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大幅度的变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早期、90年代中期以来,这两个时间段劳动收入份额均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其中,后一个时间段的下降趋势尤为明显。有研究指出,经济发展阶段与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收入份额之间可能存在着U形关系,中国目前正处于拐点之处(李稻葵等,2009;Luo等,2010)。国有企业的改革(白重恩、钱震杰,2009;伍山林,2011),国际产业资本的大规模进入(Luo等,2010),制成品出口贸易的飞速发展(翁杰、周礼,2010),要素节约型技术进步(黄先海、徐圣,2009)等均是导致初次分配格局变动的重要因素。其中的一些研究遵从了西方学者的研究范式。但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结构变动与西方国家有着显著的差异。例如,西方国家之间的产业资本流动是一种交互式流动,而中国在绝大部分时间内只是一个资本的单向流入国;西方国家的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非常大,而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来自于要素投入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并非扮演主角。
许多研究认为,产业结构变动是导致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变动的主要因素。实际上,相对于要素转移和要素投入变动而言,产业结构变动只不过是“果”,而前者却是“因”。所以,研究劳动收入份额变动的最基本视角应该是资本和劳动要素的变动。已有研究大多是从资本流动的角度进行探讨(罗长远、张军,2009;邵敏、黄玖立,2010),只有少数研究注意到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龚刚、杨光,2010)。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国际产业资本的流入和本土产业资本的形成和积累,更离不开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二者是高度结合的。但后者显然没有引起研究者足够的关注。本文试图从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入手,对劳动力转移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机制进行全面探讨。
一、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动趋势和分解
(一)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动
1993年中国劳动收入份额为49.5%,在随后的两年里,劳动收入份额有所上升,1995年达到考察期内的最高位51.4%。1996~2007年,劳动收入份额逐年下降,总下降幅度达11.7个百分点。2008年开始劳动收入份额快速反弹,两年之内反弹了6.9个百分点(见表1),反弹的主要原因是受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传导的影响。综合劳动力供给变动等多方面的因素判断,这种反弹的势头还远未结束,今后的3~5年将是劳动收入份额快速反弹的时期。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动趋势显示,如果直接比较考察期两头的劳动收入份额,可以认为并无实质性的变化,但如果深入研究考察期间的变化态势,就很难让人觉得这中间缺乏故事。
中国的生产税净额份额从1993年开始缓慢增长,2003年达到历史最高位(15.8%),随后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资本收入份额自1993年开始缓慢下降,1998年为最低点(34.9%),随后开始快速反弹,2007年达到最高点(45.4%)。从劳动和资本收入份额差距的计算结果看,1993~1998年是收入分配格局明显向劳动倾斜的时期,1993年劳动和资本收入份额相差10.7个百分点,1998年扩大到15.9个百分点。1998年后,分配格局发生了快速的逆转,2007年资本的收入份额反超劳动多达5.7个百分点(见表1)。分配优势在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快速转换,不仅预示着收入分配格局的重大调整,还预示着决定社会经济结构的重大力量的变动。
中国的劳动收入份额低于主要发达国家,例如,2000~2009年劳动收入份额的最高值美国为59.3%,日本为54.0%,德国为54.2%,法国为52.7%,英国为56.9%(见表2),而中国劳动收入份额的最高值为2000年的48.7%,差异十分明显。但与一些发展中国家则不相上下。例如,波兰劳动收入份额的最高值为2001年的43.8%,捷克为2002年的44.6%,韩国除2009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其余年份均低于46.0%。
(二)劳动收入份额变动的分解
传统的分析范式认为,导致整体经济劳动收入份额变动的原因既可能来自于产业结构的变动,也可能来自于产业内的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本文采用翁杰、周礼(2010)的分解方式将中国的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进行分解(见表3),以显示产业内的收入份额变动效应和产业间的产业结构变动效应。这里将1993~2009年分3个时期来考察。首先是1993~1996年。劳动收入份额上升了1.73个百分点,其中产业内的收入份额变动效应增加1.57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变动效应仅为0.17个百分点,产业内的收入份额变动贡献度达到90.7%。这个时期,导致劳动收入份额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迅猛发展(罗长远、张军,2009)。其次是1996~2007年。产业内的收入份额变动效应为下降6.73个百分点,其中2004年的下降幅度最大,为4.59个百分点。这主要与2004年经济普查以后统计口径改变有关。产业结构的变动效应也下降4.71个百分点。可以认为,这是中国经济劳动收入份额急剧下降的关键时期,无论是产业内的收入份额变动效应,还是产业结构的变动效应,都在推动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不过产业内的收入份额效应仍然是主要原因,占58.8%。第三个时期是2007~2009年。这一时期整个经济的劳动收入份额快速提升,其主要原因是产业内收入份额的提升,提升幅度达7.7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的变动效应仍然是负的,下降了0.83个百分点。
从上述3个时期的分解结果看,产业内的收入份额变动效应具有“两头变化小,中间起落大”的特点。所谓“两头变化小”是指整个考察期内产业内的收入份额变动总效应仅增加2.55个百分点,而“中间起落大”是指上述3个时期内的非常急剧的变动态势。而产业结构的变动效应恰恰相反,从1996年开始,产业结构变动导致劳动收入份额持续下降的幅度每年都不是那么引人注目,但1996~2009年,产业结构变动的总体效应下降5.72个百分点,可见产业结构变动效应具有持续、长期的特征。从本质上看,负的产业内收入份额变动效应实际上意味着非农部门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而负的产业结构变动效应实际上是非农部门逐渐壮大发展引发的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因为非农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总是低于农业部门。由此引发的问题是:什么力量的作用会导致产业内收入份额变动效应和产业结构变动效应同时呈现负值?资本的流动要同时解释这两种现象有较大难度,而农村劳动力转移研究视角的引入,不仅有助于解释和理解中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动,而且有助于对未来发展趋势和收入分配调整政策的把握。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进行探讨。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理论解释
