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计算机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虽然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进步,缩短了人们之间的时空距离,但也出现了计算机犯罪等社会问题。与传统的经济犯罪不同,使用计算机进行的经济犯罪具有智能、隐蔽、抽象、跨国、持续等特征,而且有多种多样的犯罪形式,要防止我们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就必须对网络犯罪进行了解。
[论文关键词]网络经济犯罪;特点;表现方式
由于网络和通讯技术发展迅速,在网络上的经济活动已成为发展潮流,电子商务、电子银行和网络上的营销等经济活动为人们提供了十分快捷、方便、高效的服务。然而,网络具有两面性,在人们用它改造世界时,犯罪分子则通过网络实现犯罪行为。在网络上进行各种犯罪,严重的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其中,网络上的盗窃、诈骗和非法传销等犯罪活动出现骤增的发展势头,严重的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网络经济犯罪的含义
经济犯罪指的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行为人利用合法的经济方式,违背经济法规,损害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国家、他人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应受到《刑法》的处罚。而计算机网络犯罪指的是行为人违背《刑法》的规定,利用网络为工具,或者侵害计算机的软硬件和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二者的复合即是网络经济犯罪。它与现实生活的空间不同,是虚拟空间、文化和精神空间,它是一种新的损害经济秩序的犯罪形式。但有一点不变的是人本身作为网络经济犯罪的主题和客体,从根本上讲它仍是经济犯罪。综上,定义网络经济犯罪为:使用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侵害计算机的软硬件和信息网络,侵犯国家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损害经济秩序的犯罪形式。
二、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的专业和智能性
虽然也存在一些不懂计算机网络的人实施网络经济犯罪,但是实施犯罪的大多数人拥有十分精湛的网络操作能力和深厚的计算机网络的专业功底,所以网络经济犯罪的主体比较智能。由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性日益变得严密和专业,所以凡是成功实施网络经济犯罪的犯罪分子不是一些平庸之辈,总体来看,网络经济犯罪的主体趋向于高学历、年轻化的人群。许多犯罪分子以前并没有犯罪的前科记录,犯罪主体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了高专业性和智能性,且有一部分的网络经济罪犯进行过高校计算机方面的专业或非专业的学习。
(二)犯罪行为十分隐蔽
计算机网络是十分开放的,它没有国界的限制,且具有虚拟性的特征,所以实施网络经济犯罪具有很好的隐蔽性。进行网络交易的注册十分简便,而且在网络上的支付工具的虚拟性,资金可以在网络上迅速转到被指定的一个账户上。而客户端的识别能力有限,加上计算机和网络的特点,所以犯罪分子能十分隐蔽实施犯罪,以及犯罪后进行销毁犯罪证据和隐匿起来。
首先,从网络经济的犯罪主体来分析,很难确定网络经济犯罪分子的身份,这是因为网络经济犯罪可以来自任意计算机终端,而且现在有部分的网站提供可以匿名的服务,加之现有的网络技术水平和网络管理水平很难统一用户的网络身份和真实的身份。
其次,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数据多数情况下是网络经济犯罪的损害对象,但网络经济犯罪对对象的物理特性不会造成有形变换,且对其物理特性不会造成损害。网络经济犯罪不会受时间、人员和地点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网络经济罪犯常常会应用网络技术掩盖其真实的地址,或者通过异地的远程控制同时向多个受害人进行攻击,这样在网络经济犯罪中受害者常常很难发觉自己利益被侵犯。
最后,与传统的经济犯罪相比,网络经济犯罪的证据收集比较困难,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后实体的证据遗留较少,而最多的是电脑中的电磁记录,这种电磁记录比较容易被伪造、篡改和破坏,所以收集网络犯罪的证据和此类犯罪的侦破比较困难。有一些犯罪分子虽然作案之后留下大量的电子数据,但是这些数据数量、种类十分多, 从而让公安机关很难固定证据。有一些犯罪分子在作案后,立即把电脑上的记录和服务器上的日志记录等等销毁,使公安机关更无法收集和固定证据。
(三)犯罪的方式比较抽象
网络犯罪的方式比较抽象是指网络犯罪发生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时空中,抽象的电磁信号是其记录的信息和数据的承载体。与传统的经济犯罪不同,它的时空不受限制,网络经济犯罪行为人在具有网络的计算机和终端之后就能在不受限制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犯罪。
(四)犯罪持续时间长
重复犯罪时网络经济犯罪的重要特点,要获得大的非法利益,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必须一直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例如,存款零头被网络经济犯罪分子入侵客户的账号偷偷转入另一人的账户中,由于一开始的转入金额很小,所以客户对这些转入的零头很少能注意到,这使得网络经济犯罪的重复犯罪可能性大大上升。
