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评价是音乐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新课标要求建立“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体系,关注每个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学生的潜能。可在当前音乐教学评价中,却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忽视评价主体的多元性;二是评价方法比较单一;三是评价过于关注结果。笔者通过教学实践,构建了如下多元激励评价的策略: 新课程告诉我们“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也是评价的主体。”在以往的教育中,评价的主体往往是教师,而学生则常常是处于评价的被动地位。而事实上,只要教师适当加以指导和引导,学生完全有自我评价与评价他人的能力,而且学生自我评价及学生间产生的互相评价远比教师评价更能促进学生的发展。 1.1.1 即时自评。小朋友自我意识薄弱,对刚刚开始评价自己的时候,还不能正确、恰当地进行自我评价,但可以适时地慢慢进行一些自我评价的方法与实践,促进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1.2 学会相互评价。学生互评主要通过学生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的精神和竞争意识。教师应培养学生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特别是听取批评意见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诚恳友善对待学习伙伴的品质。 1.2.2 赞同他人的观点。在与同学交流或评价过程中,有的赞同同学的观点,有的不赞同同学的观点,有的甚至在同学回答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说明该观点,以达成共识等等。 2.关注个体差异,实现评价方式多元 2.1 分层综合评定,激励学生进取意识。学生的学习总是在不断发展之中,因此我们的评价也应是动态的,应是分阶段分层次的,必须有利于激励学生的进取意识。处于幼儿园阶段的学生其认知水平是以形象化为主的,因此用"★"等形象化的物品来激励不同层次的学生,评价就会获得很好效果。 2.3 评价集体合作,拓展评价方式。以往评价一般只对学生个体进行评价,在关注个体的基础上注重对集体合作的评价,则是对评价方式的拓展,也是一种创新。同时,合作也是现代人的重要素质要求。 因此,对音乐课堂内外开展的小组合作学习、小组竞赛进行评价,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挖掘小组成员的音乐潜能。 音乐新课程呼唤:让学生在课外生活中学习音乐,在实践中感受音乐。因此,我在研究过程中,非常注重对学生进行校内课外及校外各类音乐实践活动的引导。学生从课内走向课外,就会得到来自各方面(如观众、家长、评委等)的评价,这就很好地拓展了评价的多维空间。 3.2 校外音乐活动的实践与评价。人民教育家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认为"社会即学校,生活即教育"。让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区,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音乐知识服务于他人,在校外音乐实践活动中获得的激励评价对学生来说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信心。 评价是一种持续的过程,应贯穿于课堂内外的每一个环节。我们要发挥评价的积极作用,捕获有效时机,实现评价动态生成,努力使每个学生都得到人文的关怀。 4.2 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是学生成长中必须面对的经历,屡遭失败容易导致学生的自我否定,评价在这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再试一试,相信你能行!”恳切的激励,能让失败孕育成功;真诚的激励,能从失败中获取做人做事的教训,感悟解决困难、战胜自我的经验,增强继续努力争取成功的信念。 参考文献 [2] 曹理.音乐学科教育学[M].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新课程与评价改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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