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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底部”的邪恶快感的逻辑基础(人的邪恶本质)

2023-01-12  本文已影响 1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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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人类或许是这个星球上最高级的生命体,但“不总是最高贵的生物”(Leach,Spears, Branscombe,& Doosje,2003)。人性中的光辉与阴影,从来势均力敌。中国成语幸灾乐祸所描述的,就是这样一种位于人性“底部”的阴暗情感(Nietzsche,1887/1967)。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2005),幸灾乐祸指别人遇到灾祸时自己心里高兴。不是世界上的每一种语言都有一个专门对应的词语来确切描述这种情感,譬如英语中就没有,与之含义最为接近的英文词语是gloating(通常译为沾沾自喜),或malicious joy(邪恶快感)。在心理学研究的英文文献中,凡指幸灾乐祸,必借用德源词 schadenfreude,其中,schaden作为德源词根,意为破坏,而freude,意为快乐(Ben-Ze'ev,2000),《牛津英语辞典》(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1989)对该词的解释为:因他人的厄运而快乐。除了中国人和德国人,古代以色列人也在自己的语言中为幸灾乐祸留下了一个专席:“Simha La-aid”。
正如心理学学科本身的发展,人类对幸灾乐祸的研究,有一个漫长的过去和短暂的历史。思辨式的研究向上可以溯至古希腊,向下可以到达尼采(Plato 428-347 BC/1933;Aristotle,350 BC/1991;Spinoza,1677/2002;Nietzsche,1887/1967)。古希腊的先哲们往往把这种对别人遭受厄运而感到高兴的情感反应和嫉妒这个古老命题联系起来谈,由此可以推想的是,嫉妒有多古老,幸灾乐祸就有多古老。此外,古希腊学者对幸灾乐祸还赋予了鲜明的伦理评价:如在《斐利布篇》(Philebus)中,Plato(Trans,1993)称这种笑为不公平和邪恶的,并建议人们要尽可能地来控制和超越这种笑。待至尼采,其《论道德的谱系》(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s)中关于幸灾乐祸的诸点论述,因更加深刻而连贯的思辨成为后世心理学假设的源头。譬如尼采认为,个体因内群体低劣感到的情感痛苦,会在成功的外群体遭受失败时,将他们引向幸灾乐祸;幸灾乐祸提供了一种阴暗的快乐,因为这种快乐并非由直接竞争获得;尼采相信那些发生在与自身相关的领域的幸灾乐祸是强度最大的,这种前因条件即后世研究所谓的“领域兴趣”(domain interest)(Leach et al.,2003)。上世纪50年代,海德首次从心理学意义上区分了人类对他人厄运的两种不同效价的情感:同情与幸灾乐祸。前者与他人感受一致,同为消极效价;后者与他人的消极感受不一致,属于积极情感(Heider,1958)。海德对幸灾乐祸的开创性工作,在20世纪后半叶对嫉妒的研究中得到了延续(Schoeck,1969;Neu,1980;Mora,1987;Elster,1989)。从90年代始,针对幸灾乐祸的实证研究日益增多。国内学者对幸灾乐祸的研究成果始见于2004年(张爱卿,周方莲,刘华山,2004),目前来看,国内学者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幸灾乐祸的内隐性和脑机制(向晋辉,张庆林,赵玉芳,2005;杨丽娴,张锦坤,2008;桂菲菲,2010)。
2 概念解析
每一项幸灾乐祸相关的实证研究,都把人们对这一人类情感的理解推向更深的层次,以下将从测量指标、主体和本质三个方面分别进行概念梳理。
2.1 测量指标
如何赋予幸灾乐祸以操作性定义?如何从情绪、态度、行为等层面判定一个人确实出现了幸灾乐祸的反应?这应是理解幸灾乐祸的起点。然而在对幸灾乐祸进行经验研究的短暂历史中,尚且无人给出结论。现有研究分别从主观报告和生物基础的角度呈现出摸索状态下的阶段性成果。
2.1.1 主观报告
很多从事经验研究的学者都力图给予幸灾乐祸一些新的可以量化的描述,如Smith等人(1996)将幸灾乐祸描述为中等程度的一股快意:在 Szameitat等人(2009)的研究中,幸灾乐祸则是愉快与嘲弄的混合,具有比较高的唤起、控制性、对于释放者有高的正效价。实现量化的途径通常是由情景设定下的主观报告获取的。