式(2)表明,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将会直接导致经济中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决定了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速度,这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直接途径。农业部门的劳动者获取了全部增加值,而非农部门多种要素共同投入、共同分配的特点决定了劳动者只能以劳动报酬的形式获取部分增加值,两个部门收入分配格局的显著差异是导致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决定性原因。在发展中国家中的工业化进程中,伴随着农业部门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出现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现象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二)非农部门收入分配格局变动的影响
农业部门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的本身就会导致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与此同时,如果伴随着这种转移,非农部门劳动方发生谈判能力弱化,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不利于劳动方的变动,那么无异于“雪上加霜”,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趋势将更为明显,这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间接途径。
(三)农业部门劳动报酬变动的影响
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会增加农业部门人均土地拥有量,自然地会提升劳动生产率,劳动报酬也会相应增加。而且一系列力度较大的惠农政策也会提升农业部门的报酬,如取消农业税。若假设农业部门劳动报酬满足。那么,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动态势可以表示为:
与式(3)相比,式(4)的右边多了一个明显大于0的第四项,表明农业部门人均劳动报酬的增长将减缓整个经济中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速度。
(四)两部门人均劳动报酬联动的影响
农业部门劳动报酬的提升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并非局限于此,因为农村劳动力在农业部门的务农收入和在非农部门的打工收入之间存在着联动性。假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必须以放弃在农业部门的收入为前提,在他们确定到非农部门就业的保留工资时,一定会考虑到他们纯粹务农时的收入,并以此为主要基础来确定其保留工资,所以二者之间存在着联动性。非农部门的工资水平和农业部门的劳动报酬之间的联动关系可以简单表述为:
式(6)右边的第一项仍然表示农业部门劳动力转移对拉动收入份额的直接影响,第三项仍然表示农业部门劳动报酬提升对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效应,而第二项则表示农业部门劳动报酬增加通过联动效应提升非农部门的劳动报酬,进而影响整个经济劳动收入份额的效应。式(6)显示,当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逐渐提升,进而推动非农部门工资不断提升时,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速度可以进一步放缓。这实际上为调整国民收入的功能性分配格局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三、实证分析和结果
(一)研究方法
上述分析显示,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路径至少有两条:一是由于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的收入分配格局不同,农村劳动力在部门间的转移直接影响劳动收入份额,这是直接途径,体现为产业结构变动效应是负的;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会通过改变非农部门的收入分配格局,使之向资本方倾斜,最终导致整个经济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动,这是间接途径,体现为产业内的收入份额效应为负值。直接途径是非常明显的,那么这种间接的影响机制是否真的存在呢?我们选择第二产业作为典型进行分析,估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第二产业收入分配的效应,估计的等式表示为:
表示农业部门的人均劳动报酬的对数值,本文设置了两个代理变量:第一个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的对数值;考虑到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包含了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在非农部门就业的收入,第二个代理变量将工资性收入减去,只包括在第一产业中的收入(见表4)。β为估计系数;ε为误差项。
(二)数据介绍
国内的许多研究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劳动力流动两个概念等同起来使用,其实这两个概念还是有差异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强调的是农村劳动力离开自己从事农业劳动的地方,即户籍所在地,到非户籍所在地进行工作和生活,主要强调一种地理位置上的变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既有劳动力流动方面的含义,也有改变就业形式、在不同部门就业方面的内涵。本研究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是指农村劳动力脱离开农业部门在非农部门就业的就业变动行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农村劳动力流动。表5显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些数据。1993年,中国乡村就业人数为44 256万人,从乡村转移出去在非农部门就业的人数为10 998万人,占乡村就业人数的24.8%。2007年乡村就业人数达49 409万人,同时期的转移就业人数为21 397万人,占43.3%。可见,1993~2007年非农就业人数增加了将近1倍,占乡村就业人数的比例增加了大约20%。2008~2009年,受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非农就业人数有所减少,占乡村就业人数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维持在40%以上。
(三)实证结果
表6显示的是劳动收入份额决定的估计结果。模型1和2是对第二产业的估计结果。在第二产业的就业结构中,无论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比例增加,还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绝对数量的增加,均会导致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这说明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产业的转移就业与第二产业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1992年之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城市的非农部门转移。随后非农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有了大幅度提升,劳动者的工资增长步伐却远远落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以至于2004年以前的十几年间,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工资水平基本不动,实际工资甚至有下降的趋势。这些证据表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大规模转移行为改变了非农部门的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使资本在劳动者雇佣方面的话语权逐渐增大,收入分配格局逐渐向资本方倾斜。
