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文章阐述了推广应用票据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优势在于具有多重功能属性、“草根”亲民特征、法律保障优势及具备电子化形式,介绍了“票据池+供应链金融”“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类票据产品+供应链金融”等票据在甘肃供应链金融中的推广应用模式,指出甘肃省票据业务在供应链金融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有票据信用环境不足、融资工作机制不畅、宣传激励措施不够,提出推动商票信用发展、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坚持联盟引领作用、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模式等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票据;供应链金融;甘肃省
票据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优势
(一)具有多重功能属性,满足链上企业金融需求
票据是集支付结算、信用传递、融资便利等功能于一体的支付工具,与实体经济联系结合紧密。一方面,票据具有支付结算功能,通过背书转让的形式在企业间流转实现支付,以票据替代应收账款,促使企业应收应付款项得以转销,进而优化企业财务结构。另一方面,票据具有融资功能,持票人可凭票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获得资金,盘活自身的流动性。最后,票据可通过结算链条,将大型核心企业过剩的信用份额传递至民营小微等末端长尾客户,实现核心企业信用的全链条共享。
(二)具有“草根”亲民特征,服务供应链小微企业
据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企业用票金额82.70万亿元,用票企业家数270.58万家。其中,小微企业用票金额44.03万亿元,占比53.24%;小微企业用票家数250.31万家,占比达92.5%。目前,票据已经成为中小微企业的主要支付与融资工具。相比办理贷款业务,票据融资具有成本远低于贷款利率、办理流程相对便捷、资金使用范围广等优势。因此,票据在小微企业中的广泛应用无疑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有力保障,为供应链金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供了一条实现路径。
(三)具有法律保障优势,保护供应链企业各方的利益
相比其他传统贸易金融工具,票据遵从《票据法》规定,债权债务关系明晰,能有效保障链上中小企业的权益,促进供应链内部的协同发展。同时,票据载明付款时间,把无限期的挂账拖欠转为约期清偿,把无形的商业信用转化为有形的商业信用,增强了还款的确定性。此外,票据作为商业信用的高级形态,凭证格式、记载事项规范,交易过程更趋标准化,加之具有无因性使其流通性较强。
(四)具备电子化形式,减少票据流通过程中的支付风险
自2010年电子商业汇票在全国推广上线以来,全省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迅速,票据电子化进程不断加快,透明度不断提高,电票业务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甘肃省电子商业汇票承兑笔数和金额占到辖内全部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笔数的98.91%和金额的99.75%,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了15.50和2.20个百分点。全程留痕、安全高效的票据电子化模式不仅可以提高供应链金融中的资金传递效率,有助于适应线上化的供应链模式,更可以推动票据信用功能传递至供应链各级企业,切实保护企业利益。
票据在甘肃供应链金融中的推广应用模式
目前,甘肃省供应链金融呈现出传统业务模式稳步发展、新兴业务模式创新起步的发展态势,尤其是票据业务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创新应用更是对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发挥了一定的支撑作用。
(一)“票据池+供应链金融”模式
“票据池+供应链金融”模式是指银行机构针对产业链中客户购销业务收付票据期限错配、金额错配的情况以及核心企业集团内部票据资源统筹使用的需求,向核心企业提供票据池质押授信、票据真伪鉴别、保管、托收等一揽子结算、授信服务,该模式业务处理流程详见图1。通过“票据池+供应链金融”模式,银行机构实现了企业对票据信息的统一管理与票据资金的集约化管理,有效解决了日常结算中收到的商业汇票与采购中需支付给上游企业的金额与期限不匹配的问题。目前,甘肃省内多家银行机构积极开展票据池融资业务,为核心企业提供集票据管理与融资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客户票据资金周转灵活性。例如A银行兰州分行依据核心企业质押背书的池内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各类未到期商业汇票,根据其对应质押率,为核心企业提供包括票据承兑、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等表外授信方式和短期贷款等表内授信方式授信额度。2020年该银行兰州分行票据池业务融资金额达2.52亿元。
(二)“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模式
1.“商票贴现+供应链金融”。“商票贴现+供应链金融”模式是指对于特定承兑人(一般为供应链中核心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或对于特定贴现申请人(一般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持有的商票,在符合银行机构票据贴现要求的情况下,以商定贴现利率予以贴现。目前,辖内多家银行机构依托“商票贴现+供应链金融”模式,推出商票贴现产品,根据双方事先商定贴现率,在核心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对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链企业提供商票贴现服务,有效缓解了商票流通难、社会承认度低等问题,更是延长了出票企业兑付账期。2.“商票保贴+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供应链金融”模式是指银行机构在授信额度内承诺对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签发的商票进行贴现,赋予客户签发商票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双重保证,该模式业务处理流程详见图2。2020年B银行推出“商票通”票据产品,在该行任一家分行为供应链上所有持票人提供不限背书手数、不限授信地区、凭票即贴的业务。调查显示,自该行推出“商票通”票据产品以来,供应链上各级供应商可持有核心企业签发的商票至该银行兰州分行贴现融资或转让支付,流通性显著增强,融资风险可控,链上融资渠道更加畅通。截至2020年12月末,该银行兰州分行商票保贴业务笔数114笔,业务金额1.48亿元,惠及供应链客户80家。3.“商票质押+供应链金融”。“商票质押+供应链金融”模式是指债务人通过商票质押,转移票据所有权从而取得银行资金,以票据为标的物而成立质权,该模式业务处理流程详见图3。就甘肃情况来看,在“商票质押+供应链金融”模式下,辖内融资方可用商票作质押,由核心企业作为增信方,通过商票承兑为贷款提供还款保障,票据质押贷款成本也随贷款期限的长短而变化,融资灵活性高于其他融资方式。例如C银行兰州分行“商票E贷”,以小微企业持有的核心企业所开商票作为质押,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贷款。2020年“商票E贷”为省内79户普惠小微企业投放贷款1.33亿元,其中利用该产品投放首贷户37户。