幸灾乐祸的行为实验多采用情境假设范式,实施过程是由主试提供故事情节,被试在设定的故事情节下进行想象式的情感体验,之后针对主试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主观报告。对幸灾乐祸反应的具体测量,被放置在实验的后期操作中。
在完成启动环节后,研究者根据幸灾乐祸的含义自编题项施测,题量较小,通常是以一组相关感受的7点或5点评分来进行联合计分,其中一篇文献用探索性因素分析法分析了题目的结构,得出幸灾乐祸的三个结构因子:幸福(0.90),满足(0.82)和快乐(0.82)(Feather & Sherman,2002)。
各个实验者在幸灾乐祸的题项设计上大同小异。以下是一些文献中题项设计的具体例子:如,“我对发生的事情很享受”、“我对发生的事情很满意”、“我难以自抑地笑”、“我真的得笑一阵子”,以及直言“我感到了幸灾乐祸”(van Dijk,Goslinga, & Ouwerkerk,2008),研究者用这几个题项主观报告的分数的联合计分来测量被试的幸灾乐祸程度,该组测题的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80;再如,“我感到‘幸灾乐祸’、‘有优越感’、‘满足感’、‘高兴’”(Shamay-Tsoory et al.,2009),无信度系数的报告;又如,“对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件,我感到‘幸福’、‘满足’、‘快乐’”(Feather & Sherman,2002),该组测题的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84。诸如此类的题项设计在很多研究中都可以找到(van Dijk, Ouwerkerk,Goslinga,Nieweg, & Gallucci,2006; van Dijk,Ouwerkerk,Wesseling, & van Koningsbruggen,2010;Leach et al.,2003;Leach & Spears,2008,2009)。
由于幸灾乐祸存在内隐性,不采用实验控制而直接编制问卷进行测量的可行性较低,因而尚无专门针对幸灾乐祸的经典问卷临世。
2. 1. 2 生物基础
腹侧纹状体(ventral striatum,VS)与幸灾乐祸的关系已经被诸多研究所证实。VS被认为是人脑中奖励系统的最重要结点(Breiter, Aharon, Kahneman,Dale, & Shizgal,2001)(见下页图1),与肉体快乐的感知一样,社会情感也会用到这一奖励系统:慈善、合作、幸灾乐祸、有好的声誉、被公正对待和身体的快乐都会引起这一脑区的激活。腹侧纹状体同时具有社会比较功能(Dvash, Gilam,Ben-Ze'ev,Hendler, & Shamay-Tsoory,2010)。Takahashi等人(2009)发现,当被试体会到目标人物在自身相关领域有优越表现时,会引发嫉妒和前扣带回(ACC)的激活;接下来当目标人物遭到厄运时,会引发幸灾乐祸和腹侧纹状体的激活。并且前扣带回激活的程度可以预测之后腹侧纹状体的激活程度。
腹内侧前额叶皮层(ventromedial prefrontal cortex,VMPFC)与腹侧纹状体一样,也是奖励系统的脑区,当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受损,被试对社会竞争性情感的理解将受到影响,尤其是左半球的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受损者无法辨认出幸灾乐祸(Shamay-Tsoory, Tibi-Elhanany, & Aharon-Peretz,2007)。研究表明,左脑与快乐等积极情绪有关(Davidson,1992),因而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幸灾乐祸可以给人带来良好的感受(Shamay-Tsoory et al.,2007)。

疼痛与快乐系统:疼痛网络由背侧前扣带回皮质(dACC)、岛脑(Ins)、躯体感觉皮质(SSC)、丘脑和导水管周围灰质(Thal)组成。这个网络系统涉及生理疼痛和社会痛苦的加工过程。奖励或者快乐网络由腹侧被盖区(VTA)、腹侧纹状体(VS)、腹内侧前额叶皮层(VMPFC)以及杏仁核(Amyg)组成。这个网络系统涉及生理和社会奖励的加工过程。
图1 面向右侧的脑区显示腹侧纹状体是奖励系统重要节点(转自Lieberman & Eisenberger,2009)
