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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2021-11-22  本文已影响 551人 

  摘要:历经十多年探索和实践,作为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省、市(州)、县”四级保护体系的重要底层基石,县域文化馆为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成效卓著。成绩之外,县域保护工作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应予冷静审视,并在管理方式、认识导向、地方投入、才智匹配等方面,为县域文化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思路、对策。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对策

  我国地理版图广袤、民族文化丰富,文化事项繁多。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散落于我国各地乡村、市镇,分布复杂,数量也极为庞大。作为疆域和行政划分的管理层级,县(区)域以下管辖的便是最基层的乡镇、村落,在全国范围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汇聚整理、传承保护,构建“国家、省、市(州)、县”四级保护体系,县(区)域文化馆承担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对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开展保护工作是其重要的职能职责。以四川省为例,全省目前共有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累计三千余项,非遗代表性项目主体保护单位是文化馆的占据八成以上。由此可见,县域一级蕴藏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夯实县域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巩固和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保护体系,县域文化馆起着十分重要的支柱作用。在此以作为全国县域文化馆之一的都江堰市文化馆为例,探讨县域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的现状问题以及破解困境的解决之道。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总体回顾

  2005年,时值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刚起步,都江堰市文化馆就较成都市其他区县,率先着手启动了所辖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申报工作。2005年至2020年期间,文化馆先后组织开展了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田野走访、普查和挖掘系统工作,共收获十大门类三十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形成含视频、图文、光盘、手稿等普查成果。期间,文化馆组织文艺骨干、专家学者、传承人等撰写出版了关于青城武术、青城洞经古乐、都江堰放水节等重点项目的研究性专业著作,同时对二十多个县级代表性项目进行梳理编撰,形成书籍成果。2011年,依托文化馆馆舍场所空置地,设计、建成当时成都地区第一个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展览厅,对社会免费开放。在传播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文化馆组织传承单位和传承人群体,策划开展或参与了全国、省、市级不同规格、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示、产品展销、传承培训、国内外交流、研学等活动两百余场。截至2020年,都江堰市文化馆组织挖掘、逐级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共计二十八个,其中入选国家级名录一个、省及级名录五个、市级六个,县级十六个;拥有县级及以上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二十八人。除此而外,现有市级、省级传习所、传承基地、体验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小镇、特色传承学校十四个(所)。

  二、反思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几点问题

  回顾过往,成绩斐然,文化馆在保护工作上确实做出了大量贡献。但多年的保护实践,也暴露出不少实际问题。随着时间推移,有些问题已经影响了保护工作的良态持续,甚至有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初衷。

  (一)长效配套管理机制不足,缺乏保护工作的系统规划

  都江堰市文化馆作为县域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文化职能的具体执行者,所面对的是繁杂多样的基层文化工作。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文化馆在工作意识上缺少远见,零散性、片面性、随意性的举措较多,缺乏较为统一的制度、章程的保障,更缺少长远、系统的工作规划和预案,这导致了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体操作上的节奏不稳,盲目性比较突出。另外,由于县域上级部门领导决策层和行政管理科室变动比较频繁,也导致了作为附属业务执行单位的县域文化馆在谋划和实施开展保护活动过程中,没有一贯之的制度参照标准,而是任听“指挥”,整体保护工作浮于表面、难以深入。至今本地区都没有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保护工作章程或管理办法。

  (二)重申报、轻保护,着眼短期利益或效应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的逐级申报制,是将优秀或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国家统一管理、扶持、保护的有效途径。但是,“申报”却成了当前文化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首要工作重心,对申报后的项目的后续保护,则不够重视,甚至放任自流,导致某些已经面临生存困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措施实施保护。这种情况,比较普遍。笔者认为,与当前县域地方决策层和文化馆单纯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地方特色品牌效应和短期政绩的错误观念有关,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就完全等同于“名优产品”或“著名品牌”的代名词,因而申报和认定,占据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大版面,造成保护工作的不平衡、片面性比较明显。这种“看重申报,轻视保护”的决策观念,致使失去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正价值,注定避免不了某些濒危项目消亡的命运。

