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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困境探究论文(教育法学研究)

2022-11-10  本文已影响 4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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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在法学教育方面,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为建设法治社会奠定了人才基础。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发展历经数十年,法学已成为全民关注的显学,准大学生们选择专业的热门选项。然而,高等院校法学理论教育存在的问题却同样令人十分关注。诸如,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就业的途径相对萎缩,以及高等院校培养法学人才的模式等问题凸显。探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存在的困境,以期对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探索路径,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提供理论基础与人力保障。

  前 言

  按照苏力先生的观点,传统中国是没有法学教育的。传统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是与政治意识和道德传统,以及一部分社会规范融为一体的。因而,纯粹的法学学科,在古代是不存在的。法学教育也是融合在政治治理能力与传统儒家文化之中。在古代也不存在专门的法学学堂或学校。但是,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先进法律理念的思想家,一部分理论至今仍然值得借鉴与学习。比如,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该条文证明在唐代关于污染环境的惩处是十分严苛的,以今日之眼光而言亦是必要的。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专门学校--京师大学堂诞生在风雨飘摇的年代。清朝末年,朝廷被迫像西方学习制度与科学技术。随后,各省的法律学堂如雨后春笋,法学教育也随之兴起。

  尤其是在高校扩招的21世纪初,全国高校的合并潮,也让法学院成为各个高校竞相设立的学院。据2008年的不完全统计,全国680多所高等院校中开设了法学专业。而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仿佛打开了潘朵拉的盒子。

  一、欣喜的显学与心碎的就业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3年5月3日,我国共有879所普通本科院校(不含经国家批准设立的287所独立学院、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共1266所与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52个)。以上这些院校或办学点都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也就是可以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其中绝大多数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而且不少院校成立了单独的法学院。2011年,法学在校生人数119286人,博士生13595人,其中硕士生105691;2012年法学毕业生总人数36451人,其中博士2388人,硕士34063人。本科生在校人数高达501979人,毕业生共117923人,招生人数共计129428人。法学教育步入了一个黄金发展时期。毋庸置疑,法学已成为热门学科。法学已不是像历史学等冷门学科,一跃成为了显学。2013年高考十大热门专业出炉,也可以佐证法学已备受追捧。根据搜狐教育提供的数据显示,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机械工程学、会计学、外国语言文学、临床医学、土木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举高考生的热门选项。遥想当年,法学专业或者说从事法学相关的行业是让人难以启齿的,"讼棍"等一些大歧视性的词语充斥于耳。尽管这与传统法律文化"息讼"有关,但也反应出法学专业曾经遭受的不公。

  然而,繁荣的背后却是另外一番景象。让人有些难以接受,最让人心伤的是刻苦追寻法学道路的莘莘学子,他们刚走出大学的校门却要面临着即将失业的困境。由麦可思研究院独家撰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的《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2年就业蓝皮书基于麦可思公司对2011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的调查研究,以及对2008届大学生毕业三年后的再跟踪调查研究。划分出,红牌专业:失业量较大,就业率较低,月收入较低,而且就业满意度较低的专业,为高失业风险型专业。黄牌专业:除红牌专业外,失业量较大,就业率较低,月收入较低,就业满意度较低的专业。绿牌专业:月收入、就业率持续走高,失业量较低,就业满意度较高的专业,为需求增长型专业。2012年中国大学毕业生"红黄绿牌"本科专业:2012年本科就业红牌警告专业包括:动画、法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生物工程、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不仅仅是法学本科生的就业形式不容乐观,法学类的研究生的就业也不如人意。从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出路来看,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是众多法学学生的首选。而到公司做法律顾问、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这些职位都不是那么轻松求得。因而,法学专业学生遭遇就业寒冬。


  二、紧缺的师资与海量的学生

  上文所列的数据显示,我国在校法学专业学生人数超过60万人(本科生与研究生)。这么庞大的学生群体,需要大量的教师队伍相匹配。根据教育部2011年的统计,我国普通高校中研究生导师人数共250219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一共有196335人,博士生导师共有13837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共119286人,其中博士生13595人。由于师生比例不低,使得一些学生一个学年都难得见到自己的导师一次。

  1978年,教育部恢复研究生招生。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布,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建立。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成为首批试点,开始培养博士。1983年,首批博士授予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18个博士研究生被集中授予学位,成为新中国第一批博士。当年的18个有志青年,已经成为院士、校长、国家级教学名师。当时国家领导人向博士生导师之一、复旦大学教授谷超豪提了个尖锐的问题:我们国家培养的博士,和国际上的水平比起来怎么样?在场人回忆,谷超豪笃定地回答:可以达到国际水平。30年前那批博士,拥有一个现在看来"奢侈"的培养阵容。

  而不像现在这样,有的博导同时带四十几个学生。博士生答辩,也碍于经费不足,不能邀请到国内,尤其是国际一流的学者参加论文答辩。即使有充足的经费,但博士生数量太多,博士生都邀请知名学者也不现实。这都影响了质量。

  三、欠妥的课程与饥渴的需求

  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确立了14门核心课程作为开办法学专业的最低要求。这14门核心课程是: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教学模式应该是立体、多面的,应该针对不同的专业理论知识设计相应的实践环节;同时各教学模式应该是互动的,而不应该是静态的,要实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学习之间的互相促进,法学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相结合,全面地与国家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普遍联系,创造多维实践场所。使理论教学不再是纯理论,而在理论教育中大大加入活生生的现实生活案例,从而增强理论与现实的对照,强化课程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内容。

  以美国本科教育模式中的诊所课程设计为例。在纽约城市大学, 诊所课程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之一,专门为三年级的学生开设,三年级的学生已具备一定的部门法知识。诊所教育的发展受到大力鼓励和支持,它除了树立了律师维护社会正义的典范外,在教学方法上还具有一个重要意义。诊所教育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积极的学习环境。在这里,他们既可以探求理论知识,又可以亲身实践法律。诊所也是一个探索,互相合作,解决问题的法律实践过程,这可以使学生们在将来除了诉讼业务外,有更多职业选择。迄今为止,诊所课程在美国仍处于发展完善阶段。

  结 语

  美国法学教育采取的是一种职业教育模式,但在如何为学生提供最好的法学教育问题上仍有巨大的改善空间。而我们国内的高等教育同样任重而道远。首先,需要明确培养目标,培养事务性人才与教学科研人才的模式应有较为明确的区分。其次,转变教学方法,改变填鸭式教学,引入英美法系的案例式教学,推动师生共同参与讨论,激发自学的热情与兴趣。最后,完善法学专业课时与学科设置,加快学科建设现代化;根据不同实力层次将高等法学院校培养法学人才的目标细分。新形势下的法学教育,唯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满足社会与个人的需求。盲目发展或固步自封都是一条看不到希望的绝路。

  作者:刘腾飞 来源:青年科学·教师版 2014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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