在个别研究中,还提到顶下小叶(inferior parietal lobule)在感受幸灾乐祸中的作用。顶下小叶的功能包括区分自我与他人(Chaminade & Decety,2002)。将健康人与孤独症患者进行认知神经科学的比较研究,结果证实幸灾乐祸与自我-他人区分能力有关(Shamay-Tsoory,2008)。国内学者桂菲菲(2010)通过ERP研究证实了事件相关电位P200与幸灾乐祸的相关性。
其他生理指标,如激素在幸灾乐祸中的作用,也有学者进行了关注。如催产素(oxytocin)这类肽类激素(peptide hormone),以往被证实与人类社会行为、情感、奖励有关。对人体内的激素水平进行操纵,结果幸灾乐祸的程度受到显著影响(Shamay-Tsoory et al.,2009)。
幸灾乐祸的另一种评估方式是通过肌电图直接测量颧肌的运动。“人们对跌进粪坑的银行家会忍不住笑出来,这就是幸灾乐祸”(Fiske,2010)。在这类事件中,研究者通过测查负责发动笑容的颧肌来探查是否产生幸灾乐祸。
2.2 主体
纵观以往幸灾乐祸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到幸灾乐祸研究涉及的主体包含两个方面:一方是自己或旁观者(self/observer),另一方是主角或目标人物(protagonist/target)。因而幸灾乐祸至少是一种人际情感,它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或人群与人群之间。
2.3 本质特性
虽然尚无一项研究专门从心理学理论的层面对幸灾乐祸进行周密的定义,但各项研究均不同程度地涉及了对幸灾乐祸本质的理解。以往研究结论中,幸灾乐祸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1)它是一种基于社会竞争和社会比较的社会情感
幸灾乐祸关乎他人命运,其心理学研究,最初可以看作是嫉妒研究、社会比较研究、归因研究等相关领域的副产品。近年的脑机制研究,更加证实了这种更多基于竞争而非合作的情感的生物基础(Dvash et al.,2010;Decety,Jackson,Sommerville,Chaminade,& Meltzoff,2004; Shamay-Tsoory et al.,2007)。
(2)具有积极的情感效价
嫉妒是对他人命运的一种消极体验,而幸灾乐祸是对他人命运的一种积极体验,能引起释放者的良好感受(Takahashi et al.,2009;ShamayTsoory et al.,2007)。左半球大脑受损的患者,更加不能识别幸灾乐祸,而右半球受损的,更加不能识别嫉妒(Shamay-Tsoory et al.,2007)。
(3)其产生具有多因素、情境化特点
一个人或一个群体,是否会对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群体的厄运产生幸灾乐祸,是视情境而定的(Piskorz & Piskorz,2009)。影响幸灾乐祸产生的因素众多,而在多因素中哪种才是主要的,也要视情形而定(van Diik et al.,2010)。
(4)是一种阴暗的“底部”情感
一些研究直接提到这种情感的阴暗(insidious)与“非法”(illegitimate)(Leach et al.,2003;Ortony, Clore,& Collins,1988)。如何理解它的阴暗?
首先是在“别人的厄运”发生上“seeing”与“making”的区别(Nietzsche,1887/1967)。尼采认为同样是感到快乐,但通过直接竞争来导致别人遭受厄运(making)与在一旁坐看别人倒霉(seeing)是不同的,后者享受的快乐更加阴暗与“非法”。
其次,在对群际幸灾乐祸的研究中发现,幸灾乐祸既区别于含有轻微恶意与偏见的骄傲、沾沾自喜,又不同于显露直接恶意的愤怒和竞争(Leach et al.,2003),因而尤其阴暗。
最后,幸灾乐祸的阴暗性究竟可以达到何种程度,目前尚无定论。关于这一点,以往研究呈现出一些充满矛盾的线索,它们似乎暗示出,幸灾乐祸之阴暗度可能超出我们现有的想象。在一些研究中,认为只有中等强度的负性事件会引发幸灾乐祸(Ben-Ze'ev,1992a),另一些研究则发现如果有之前的厌恶作为先提条件,那么严重的人命事件也可以引发幸灾乐祸(Hareli & Weiner,2002a)。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的研究支持幸灾乐祸是有条件的、情境化的,然而也不断有研究提出证据来模糊这种条件化的绝对性。比如有研究认为无论主角遭受的厄运是否应得,都有可能激起人们的幸灾乐祸(Brigham,Kelso,Jackson,& Smith,1997);或无论之前双方关系亲疏,都可以引起幸灾乐祸(Piskorz & Piskorz,2009);尼采认为可有针对第三方(不曾给发起者带来任何损害者)的幸灾乐祸(Nietzsche,1887/1967),而Leach和Spears(2009)的实证研究就验证了这一假设。
