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国际法的基本范畴。它从产生到现在,已经历时四百余年,现在依然是国际法的基础、国际关系的基石。一些西方国际法学者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一项最有效、最为根本的原则。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国际社会环境的日新月异,很多传统的东西正在接受巨大冲击。国家主权原则也随着国际法的发展接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文章旨在通过对国家主权原则概念和历史演变的阐述,对国家主权原则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意义进行论述,能够对国家主权问题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论文关键字]主权;国家主权原则;挑战
一、国家主权原则的概述
主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属性,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力。国家主权取得的依据不是国际法,它是国家本身固有的。国际法对这一基本原则的确定只是对国家这种属性的一种确认和宣告。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主权原则既有保障中小国家权利的意义,也有约束联合国行动的作用。因此,它在对国家属性进行确认和宣告的同时也在为各国提供保障的法律依据。
(一)国家主权的概念
不管是法学学者还是政治学者都认为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是国家行使权利和权力的保障。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主权概念则更加明确化、具体化。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就是国家主权。由于这种权力不从属于任何外来的意志和干预,因此,国家主权在国内体现为最高的统治权,在国际则体现为对外的独立自主权。国家主权的对内性和对外性决定了我们在探讨有关国家主权的问题时不能一概而论,如若不然会因为论者出发的角度或者维护的利益不同而产生无谓的争论。
(二)国家主权的历史演变
国家主权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法国古典法学家和政治家让·布丹在其《论共和国》一书中提出的“主权说”。他把主权界定为“国家内绝对和永久的最高权力”。近代国际法的创始人格老秀斯在其著作中也提出了国家主权概念。他认为主权就是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国家的主权行为不受任何其它权利的限制,也不从属于其他任何人的意志。他的这一学说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基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人民主权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应运而生,对于巩固资产阶级统治起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到了帝国主义阶段,主权过时论、新干涉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等众多的理论纷纷涌现。这些理论都是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他国的理论武器。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主权概念笔者已经在前文中介绍过了,在此就再赘述了。由国家主权概念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出,国家主权的概念内涵在不断的丰富。
二、国家主权原则的确认
国家主权作为国际法的基本范畴、已渗透到国际法的各个领域。在国际社会中话语权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在受到发达国家的压制或者是不公平对待时,它们往往以国家主权原则保护本国利益。而一些国家对内也会用国家主权不可侵犯等话语维护本国的领土完整,打击分裂势力等。虽然各国都在提国家主权原则,那么各国使用这一原则的依据在哪里呢?笔者根据我国的立法和联合国的规定总结如下:
(一)我国的规定
宪法序言中写到“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另外宪法序言中还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这些规定都是我国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内容中折射的国家主权原则为我国对内自主管理国家事物如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提供了国内法依据。
(二)联合国的规定
联合国是各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交流合作的平台,作为活动基本准则的《联合国宪章》对国家主权原则就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联合国宪章》序言中宣告了“大小各国平等权利的信念”。一系列国际性文件都有关于了国家主权原则的叙述,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所以国家主权原则是联合国组织的基础。联合国的其他有关国家主权原则的国际性文件还包括《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的宣言》、《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国际法原则宣言》、《关于天然资源之永久主权宣言》、《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以及《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这些国际性文件在国内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各主权国家对外交往提供了国际法依据。
三、国家主权原则面临的挑战
国家主权原则虽然是各国行事的保障书,但是在国际社会中有关国家主权的争论也层出不穷。
(一)主权过时论
有学者主张国家主权原则已经过时,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障碍;人类社会已发展到了建立国际主权、世界政府的时候了。这种说法听起来很符合现在国际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目前,世界上有近200个主权国家,这些国家不论是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发展的程度,还是历史传统、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都存在着差异,国家间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加之强权政治的存在,世界政府带来的很可能是混乱、不公,而不是人们所期望的正义、秩序。
(二)人权原则对其产生的挑战
“人权”,在法律上是指“一个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权利”, 当前的国际政治环境下出现的一种以人权为借口,以武力干涉别国的内政为手段,以构筑有利于西方国际关系新秩序和推行霸权主义为目的的思潮和模式对国家主权原则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人权高于主权”,大力鼓吹“人权外交”是他们否定国家主权的主要手段。
(三)民族自决原则对其产生的挑战
民族自决原则的概念是被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采用国际法确认的一切合法手段进行民族解放斗争,摆脱殖民统治,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国际法的这项原则为民族独立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有许多的霸权主义国家想利用这一原则达到分裂别国,扰乱别国社会秩序,干涉别国内政的目的,从而对国家主权原则产生了冲击。
四、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意义
尽管国家主权原则在接受着种种的挑战,但国际社会仍然没有放弃国际法的这一基本原则。纵观整个国际社会我们不难发现,国家主权原则存在有它的合理性,这一基本原则为各国带来的利是远远大于弊的。正是因此,虽然有各种反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声音存在,仍没有对各国坚持国家主权原则产生影响。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对各国仍有深远的意义。笔者对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意义阐述如下:
(一)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权
人权的根本原则是平等和相互尊重,民主的核心是尊重别人,允许发表不同的意见。国家主权原则是这一精神在国际人权法领域的集中表现。因此,只有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前提下,通过平等的对话、交流和合作,取长补短、求同存异,才能达到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目的,从根本上推动人权事业不断进展。要想更好地保障人权就必须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坚持主权和人权的结合。
(二)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国家统一
正如前文所说的很多不法分子和一些霸权主义国家利用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分裂别国和干涉别国内政,认为民族自决原则是高于国家主权原则的。显然这是不符合国际法的,这是对国际法中民族自决原则的误解。我们只有在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民族自决原则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独立,使分裂分子的目的被揭穿,使霸权主义国家的不法意图暴露在阳光之下,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统一,自主管辖本国内部事务不受他国干涉,使国家和各民族更好地发展。
(三)有利于实现国际关系的民主化
当今社会越来越趋于国际化、全球化,而主权国家是最主要推动者。任何一个国家不论经济地位如何,国家势力多强大,都很难独自在超越国境的全球性问题上保全自己。正因为如此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他们在交往的过程中大部分都希望拥有同等的话语权,实现这一愿望的前提就是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因此,国际社会要求所有的国家,特别是强国和大国都应该坚持、维护国家主权这一基本的国际法原则。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依法履行本国的国际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国际关系的民主化,促进世界经济的进步和发展,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最终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五、结语
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各国在国际交往中最重要的权利和权力。本文主要论述了国家主权的产生和发展,并且对几个有关国家主权原则比较热点和新颖的争论进行了论述,对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几点益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主张国家主权过时论,建立国际主权、世界政府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坚持国家主权原则不仅是保障人权,实现民族自决,维护祖国统一的重要前提,也是更好地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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