路,房屋可以随便修到哪里都行,出现了你管你的路,我建我的房,爱路护路和依法使用公路意识较差。另外随着农村经济和个体经济迅猛发展,农民住宅建设大幅度增加,加之其它法规的约束,农民基础住宅的翻建、扩建调整极为困难,也是导致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产生的重要原因。去年,在渝水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与渝水国土部门签订联合审批协议,协议约定,凡是在公路两侧的建房必须经路政部门现场勘验,符合公路法律法规的由路政人员签署准建意见后方能施工,同时国土部门根据路政部门签署的意见发放土地证,该联合审批机制的出台,最初也确实收到了一些成效,但是,随着“要想富、紧靠路”的思潮泛滥,违法在公路控制区内新建房屋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甚至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而且,现在沿线村民建房,只要村委会不反对,交足该交的钱,就可以动工了,更有甚者,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事先不通过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批准就将房子建起来了,形成既成事实后批也得批,不批也得批,为此,路政执法人员在相关领导的带领下,也曾多次走访了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但这些部门对此也束手无策,路政人员多次派人在现场蹲守,阻止施工,但这些建房户却无视路政人员的存在,拒不停工,个别村民还煽动现场施工人员对路政人员进行围攻,虽有村委、乡镇的负责人在场,仍无法控制现场态势。
4、路政强制拆除措施难度较大,可操作性不强,导致违法建筑屡禁不止。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堪称路政执法第一难,决不是耸人听闻。须采取强制拆除措施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均是在宣传教育不听,告诫责令无效的前提下实施,其违法事实的认定和行政文书的签收都不会给予路政人员配合。
由于路政执法权限的问题,对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行政决定,又不进行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公路路政部门只能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而人民法院对于强制拆违案件的执行也缺乏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当前全国轰轰烈烈开展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更是阻力重重,许多案件一拖几年,无法正常执行下去。
同时,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其执行对象是违法建筑的房屋或设施,而对房子里面的物品和人员却没有强制带离房屋的权利。当事人故意让老人小孩呆在里面不走,或故意放置了电视机、家具等物品不搬,路政执法人员是没有强行搬走的权利,往往强拆现场会造成非常尴尬的局面。
二、路政部门的下一步打算
1、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公路管控。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宣传车等形势加大宣传力度,使公路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此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同时将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作为解决日常管理工作中难点问题的突破口,针对违法建筑易发路段,积极走访沿线村庄,给村民送《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市公路红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向村民讲解违法建筑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让村民能够理解和支持该项工作,并利用高压态势,使违法建筑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2、实行综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在加大宣传的基础上,请市局牵头,邀请国土、规划、城建、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商公路发展大计,同时路政人员还积极加强与沿线乡镇、土管、城建及村委的横向联系,争取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将公路管理由部门职责转变为政府职责,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做到信息共享;建立联合审批制度,把好行政审批关,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建筑的产生。
3、树立超前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路政部门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筑档案,全面掌握和了解建筑控制区的建筑物情况,对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物的照片,图像及文字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同时路政人员还要加强路政巡查提高巡查质量,善于查找苗头隐患,要从源头管理抓起,实行跟踪管理,将违法建筑制止在萌芽之中。
4、进一步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对公路两侧控制区的违法建筑,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并积极与地方政府、公安、国土等部门主动联系,寻求支持与配合,抓住重点,突出典型事件,达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的目的。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应常抓不懈,作为公路管理者,我们要不断努力,不断探索,及时应对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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