除去阴暗(insidious),Watts(2008)在总结包括古希腊、尼采和弗洛伊德等学者对于幸灾乐祸的经典论述时,更用到了“底部”(base)一词,认为幸灾乐祸归根结底是一种“底部”情感。本文认为正是“底部”这个词语相当恰切地描述了幸灾乐祸的最深层本质。具体而言,其意义可以从低下、内隐和重要三个角度去理解。对于低下,西方先哲和思辨时期的心理学家提到幸灾乐祸,无不站在道德的高点对其进行宣判。柏拉图(Trans,1993)称它为不公平和邪恶的,并建议人们尽可能超越它;叔本华(Trans,1965)称它是绝不掩饰的恶性快乐,没有任何东西比它在道德上更加的毫无价值。包括尼采及后世研究者对它的邪恶、卑鄙等反高尚的评述,等等这一切心理学之外的伦理学定性,都有助于当代的心理学研究者深入地了解自己所研究的对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质疑,开阔思路。譬如,这种与高尚相对的低下情感,如果在道德上毫无价值,那么它是否在其他方面具有价值?如果它在道德之外具有价值,人们是否真的需要去努力超越它?对于内隐,为何这一普遍存在的情感会在多种人类文化的语汇上隐形?对此可以提出的假设是:人们对自身幸灾乐祸的感知有很大程度上是意识外的,也就是内隐的。如果正如康德(Trans,1966)所说:幸灾乐祸使得人类心中的恨变得可见了,那么一些不承认幸灾乐祸的文化实际上是不愿看见自己心中的恨。正因为中国思想史上具有“人性恶”的分支,中国人不惮承认这一情感的存在,因此与德国人一样,我们会在语言中创造一个专门词汇来描述这种感情。而在另外一些文化中,人们更加不允许自己从意识上对他人的厄运产生快乐的感知,幸灾乐祸的内隐性就尤其高。笔者曾将幸灾乐祸的外显问卷分别施测于中国学生和留学生,有英美文化背景的留学生当席表示,这样的问题应该去问中国人。然而 Watts(2008)的传播学研究却指出,美国人长期以来对反映他人真实的悲惨经历和灾难性事件的电视节目始终抱有消费热情。从以往研究来看,即使是在幸灾乐祸内隐性较低的文化中,如中国、希伯来,幸灾乐祸的测量结果也往往难以直接获得。也正因为此,近年关于幸灾乐祸的研究均指向内隐方法及生物方法。最后,道德上低下、呈现上内隐的幸灾乐祸对人类而言是否微不足道?或如弗洛伊德(1960)所说的仅仅是一种幼稚的情感?近年的生物取向研究已经向人们证实,幸灾乐祸是镌刻在人脑奖赏区域的进化印迹。如果存在一座人性的大厦,幸灾乐祸这种古老的情感,是位于基底部分,虽然以往被科学取向的研究者瞻顾甚少,它仍是一种十足重要的人类情感。
(5)不利于人际和谐,具有反社会性
幸灾乐祸是因别人的痛苦而快乐,众多的研究都提到这种人际情感的不协调性,认为它是可能引起冲突的、威胁性的行为(Heider,1958; Ben-Ze'ev,2000;Leach & Spears,2009)。虽然对它引发的直接行为后果的研究不多,但已有一些研究涉及了幸灾乐祸对帮助行为的影响(Hareli & Weiner,2002a,2002b;张爱卿等,2004)。
3 研究主题
幸灾乐祸的概念理解固然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际研究中,这部分内容是散在于文献中的,对此目前并无专门的探讨。那么以往大量的幸灾乐祸相关研究是集中于哪些主题呢?其一为幸灾乐祸的前因和功能(后果之一)。其二,在前因和后果之间,还存在一个隐含的主题——机制。
3.1 前因研究
前述幸灾乐祸的本质属性中,提到幸灾乐祸是条件化、情境化的,无论在个体还是群体间。这便是幸灾乐祸前因研究的出发点或内涵。幸灾乐祸的前因研究,是以往研究中数量最多,也是最受关注的部分。Smith,Powell,Combs和 Schurtz(2009)的《探索何时、为何幸灾乐祸》是目前为止幸灾乐祸研究中唯一的一篇综述性质的英文文献,也是一篇典型的前因研究。它将有获益(尤其是群际)、应得、被嫉妒三种情况列为幸灾乐祸产生的最重要前因。
3.1.1 谁更容易成为幸灾乐祸的目标
前因研究中大量的文献集中于帮助人们来理解谁更容易成为幸灾乐祸的目标。一类观点是目标定向,即,着重于幸灾乐祸目标的特征描述以及该目标所承载的情感;另一类观点是关系定向,即着重于考察目标与自身的关系密切度;第三类折中的观点是将目标和关系作为同一空间的两个维度。
在目标定向研究中,一种观点认为,基于社会比较,高成就同辈、高地位者,或在某方面具有高技能者,具有这样特点就足以构成成为幸灾乐祸对象的基本条件。更细致的考察来自于应得性的研究。应得理论认为:处于低地位的观察者对于自身低地位的应得和不应得的看待方式,会影响他们对一个处于应得或不应得的高成就者的看法,以及高成就者遭受应得或不应得的厄运时观察者产生的幸灾乐祸和同情(Feather,1999)。观察者自身地位的应得性、高成就者成功的应得性、高成就者倒霉的应得性,这三方面的应得性评价会综合决定一个高成就者是否成为幸灾乐祸的目标。一般来说,个体对他们自己的不幸事件越负有责任,就越会激起别人的幸灾乐祸而非同情(van Dijk et al.,2008)。一些学者在应得性与幸灾乐祸之间加入了试图纠正先前的不公正感的因素,从而发现了以下路径:应得-不公-愤恨-幸灾乐祸(Feather & Sherman,2002)。
