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是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产生的村民自治组织,主要职责是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具体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协助政府从事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是普通群众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级组织,因此村级财务管理状况倍受群众关注,成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帐乡代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村级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状况还非常突出,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村级财务管理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
一、目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会计核算不及时。收入开支长期不做帐,以收抵支,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一年只报一次帐,还有的几年前的费用开支现在来报账。(2)收支票据不规范。普遍存在白条入帐。(3)费用审批手续不规范。有审批人无经手人,有经手人无审批人,有的既没有经手人也没有审批人,时间、事由含糊不清,证明人情况不明,随意证明现象普遍。(4)现金制度形同虚设,部分村委会库存现金巨大。(5)少数村委重复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实行村帐代理后,各行政村按规定只设置一报账员,但有的村自行建帐,单独运行,规避监督。
2、收支失衡,非生产性开支没有节制。(1)招待费用居高不下。(2)补贴、福利名目繁多,标准不一。电话补助、误工补助、交通补贴、摩托车汽油费补助、目标奖、防火补贴、干部补贴、招工奖、等十几项。(3)办公、报刊杂志、差旅费失控。
3、垫付资金过多,收款不及时,造成资金沉淀。为了完成任务和乡镇对村里的考核目标,村一级大量为村民垫付资金,包括农村合作医疗、水稻保险、社保个人部分、计划生育抚养费等,很多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垫付的资金很难收回来,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主体混淆不清,民主监督空洞乏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所有者是全体村民,管好用好他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职责。但是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管理和使用的主体实际上是村支部。村民自治形同虚设,民主理财有名无实。大多数村的集体经济收支及债权债务村民根本不知情,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素质偏低,很多成员由村干部指任,没有经过民主选举,无法开展也根本没有开展内部财务监督。由于管理主体错位,村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能得到保障,集体资产被少数人掌控,视为已有,挥霍、浪费无度,流失集体资产现象频发。
2、村级财务管理长期不重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一方面,乡镇工作繁重,干部普遍存在重完成任务、轻监督管理思想,放松了财务制度的执行,忽视了村级财务的管理,更有的人认为严格财务管理,捆住了干部的手脚,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不合理开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漫延。另一方面,实行“村账乡代管”的地方,由于规范了财务制度和报帐程序,资金使用相对复杂,村干部对“村帐乡代管”有抵触,不支持,把“村帐乡代管”当作是一种负担和障碍。农经站对报上来的支出只是记帐,根本没有实质性的审核和监督,财务制度只是墙上的摆设。
3、会计队伍不稳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当前,农村有点文化的年轻人都在外务工,村级报帐员的工作琐碎,补助又低,年轻人不愿干,只有年纪大的人在撑着,业务水平难以提高,责任心也不强,更有的法制意识淡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村干部用人唯亲现象普遍,财务人员多由村干部指定,因此,村委换届,村级报帐员也跟着换届,一些村干部为了开支顺手,使用近亲者,报帐员队伍非常不稳定。
4、乡镇对村级财务监督无力,资金使用放任自流。目前各地基本上是由乡镇农经站承担“村帐乡代管”工作,他们在为村级进行财务代管的同时,还承担了乡镇对村级财务的审核监督职能。但事实上,大部分的农经站只成为村里的记帐员和票据管理员,对大额资金使用没有跟踪管理。对资金帐外运行、坐收坐支现象不知情或放任自流。报帐审核时发现的问题不敢大胆指出,对违反村级财务管理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权,缺乏制约的办法。有的地方在实行“村帐乡代管”服务时还会按资金比例收取一定的代管费用,一定程度上使代管单位和村委会成为利益共同体,让农经站监督就成了一句空话。
三、对策建议
1、加强教育。要提升村一级的认识,要通过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提升乡镇政府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认识,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和高度上来认识,对村级财务管理既不要放任不管,也不要包办代替,指导、帮助村级做好财务管理。农经站要认真履行代管职责,严格按照村帐乡代管办法及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认真审查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及时报帐做帐。
2、明晰产权,全面摸清集体经济组织家底。按照“全面覆盖,客观真实”的原则,以现有会计资料为基础,先帐内后帐外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对帐外实物清查核实、补充登记,有帐无物的查明原因,按规定申报处理。要摸清债权债务,对相关经济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梳理,不规范的合同依法纠正,违反法律、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进行撤销变更。通过清产核资,对已明确的产权发放产权证书,产权有争议的,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进行界定,逐步推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
3、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规章制度,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基础上,重点加强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开支审批权限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各乡镇还应该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并严格执行统一的工薪报酬及各类补贴标准,杜绝村干部开支的随意性。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的登记、使用、经营、收益和处置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集体资源的使用管理,规范资源的承包、出让、开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行为全部纳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协商、公开竞价、公开招标。
4、强化监督,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公开。一是加强乡镇对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督。坚持“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村级财务内审制度,成立专门的村级财务内审机构。目前多数地方是由乡镇农经站履行“村帐乡代管”的职责,同时也承担村帐的内审,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非常不合适,因此,建议由乡镇财政所履行内审工作。财政所定期对各村的会计票据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离任、换届的村主要干部要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对因财务问题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村要及时进行调查。二是要加强村内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能,认真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承包及经营情况,定期公开村级财务,对群众关心的涉农资金发放、各类征地用地和拆迁补偿款处置情况等重大财务活动或事项,及时逐项逐笔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5、明确责任,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村组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村级财务负全责。农经站是村级财务的核算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日常核算,桉制度报帐、建帐,管帐,并定期协助村民理财小组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对隐瞒事实,虚假做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利益的,要追究农经站工作人员的责任。财政所要定期对村帐进行稽核审计,并将审计意见反馈村委会,督促整改,重大、重要问题必须立刻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隐瞒事实、知情不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违规问题没有秉公处理的,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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