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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现状及建议

2021-11-22  本文已影响 255人 

  农作物种子质量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1],而种子市场监管是打击销售假劣农作物种子的重要措施,是保证农民用种安全的重要手段,不仅是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质量监督的重要力量支撑,也是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系建设内容[2]。近年来,尤其是2021年种子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检查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建设,既规范了种子市场行为,又提高了管理水平,树立农业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良好公共形象,为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3]。

  1丹东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及主要成效

  1.1种子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主体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一要求,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整合农业执法职能,积极创新农业执法机制,提升农业执法水平,于2020年5月18日正式成立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行政许可法》法律地位划分,丹东市农业农村局为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的法律责任主体,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受丹东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责。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了市本级和所辖区31级种子等其他涉及农业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充分发挥种子市场监管的利剑作用,为维护农民用种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运行,推进种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1.2主要成效

  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2021年春节前对全市6家玉米、水稻、大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抽取企业入库玉米种子样品22个,转基因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从成立之初到目前,辖区内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检查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36家,经营门店320户次,抽取种子样品242个,发芽率等常规质量检测139个,玉米转基因快速检测208个,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405家。对25家有问题的经营门店提出立即整改要求,发现问题线索14条,受理举报案件1件。

  2丹东市种子市场监管的做法措施

  2.1提早准备,明确工作职责

  在2021年春节前后,制定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工作由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负责,将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种业监管工作。根据2021年种业新形势,各县区各部门认真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在监管上下决心、下重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2周密组织,制定监管方案

  为保障种子监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程序及工作进度,精选业务能力过硬的执法人员参加专项行动。要求认真填写执法检查记录,保证信息准确,填写规范,配备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体现了专项行动工作的严肃性。

  2.3严格落实,保证工作实效

  积极主动争取政府财政支持,主要用于对农作物非法转基因种子、假劣种子及农资的监督、检测、宣传等工作。严格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开展市级种子市场大排查、大检查。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高压态势。

  3丹东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种子销售模式下沉

  新兴种子营销模式形成市场监管盲点,种子市场存在流动式销售,直接下乡送货;“黑土地”直销送货上门;直播平台、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销售种子,不仅给种子执法检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也给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3.2检查中不规范行为小而杂

  个别企业种子包装袋二维码印刷不牢固,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种子包装标签出现大商标小品种等情况;个别经营档案填写不规范,经营档案格式不统一或填写内容不齐全。

  4提升丹东市种子市场监管能力的建议和措施

  4.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认真抓好种子

  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种子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尤其是在事业单位改革以后,新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这就更需要种子执法人员强化自身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和运用《种子法》来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4.2加大新品种示范,引导区域化种植将审定的

  新品种按不同生态生产特点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田,加强新品种的试验示范资金支持,筛选适合当地种植的主推品种,通过组织观摩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发布当地主推品种推广意见。积极引导农民选种购种,有效防止品种多、乱、杂的现象,充分发挥农业行政执法与农业技术推广的整合效应,不仅促进种子市场规范运行,也推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种植和规模化种植。

  4.3加强联合执法,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农业综合

  执法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从登记、备案、进种、销售服务等环节全程监管,做到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查处违法案件,及时通报,通过查办案件规范种子的经营行为。

  4.4不断创新模式,完善执法机制

  省、市、县3级建立联动机制,分工协作,密切沟通;建立工作经费等保障机制;建立种子执法绩效考核机制;建立评选种子执法先进单位和案件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倒查、暗访机制,规范倒查暗访线索转化案件证据制度,下沉执法力量,打击套牌侵权行为,为现代种业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参考文献

  [1]韩文婷.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中国种业,2007(8):22-23

  [2]张维娜,董越勇.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概况及提升措施的探讨.浙江农业科学,2015,56(5):590-592

  [3]朱丽娜.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构建和谐种子市场秩序.现代化农业,2009(5):20-22

  作者:朱志成 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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