幸灾乐祸与嫉妒的关系,是一个相当古老的论题。幸灾乐祸的研究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嫉妒研究的副产品。一些观点认为幸灾乐祸只能倾注于某个被嫉妒的对象:幸灾乐祸就是嫉妒的另一面,目的是为了消除嫉妒的痛苦(Smith et al.,1996);但另外一些研究认为如果嫉妒里没有怨恨,就不会产生幸灾乐祸(Feather & Sherman,2002);还有一些研究通过区分善意嫉妒与恶意嫉妒来中和以往研究中的冲突(van de Ven,Zeelenberg,& Pieters,2009)。
从嫉妒出发,一些前因研究把愤怒、怨恨、厌恶等负性情绪从嫉妒中剥离出来,认为这些先前存在的针对幸灾乐祸目标的负性情绪比嫉妒更能预测幸灾乐祸的程度(Hareli & Weiner,2002a)。
在关系定向研究中,观察者与目标的关系类型,如亲密/遥远/陌生,会对是否发生幸灾乐祸造成影响(Piskorz & Piskorz,2009);在群际情境下所谓的关系定向表现为内外群的认同(Feather, Mckee,& Bekker,2011)。同时,领域相关性,即目标活动的领域是否被评价为与自身高度相关及有意义,也被认为是目标遭受厄运时是否会引发幸灾乐祸的重要前因(van Dijk et al.,2010)。
目前为止仅有一项研究提到了衡量谁会成为幸灾乐祸目标的双维度:温暖性和竞争性。温暖可以看作是关系维度而竞争性可以看作是目标维度,本文将这一思想认为是幸灾乐祸前因研究中关系定向和目标定向的折中观点(Fiske,2010)。表1总结了关于谁会成为幸灾乐祸目标的现有研究的观点分布情况。
3.1.2 谁更容易对别人幸灾乐祸
在幸灾乐祸的前因研究中,大量的关注集中于谁会成为幸灾乐祸的目标,然而也有少部分研究是聚焦在谁更容易对别人产生幸灾乐祸。
幸灾乐祸是不是一种特质层面的倾向? Leach等人(2000,in Leach et al.,2003)设计了幸灾乐祸倾向量表,共有4个项目(a=0.82),我们对这种简而化之的题目设计能否测量所谓的“幸灾乐祸特质”是存疑的。有关的项目在早期的高地位者量表(Tall Poppy Scale)中也可以见到雏形(Feather,1989)。
在和幸灾乐祸有关的个人特质中,低自尊是经常被提及的(e.g.,Feather & Nairn,2005)。另外,肽类激素水平作为生化条件也可能是决定谁更容易对别人幸灾乐祸的因素之一(Shamay-Tsoory et al.,2009)。
3.2 后果研究
在某种情境或条件的影响下,幸灾乐祸发生了,对于幸灾乐祸的发出者和接收者,分别会造成哪些影响?这是幸灾乐祸的后果研究。
3.2.1 功能研究:幸灾乐祸者的研究
根据评价理论(Appraisal Theory),某种情感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它具有某种适应性的功能。譬如焦虑可以是对威胁的警示信号,而骄傲会使我们对坚持某个特定行为进行积极推动。对于幸灾乐祸的发出者,这种情感的功能是什么?体验幸灾乐祸对个体有什么意义?对人们来说,幸灾乐祸关乎自身,却不是威胁;与目标一致,因此产生积极的内在感受;指向他人,却有不可期的未来(Nagel,2010)。
借助幸灾乐祸,人们可以完成假想中的复仇,这是尼采关于幸灾乐祸功能的假设(Nietzsche,1887/1967)。上世纪90年代的研究将它指向公平感的修复。研究认为尽管目标对象后来遭到厄运之处也许并非就是他原先不公所得之处,但观察者的不公平感仍能得以弥补(Smith et al.,1996)。
消除嫉妒的痛苦,是人们认为可以解释幸灾乐祸功能的另一古老观点,从古希腊时期起(Plato,1993),这种观点就与幸灾乐祸是嫉妒的另一面的观点相互支撑。
在更深的层面上,研究者发现若目标对象带给观察者的伤害感是源于自尊受损或自我遭受威胁,而幸灾乐祸可以实现自我提升和自我服务的功能,这是目前幸灾乐祸功能研究中的主流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别人的不幸之所以会使人们快乐,是因为它满足了人们对积极自我视点和自我价值感的需要,从而保护、修补、提升了自尊(van Dijk et al.,2008,2010)。在群体层面上,幸灾乐祸的功能被认为是解决内群体劣等感及其引起的痛苦和愤怒(Leach & Spears,2008)。
在群际幸灾乐祸研究中,有研究者提出了心理谈判的概念。谈判的依据包括心理的(如情感痛苦、感受到的非法性)以及社会的(如目标群体地位、程序的非法性以及他人预料之外的失败)视角(Leach & Spears,2008)。同时,由于幸灾乐祸不破坏表面上的群际合作,因此可以被看作是代价最小的胜利(Leach et al.,2003)。