模型3~7是对整个经济劳动收入份额的估计结果。模型3和模型4显示的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结果表明,无论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相对比例的增加,还是绝对数量的增加,均会导致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农村劳动力转移对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非常明显。模型5~7是在模型4的基础上逐渐引入解释变量估计得到的。模型5引入了第二产业劳动收入份额作为自变量。第二产业的劳动收入份额与整个经济的劳动收入份额有较强的相关性。而且该变量的引入导致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变量决定效应的大幅度下降,表明模型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的问题。相对于对决定效应尽可能地准确估计,这些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影响机制更值得关注。模型6和模型7体现了农业部门居民的收入水平对整个经济劳动收入份额的决定效应。这两个代理变量的估计结果仅在10%水平上显著,但显示了农业部门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对改善劳动收入份额的正向效应。
从上述估计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简要结论:(1)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大规模转移将改变非农部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资本方话语权的增加导致非农部门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如果将此影响途径称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间接途径,那么直接途径就是农村劳动力在劳动收入份额不同的部门间的转移,进而影响劳动收入份额。在这两种途径的共同作用下,整个经济的劳动收入份额将出现快速下滑。(2)非农部门的收入分配格局与整个经济劳动收入份额的关系非常密切。非农部门的收入分配格局如果严重不利于劳动方,则劳动收入份额将维持在较低水平。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刻地变化,每年的新增劳动力数量正在逐渐减少(蔡昉,2010)。非农部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可能逆转,资本和劳动的相对谈判能力也将发生逆转,这将有助于整个经济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3)农业部门的收入水平也是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可以直接提升农业部门的增加值,进而通过产业结构影响劳动收入份额,并且将通过联动效应影响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部门的工资水平,改善非农部门的收入分配格局,进而影响整个经济的劳动收入份额。
四、政策意义
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中,农业部门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是必然趋势,这也是经济结构提升的必要条件。本文的分析表明,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与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之间有一定的必然联系。对劳动收入份额进行调整已经成为“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如何进行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正考量着政策制定者的智慧。本文的分析预示着调整劳动收入份额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调整产业布局,形成对农村劳动力的竞争态势
改革开放以来,促进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在中国沿海地区的结合。制造业资本既包括国际产业资本,也包括通过企业家精神激发逐渐积累的民营资本,劳动力就是中国成千上万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这两者的高度结合有力地推进了中国沿海地区非农部门的高速发展。从目前的形势看,这种结合模式已经不能再支撑沿海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日益减少的土地资源、严重恶化的生存环境已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沿海地区传统产业的发展空间日渐狭小,再加上劳动力大军供应的不稳定和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必将促使沿海地区对劳动力成本极其敏感的制造业资本开始向内地转移,此举将进一步改变中国境内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态势,新的竞争态势的形成将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工资收入。
以河南省为例,2010年上半年,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2 34l万余人,其中省内就业人数达1 140万人,比2009年底增加了164万人。同时,省外就业转移人数则比2009年底减少81万人(刘金松,2010)。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预测,2011年河南省省内转移的就业人数将首次超过省外,农村劳动力流动将呈现新的态势。沿海地区农村转移劳动力供应的减少迫使企业大幅度地提升工资加以应对。据我们最新的调查发现,2011年初以来,浙江省的外来劳动力供给已明显减少,企业不得不大幅度提升工资来稳定产业工人队伍,致使4月1日刚刚提升的最低工资标准又现落后态势。随着中国内地产业资本的积聚、农村劳动力向外省输出的减少,必将形成对农村劳动力的竞争态势。对那些准备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而言,面对是留在本地就业还是到外省打工这种权衡问题的机会将越来越多,沿海地区逐渐提高的工资水平势必抬高本地企业的工资报价,进而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收入的整体水平。因此,在中国内地构建产业的“雁阵转移”模式,进行产业的重新布局,不仅会缩小中国的地区差异,同时还将逐渐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水平,提升整个经济的劳动收入份额。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农业部门收入水平