(三)“类票据产品+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票据化
应收账款票据化是指各供应链服务平台依据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交易背景,将企业间的应收账款转化为一种由核心企业承兑的类票据电子付款凭证,该模式业务处理流程详见图4。持票人可以通过凭证质押等方式获取现金流,也可将凭证持有至到期,亦可拆分支付各类链上应付账款。目前,为进一步解决企业间三角债问题,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与融资成本,疏通链上信用传导机制,辖内银行机构在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开展方面,以自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主,通过整合链上各交易环节,优化供应链上资金配置。基于区块链技术等新兴金融科技手段,D银行兰州分行通过总行自建的“应收款链平台”,将企业应收账款等基础资产转化为一种电子支付结算和融资工具,为企业客户提供应收款签发、承兑、保兑、支付、转让、质押、兑付等服务。截至2020年末,该银行兰州分行“应收款链平台”核心企业108户,平台成员单位合计376户,累计签发应收款54.74亿元。2020年全年平台有效项目数57个,累计签发保兑26.25亿元。
甘肃省票据业务在供应链金融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信用环境不足,限制供应链票据支付功能的发挥
近年来,受国内票据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和环境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企业商票信用发展受阻,商票市场认可度不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票据支付功能的发挥。调查显示,2018—2020年,全省累计发生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笔数37.23万笔,金额3525.76亿元,商票承兑笔数3.28万笔,金额323.86亿元,全省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笔数和金额约为商票的11.36倍、10.89倍,银行机构办理商票业务的主动性不高,企业使用商票结算与票据融资意识不强。
(二)融资工作机制不畅,制约供应链票据融资业务的推广
供应链票据融资是以整个产业链为对象,目标是将核心企业信用传递至链上远端长尾客户,需要跨部门协作、统筹实施。目前,省内虽有部分银行机构就供应链金融成立专营事业部整体推进,但辖内大多数银行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由信贷或公司部承办,尚未发挥合力作用,工作流程也参考银行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以单一企业为对象进行信用评价和授信等,供应链票据融资现行工作机制与供应链金融票据业务拓展不匹配,供应链金融业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宣传激励措施不够,供应链核心企业配合度不高
核心企业在产业链中一般为信用良好、自身融资需求容易得到满足的强势企业。出于风险考量及内部管理和经营数据的保密性要求,核心企业不愿向银行提供自身财务信息,在提供增信支持方面不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核心企业对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缺乏对其上下游融资的支持意愿,不愿配合银行进行债务、债权及付款方面的确认工作,直接影响了票据业务在供应链金融中的推广进程。
政策建议
(一)推动商票信用发展,加速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组建票据信用评级机构,为承兑与贴现主体提供全方位、动态化的票据信用评级与追踪服务。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与信用等级高、产销关系稳定的供应链企业展开合作,为其提供票据保兑、保贴等服务,共同提升商票市场认可度。三是完善商票授信及贴现办法,进一步丰富票据应用产品,增强票据产品及票据业务的吸引力,提升票据市场接受度。
(二)完善内部工作流程,促进银行机构机制创新
银行机构要结合供应链金融票据融资业务工作实际,加强机制创新,完善工作流程,打破业务壁垒,探索建立供应链金融专业运营团队,优化现有组织构架和业务规程,统筹推进票据业务在供应链金融中推广应用。及时关注大数据、区块链发展趋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合作,加快供应链票据业务发展专业人才培养。
(三)坚持联盟引领作用,发挥核心企业主导优势
一是探索建立基于核心企业的联盟,将联盟思维融入业务发展,通过帮助核心企业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以点带链”发展意识,转变把发展供应链金融作成为发展负担的观念,让核心企业认识到帮助上下游企业纾解融资困难不仅可以实现自身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更是有助于经济金融供给侧改革,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调动核心企业的积极性,通过实行差异化的利率优惠政策,对于提供信用担保的核心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核心企业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了解其融资需求,积极配合上游企业确认应收账款数据。三是鼓励核心企业与银行机构合作对接,在企业供、产、销各个环节完善以产品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票据+融资”服务,进一步将供应链金融打造为“共赢链”金融。
(四)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模式
一是开展助农供应链金融模式。引导银行机构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振兴票据发行为契机,依托农业供应链主体发展特色农业供应链金融,从产业链完整、上下游客户带动能力强的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入手,构建农产品链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整合生产、交易、物流等农业信息,为产业链各参与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开展绿色供应链金融模式。督促银行机构立足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供应链金融与绿色金融的融合模式,推出绿色供应链票据等创新产品,持续加大对绿色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发展电商供应链金融模式。一方面,鼓励大型外贸企业加强与银行机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对接,大力发展国际贸易金融业务。另一方面,鼓励小型外贸企业加强与阿里巴巴等国内大型电商平台的合作,融合大型电商供应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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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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