还有一些观点强调了幸灾乐祸的进化论意义。譬如,由幸灾乐祸的性别差异(男性更强)显示这种情感可能反映出进化上对地位争夺的需要(Hill & Buss,2006)。人们倾向于从相对的关系中判定拥有资源的水平而不是它的绝对价值,所谓“他人的输就是我的赢”,而不管公平与否或关系远近(Piskorz J.E.& Piskorz Z.,2009)。从认识竞争者和地位论的角度,幸灾乐祸的进化意义在一些研究中得到了支持。此外,替代惩罚、整合团体或排除异己也被一些研究作为幸灾乐祸的功能而提出。表2总结了现有研究中关于幸灾乐祸功能的观点分布情况。
3.2.2 被幸灾乐祸者的研究
极少数研究涉及作为幸灾乐祸目标的个体的体验。这种体验被描述为一种甜蜜而痛苦的感觉(Exline & Lobel,2001),或期待中的恶意(Kocha& Metcalfea,2011)。有研究指出,对于被幸灾乐祸者来说,当幸灾乐祸具有社会排斥性时,是消极的效价;但如果恶意不是很明显,不具有社会排斥性,则有轻度积极的效价(Szameitat et al.,2009)。
3.3 前因与后果之间:工作机制研究
从幸灾乐祸在一定的情境下发生,到产生某种心理功能,这之间是否存在着更具体的路径?虽然以往研究对幸灾乐祸的工作机制尚无明确的观照,但个别研究在这个角度上已经显示出一定的探索意义。

3.3.1 反照效应假设
2009年Takahashi等人发表在Science上的研究《当你的收获是我的痛苦而你的痛苦是我的收获:嫉妒和幸灾乐祸的神经关联》,可以看作是幸灾乐祸机制的反照效应假设的一个有力支持。该研究揭示了这样一条工作路径:社会性痛苦脑区(以前扣带回为核心)激活——缩小相对差距的愿望——对方的成功是自己的失败,对方的失败是自己的成功;并相对胜利和绝对胜利产生相同的脑反应——社会性快乐脑区(以腹侧纹状体为核心)激活。且之前的痛苦越强烈(嫉妒激活越强),之后的快乐越强烈(幸灾乐祸激活越强)。通过目标对象成败与自身成败的反转,个人完成了社会性痛苦到社会性快乐的体验,幸灾乐祸涵盖了这个体验过程的后半部(图2)。

图2 幸灾乐祸工作机制:反照效应假设
3.3.2 流动补偿假设
尼采(1887/1967)提到幸灾乐祸的产生是为了解决一种无可放置的心情。“无可放置”描述的实际上是一种焦虑情绪。幸灾乐祸通过补偿焦虑来实现功能(Heider,1958;Schoeck,1969;Leach & Spears,2009)。社会需要如同生理需要,剥夺越明显,补偿越快乐(Lieberman & Eisenberger,2009)。而具体的补偿方式或如Allport(1943)所说,是一种流动的补偿(nuid compensation),也即,幸灾乐祸的领域,可能并非原先被剥夺的领域,但依然可以实现对原先因被剥夺所产生焦虑的补偿。
4 相关理论
幸灾乐祸这一研究命题最初是从一些其他心理学命题的研究中衍生而来,其理论江海的上游,汇入了众多的支流与溪水。如社会比较理论(Social Comparison Theory)、相对剥夺理论(Relative Deprivation Theory)、应得理论(Deservingness Theory)、公平世界理论(Belief in a Just World)、评价理论(Appraisal Theories)、偏见理论(Prejudice)、自我价值(self-Evaluation)、群际情绪理论(Intergroup Emotion Theory,IET)、高地位者研究(Tall Poppies/Top Dog)等。
社会比较理论认为,人们往往借助于社会比较而进行自我评价。它区分了人们在上行和下行比较时产生的情感,并研究这些情感的后果,其研究内容包含了嫉妒、怨恨、骄傲、同情、幸灾乐祸等多种情感过程(Smith,2000)。高地位者研究主要涉及上行社会比较,它关注人们希望高地位者会“跌落”的普遍愿望(Feather,1994,1999)。在幸灾乐祸的众多相关理论中,社会比较理论、高地位者研究,直接导向了嫉妒研究,它们是嫉妒研究的,也是幸灾乐祸研究在时间脉络上最初的思想来源。
与社会比较理论紧密相关的相对剥夺理论指出了参照群体的选择是产生相对剥夺感的关键因素(Walker & Smith,2002)。社会比较理论、相对剥夺理论等涉及幸灾乐祸的本质特征,它们有助于理解幸灾乐祸为何是一种基于社会比较的社会情感,而这是对它进行进一步定义和研究的基础所在。
公平世界理论提出的主要观念是:个体需要相信自己是生存于一个公正的世界,在其中每一个人都得到他们应得的东西。公平世界信念的强度在个体间是不同的。公平世界信念越强的人,越倾向于认为个体要对自己的厄运负责,并在看到他人受难时体会到更多的幸灾乐祸和更少的同情(Lerner,1980)。高地位者研究提出幸灾乐祸的对象首先是被嫉妒的对象。公平世界理论、应得理论、高地位者研究等涉及幸灾乐祸的前因研究,其中,应得理论代表了幸灾乐祸前因研究中的晚近观点,在本文前面章节有具体论述,在此不赘述。