(五)犯罪日益趋向国际化
网络经济犯罪日益出现国际化的趋势,这是因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互联性、国际性和跨域性的特点使得网络经济犯罪不再受到区域之间和国家之间的限制。网络经济犯罪分子对计算机网络中其中一台计算机的犯罪行为会影响到整个网络世界的任何地方。比如一个网络经济犯罪分子通过收买欧美国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把用户信用卡的资料窃取掉,通过境外同伙冒充客户点击在境内建立购物网站,从而实现了虚拟购物,有关银行特约商户垫付的境外国际卡购物款就被这样诈骗。
(六)犯罪所需的成本比较低
与传统犯罪不同,网络犯罪的作案工具十分简单,一般只需一个终端机、上网卡和电话就可以进行犯罪,比传统犯罪的风险小,且收益大。不法分子作案时只需操作键盘,就能使受害人遭受巨大损害。
(七)犯罪的社会危害行比较大
随着网络的普及程度日益提高,网络犯罪造成的危害也日益增大,网络犯罪不但能使受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对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也能造成危害,这是一般传统犯罪所不能比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国家的经济系统、单位,如国防、金融等等,都是数字化的,当这些单位受到入侵,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三、网络经济犯罪的表现方式
(一)盗用客户网上支付账号
当前,账户密码的设置或公私密钥加密和信息认证的应用等一般是保护客户网上支付账户的安全措施。客户账户的资金被盗用正事由于这些安全措施被犯罪分子瓦解掉了,资金被盗用最常见的方式是把客户的电子货币形式的资金所有权转移,犯罪分子应用电子货币与计算机系统、合同书、财务凭证、网络技术信用卡等载体改动银行存款、利息和股票、债券资金、信用卡,从而完成资金所有权的转移。
(二)网上支付账户的造假和使用
网上支付账户的有效性和电子资金的充足性使用结算机构来确认,结算机构的判断被一些认证机构利用向客户发出交易是否可以进行的信息。如果结算机构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被犯罪分子应用计算机技术修改,伪造网上支付账户,躲过结算机构的检查,从而骗取钱财,损害金融机构的利益。
(三)不法获取和复制数据形式的商品
因为互联网具有开放的特性,所以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和服务信息等数据商品很容易在互联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被犯罪分子复制和截获,使权利人的利益遭受损害。
(四)入侵电子商务计算机系统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是电子商务的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基本保障,这是因为电子商务是建立在计算机信息基础设施基础上的在机系统,它自动化很高、分工合作十分地密切。对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入侵和破坏会混乱整个电子商务的秩序,严重损害了一个国家的电子商务的稳定及发展,且损害了各方的利益。对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入侵和破坏最常见的形式是对股票、存款和利息的入侵。
(五)盗取商业机密
商业机密在现代企业中作为无形资产存在,受到各企业不断加强的保护,但同时对其他企业商业机密的盗窃行为也日益严重。当商业机密在网络上传输时很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严重损害到机密所有人的利益。
(六)虚假广告的制作
由于互联网的方便、廉价、快捷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越来越多的生产和经营者对自己的产品进行网络上的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益,所以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同时互联网也被一些人利用进行虚假的宣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通过贬低其他同类经营者或者抬高自己迷惑消费者。除此之外,犯罪分子还利用超级链接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洗钱犯罪等活动。犯罪分子常常以合法的虚伪外表来实施犯罪活动。
(七)网络不法经营
网络上的非法经营活动主要有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赌球、网络传销等。不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指的是利用在不同两个地方的电信线路和传接的通讯设备,应用互联网对美、日或欧洲等各个国家的国际间电话进行经营,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电信资费,造成损失。非法经营的赌球网站指的是不法分子在租来的网络空间中,通过设置网站和网页,安装和增添各种设备运营网站,把收集到的足球资料和自己对比赛的判断发布在网站上,最后通过对发展的会员收取费用来得到非法收入。网络赌博与传统物理赌博相比,不需要赌具和设施,具有更低的成本,十分隐蔽和快捷。此外,参与网络赌博的赌客不需要使用现金,通过信用卡在网络上下注。参与网络赌博的赌徒日益增多的主要原因是网络赌博的便捷性和小风险性,赌博网站的经营者的风险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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