  (三)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文化馆的保护力度

  作为县域政府部门行使社会文化职能的事业执行机构,县域文化馆是公益单位,没有自主独立的经济收入,日常运作取决于当地财政资金的拨付投入。县域财政经费匹配多少、如何匹配,归根结底要依据所在县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都江堰市财政相较薄弱,致使达不到按需分配,因而拨付给文化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也很匮乏。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省市相应的法规、条例中明确了基层部门要保障“保护经费”,但实际情况是文化馆缺少专项经费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常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必要的投入不足,必然导致保护工作的缺失或停滞。这个问题,当前或者也许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不可调和,这是客观存在的瓶颈困难。

  (四)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保护工作维系艰难

  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民间文化十大门类,每个门类中的项目又因地域、民族、风俗等不同而千差万别,内容浩瀚,保护工作具有的实践性和专业性强、所需学科跨度较大的显著特点。从事该项保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较为深厚的知识储备和田野实践能力,同时也应具备对文化遗产的较高辨识和责任意识的专业素养。都江堰文化馆的专业人才现状是受限于编制和岗位的局限、制约,老同志退休后新同志无法接续工作,人才断层严重,现有专职人员数量匹配不足,整体业务能力低下,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后劲乏力,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项目保护需求,工作滞后、成效不佳时有发生。缺少应有的人才智力支撑,已极大阻碍了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这成为迫切待解的突出问题。

  三、针对县域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言对策

  “文化馆是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力军”[1],县域文化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联动保护机制的基层执行方和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管家”,要以国家导向为方针,切实履行应尽的保护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军地位。如何保持和提升县域文化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力度,笔者抛砖引玉提出几点建言。

  (一)加快制定或配套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充分明确县域文化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职权和主要任务,会同当地相关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协会、民俗文化专家、骨干,认真学习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条例、法规精神,研究和参照制定符合县域自身情况、操作性强的具有统一标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管理办法、申报认定办法、工作规章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或执行准则,使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流程完备。

  (二)转变“申报为主”的错误观念,全盘实施分类规划保护

  聘请民俗文化专家,设立顾问制。借助专家、行业协会指导,逐一梳理和开展走访调研,摸清项目家底、传承群体真实情况,协同考虑县域文旅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和布局,将所辖的项目资源按濒危轻重缓急、地域位置、市场与旅游结合等进行分类区分,将有限的专项经费进行分步匹配,以近期、中期、远期为阶段,分情况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方案,防止厚此薄彼,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短期政绩,忽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核心理念的盲目和短视行为。全面清晰的保护规划,是县域文化馆当好项目保护“看门人”的重要技能。

  (三)多渠道拓宽人才通道、壮大专业队伍储备

  要想实实在在干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必须得依靠一批有实干精神、专业素质较高、业务能较强的工作人才。首先,县域文化馆可借助本地人大、地政委员的渠道,形成调研提案,争取县域政府或主管部门重视,协调人事编制,争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专业性强的特殊岗位,纳入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专业人才目录,通过引进或公开招考方式解决人员问题。其次,可考虑利用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系统资源,积极吸纳有志于从事或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级各类社会人士,同时建立保护工作志愿服务人才智库,对志愿者进行不定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普及和提供田野考察、调查研究、活动参与等体验机会,尝试培育一批中长期保护志愿队伍作为人才补充。

  (四)重视保护工作的数字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

  随着社会智能化、信息化高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数字化开发、利用,已越来越成为前沿保护手段,“数字化可以为非遗保护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输出和技术支持”[2]。县域文化馆旧有的传统保护方法已无法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节奏,因此引入或部分引入数字化信息处理建设,不仅可以达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基层大众实时、移动式交互接触,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效应,也能有效缩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存、管理、调取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实现资源整体覆盖和共享。借助大数据应用,还能更准确、有效地追踪、查看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动态情况和数据分析,帮助文化馆有针对性地精确设计保护规划、开展各项保护实践活动,能极大提升工作水平和目标效率。

  四、结语

  总之,县域文化馆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构成中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群体的距离最近且关系紧密。重视县域文化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切实加强县域文化馆的软、硬双实力,是维护我国传统文化根基、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这对从根本上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焕发生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康洪瑞.基层文化馆在保护传承当地非遗的功能作用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20(5):90-91.

  [2]李静雨.数字化之下的非遗保护策略[J].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21,15(1):43.

  作者:黄莉 单位:都江堰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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