评价理论、自我价值、公平世界理论涉及幸灾乐祸的功能研究,其中,评价理论是功能研究的出发点,它提出一种人类情感必须具备某种功能,特别是负价的情感,往往预示着实际的需求,要尤其引起注意(Lazarus,1991)。而自我价值理论所解释的自我提升功能是当前幸灾乐祸功能研究中的主流观点,公平世界理论则联系着前因与功能,既解释什么人容易幸灾乐祸,又解释这种情感能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群际情绪理论认为,群际情绪是当个体认同某一社会群体,群体成为自我的一部分时,个体对内群体和外群体的情绪体验(刘峰,佐斌,2010)。事实上,当幸灾乐祸与针对外群体的消极评价联系起来的时候,就可以被认为是某种形式的偏见(Leach et al.,2003,2009)。群际情感理论、相对剥夺理论、偏见理论涉及群际幸灾乐祸研究,为幸灾乐祸研究领域下这一相对独立的分支提供思想武器。
5 研究方法
幸灾乐祸研究常用的实验研究范式主要包括三种:情境假设、主观报告和博弈游戏。
基于故事的实验研究——境假设范式,始终是幸灾乐祸研究中的重要常规方法。发生在故事主角(幸灾乐祸目标)身上的主题常常围绕着:学业成就与努力程度(Feather & Sherman,2002;Hareli& Weiner,2002b;van Dijk et al.,2008,2010)、应聘故事(Piskorz J.E.& Piskorz Z.,2009)、体育比赛(Leach & Spears,2008,2009)、假社会新闻(Combs, z,& Smith,2009)等。若涉及前因变量的操控,有时会用到虚假反馈(van Dijk et al.,2010)。故事的呈现方式可以是阅读(Hareli & Weiner,2002b)或录像(Smith et al.,1996)。
让被试阅读或观看假设的情境后,进行的测量往往是一种综合态度的测量,譬如可能包括嫉妒、憎恨、钦佩、满意、公平感、快乐、愤怒、冷漠、义愤等(Feather & Nairn,2005),其中涉及快乐、满意等的维度,会综合计分作为幸灾乐祸的指标。
直接让被试回忆一个幸灾乐祸的现实事件也是一种常用方法。此类的主观报告可包括现场描述(Hareli & Weiner,2002a)、自传账户(van Dijk et al.,2010)、日记法(Hareli & Weiner,2002a)等具体范式。
模拟一个博弈过程,然后细致研究在绝对输赢和得知相对输赢出现时被试细微的心理过程,如后悔、幸灾乐祸等(Dvash et al.,2010; Shamay-Tsoory et al.,2009),此为常规方法中的第三种。
在幸灾乐祸的研究方法上,除了以上提到的一些常规的、常用的研究范式外,亦有一些研究者将注意转向生物取向和内隐取向的研究范式。
近年来,关于幸灾乐祸一些重要研究成果的取得是基于fMRI(Takahashi et al.,2009;Dvash et al.,2010)、ERP(桂菲菲,2010)、肌电图(EMG)(Fiske,2010)或制剂服用(Shamay-Tsoory,et al.,2009)等生物手段。或许这将是未来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国内学者最初通过对形容词进行回忆和再现来印证对于幸灾乐祸的内隐性假设(向晋辉等,2005),后以IAT(杨丽娴,张锦坤,2008)范式进行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6 讨论和展望
虽然时至今日,心理学领域的幸灾乐祸研究早已独立于社会比较研究、嫉妒研究等相关范畴,但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主题,在概念辨析、功能探索、机制推演等方面仍缺乏针对性的研究及整合性的结论。是否存在文化差异、性别差异以及个体和群体间的差异,都还有广泛的研究空间。
6.1 尚未厘清的定义
以往研究提到幸灾乐祸的定义,往往延用字典中的解释。除了词汇学解释外,关于这个概念,既没有给出独立的操作性定义,也没有在全面考察其心理学层面的本质属性后,真正给出一个较为严谨、完备的学理性定义。
在操作定义层面,除分离出更为独立的问卷指标外,今后在研究方法上可能会更多使用内隐测量和生物手段,以得到更为客观的生物指标。这也是国内学者近年一直为之努力的方向。