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从边际生产率接近于零的农业部门向现代化的非农部门转移,可以通过缩小两个部门的边际生产率的差别进而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使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化(Lewis, 1954)。但实际上,中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并没有缩小城乡的收入差距。从表7可以看出,199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8%,2009年,该比例降低到30.0%,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没能弥合城乡的收入差距。1993年,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例仅为21.1%,随后该比例一直攀升,2009年达到40.0%,16年间增加了近19个百分点。可以预计,再过5年左右,工资性收入可以占据纯收入的“半壁江山”。从反方向看,工资性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所占比例的不断攀升,意味着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萎缩。
尽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中,工资性收入比例攀升、家庭经营性收入比例下降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快速变动的步伐与中国先前实施的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政策不无关系。一直以来,中国各地政府总是有通过劳动力转移来实现农民收入提升的政策意图,中西部劳动力资源相对充沛的省份更偏好这种政策,其重要原因在于,通过转移就业就能提升收入,投入产出比非常高,属于“短、平、快”项目。在许多地方,农村劳动力转移实际上演变成为一种政府行为。然而,政府部门没有意识到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低水平徘徊很难赋予这些转移劳动力在非农部门强硬的工资诉求,进而导致农村转移劳动力在非农部门工资收入的增长缓慢。可以预想,解决中国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重心极有可能不在城市而在农村,如果依旧片面强调城市化而忽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片面强调在城市中保障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而忽视农村居民在非农部门的收入,那么,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只能是暂时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消除。在后续的发展进程中,决策者应以城乡统筹发展作为政策制定的基石,将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进行。
(三)建立协商制度,改善非农部门收入分配
本文第二部分的分解表明,产业内的收入份额变动效应也是导致整体经济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重要因素,如果不是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该效应会非常大,体现了调整非农部门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必要性。从本文的研究视角看,导致第二产业收入分配格局变动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结为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导致的谈判力量失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1)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涌入非农产业,改变了非农产业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提高了资本方的谈判力量,致使收入分配格局向资本方倾斜。(2)地方政府迫于竞争压力,采取压制劳动方合理需求的方式对相对稀缺的资本进行争夺,致使谈判力量再次向资本方倾斜。研究发现,在中国的经济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由于赶超压力会优先发展重化工等资本密集型产业,从而导致了过快的资本深化(翁杰、周礼,2010;杨俊等,2010)。(3)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集体谈判制度迟迟未能在企业中建立和普及,许多企业即使建立了该制度,也没有在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上发挥集体谈判的效果,其中的关键原因在于没有形成真正的、内生的利益谈判主体。
一些研究发现,资本方和劳动方的相对谈判力量的变动是导致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重要原因(Jayadev, 2007; Bental等,2010),而劳动力市场制度对相对谈判能力有直接的影响。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制度供给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与政府“重资本、轻劳动”的思想分不开的。尽管近些年随着《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劳动力市场的运作越来越规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有力的保护,但总体上仍存在着外部环境逐渐完善、企业内部调节乏力的问题。利用劳动力市场制度对分配关系进行干预,形成良好的初次分配格局,这是发达国家要素收入分配制度的可靠经验。
五、结语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途径至少有两条:一是农村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由于非农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明显低于农业部门,因此会导致整个经济的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二是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大规模转移,会改变非农部门中资本和劳动的相对谈判能力,导致非农部门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在这两种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整个经济的要素收入分配格局会向资本方快速倾斜,中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快速下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快速转移。在本文的分析框架下,尽管不得不承认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之间有一定的必然联系,但也不至于感到束手无策。要调整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调整产业布局,使东部沿海地区对劳动力成本敏感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在中国国内形成产业转移的“雁阵模式”,改变农村劳动力向东部地区流动的单一流动模式,营造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竞争态势。(2)提升农村居民在农业部门的收入水平。如果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农业部门的收入得不到提升,保留工资就难以提升,他们也就很难在城市就业中提出强硬的工资诉求。因此,不能一味地寄希望于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来增加农民的收入,也不能过于急切地将农村劳动力彻底地从农村转移出来,城乡二元结构的消除需依赖于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同步推进。(3)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制度对初次分配格局进行调整,集体谈判制度的推行不仅需要制度框架进行规范,而且需要形成真正的、内生的利益谈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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