在学理性定义层面,深入、全面探索幸灾乐祸的本质属性,是研究的出发点。先前提到的幸灾乐祸的本质,是基于以往研究得出的阶段性结论。在几条本质特征中,有两条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存在矛盾的。那就是它的阴暗性和它的条件性/情境性。如果说,幸灾乐祸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的阴暗情感,而同时,它又是条件性的,即它是当旁观者和主角双方的情境满足特定的条件时才会发生,那么它还是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因此就不一定符合阴暗性。幸灾乐祸之阴暗到底可以达到何种程度,人们对此的了解尚少。这不仅与相关心理学实证研究的时间进程有关,也考验着人类正视自身阴影的勇气。这种阴暗情感的产生是否真如以往文献所暗示的,需要足够的条件,比如,幸灾乐祸是否必须基于自身劣等的痛苦?幸灾乐祸的目标,是否必须是嫉妒或怨恨的对象、社会地位高于自己或在某些方面优越于自己的人?如果移去目前发现的幸灾乐祸产生的诸多先提条件,这种积极效价的情感是否还会在人的头脑中发生?另外,是否只有不甚严重的灾难事件才会引起这种与事件属性相反的兴奋反应?这些问题都有可以进一步研究和发现的空间。在将来,阴暗性方面的突破进展,可能会对目前的条件性假设构成颠覆。
同情与幸灾乐祸的关系,也是基于幸灾乐祸本质可以考察的另一个问题点。现有的研究中,有些认为同情和幸灾乐祸是一个维度上的两极,二者可以互相预测(Smith et al.,1996)。但也有研究认为二者可以同时存在且不可相互预测(Feather & Sherman,2002)。既然慈善行为产生的良好感受与幸灾乐祸是在同一个奖赏脑区内发生,这对于我们理解同情,以及更进一步理解幸灾乐祸,也未尝不是具有启发性的。
“置身于满目残骸之中的我感到雄壮无比”(Fanon,1967)、“没有残酷就没有节日”(Nietzsche,1887/1967)。到目前为止,幸灾乐祸讨论的主体都是人。然而我们有没有可能对灾难性的事件或场景本身产生某种隐匿的快感,而不论这个灾难当中是不是真的有所谓的人类“主角”?这或许也是一个问题。
如何赋予幸灾乐祸一个清晰的理论定义,需要在诸如以上提到的一些根本问题得以解决的基础上进行。
6.2 模糊断续的前因-机制-后果链
幸灾乐祸是怎么发生的?它的发生对于发出者和接受者有哪些功能意义?前因与后果之间的工作机制如何?对于成熟的研究主题来说,这些内容本应构成一个大致完整的研究链条,然而目前关于幸灾乐祸前因、功能的研究点都是散在的,而且机制研究的概念尚未被真正提出。
在幸灾乐祸研究中,有学者提到所谓的幸灾乐祸特质,但却没有探讨到具体原因。从理论上说,社会化充分的人不应该对任何人的痛苦感到快乐(Wills,1981),如果某一些人确实比常模更加容易对别人产生幸灾乐祸的情感,即具有所谓的幸灾乐祸特质,这意味着什么?是他们的社会化过程出了问题?还是当了解到灾难发生的那一刻,实际上他们接收不到事件主角的痛苦信号?抑或说他们其实是屏蔽了痛苦而看到了别的?
目前为止,幸灾乐祸的功能,仍是远未被充分研究的领域。实际上,系统的功能探讨就连思辨意义上的工作都进行得甚少。如果充分接受幸灾乐祸的阴暗性,那么自尊补偿就不会是幸灾乐祸最根本的功能。进化和深层心理学的角度,应该是探讨幸灾乐祸根本功能的主要入口。
前面提到,在前因和后果之间,幸灾乐祸产生功能性意义的工作机制,在以往研究中更是语焉不详的。至少可说是未经整合,或解释不足。反照和流动补偿的假设可否被充分验证?在二者之间,是否还存在中间环节?在反照之前,是否还有关键环节是被遗漏的?是否不同阴暗程度的幸灾乐祸的工作机制有不尽相同的环节?这些都是未来研究可以切入的问题。
6.3 存在争议的普遍与差异性规律
对于性别因素在幸灾乐祸中的影响,不乏感兴趣的研究者,但研究结果可谓五花八门:Singer等人(2006)认为基于更强的报复心,男人更容易幸灾乐祸;Piskorz等人(2009)认为女人会根据与目标对象的亲疏关系来产生不同程度的幸灾乐祸,而男人的幸灾乐祸不依据这种关系;van Dijk等人(2006)则认为当与主角性别一致时更容易产生幸灾乐祸。
幸灾乐祸规律的文化差异也开始被个别研究者注意到,如Nagel(2010)对美国与欧洲人的幸灾乐祸差异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事实上,中国、以色列、德国等在语言中有幸灾乐祸专门词汇的文化,与英美等在语言中没有该专门词汇的文化,是否在幸灾乐祸的某些环节存在差异性规律,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在幸灾乐祸研究领域,Leach等人(2003,2008,2009)和Fiske(2010)的系列研究集中在群际幸灾乐祸,而大部分的其他学者专注于个体幸灾乐祸的研究。目前尚无研究者注意到群际和个体幸灾乐祸是否存在某种差异性规律,而这也给未来研究留下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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