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理解为由非上市公司发起,借助股权投资方式对具有一定规模特点的资金进行合理配置与应用。其中,这部分资金可以根据组织形式以及使用用途不同,细化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公司制、合伙制以及契约制。而税收筹划主要是指纳税人通过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对经营以及理财等事项活动进行统筹推进与合理部署,以保障税收利益得以实现最大化目标。其中,像避税筹划以及节税筹划等均可以视为税收筹划的领域范畴。结合近些年的发展情况来看,随着我国新《基金法》的出台与实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逐步纳入到监管领域范畴当中。不难看出,经多年的发展与实践,我国私募基金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与落实。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国内私募基金起步发展难以与国外持恒,在税务筹划方面还是存在滞后性问题。针对于此,建议相关行业方面应该立足于整合发展目标,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筹划工作的贯彻落实力度,以保障可以从根本上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与结构设计
(一)信托型组织结构
信托型组织结构是指投资活动各方依据《信托法》等相关法律,通过订立相关合同,实现权利义务的组织形式。目前,这种组织结构已经逐渐发展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在这种结构中,涉及到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其中委托人在投资活动中投入资本,受托人以委托人投入的资金为基础管理经营性资产,托管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主要负责发挥资金的托管人和监管人的作用,委托人依靠受托人和托管人对投入的资金进行负责任的运作而获利。基金托管人和托管人通过收取基金托管费和管理费获利。三方按照信托契约在这一信托活动中不断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互相监督,使信托关系得以维持。此外,随着基于信任的组织结构的不断发展,一种新的组织结构——契约制度应运而生。类似于基于信任的组织结构,契约制度也通过建立相关的契约来界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但在这种模式下,各方联系更加紧密,客户可以积极参与基金的实际运作,变被动的态度为主动,从而保证基金运作的链条不会断裂。
(二)公司型组织结构
公司型组织架构是指投资基金按照公司模式合理运作,即设立董事会和大股东监事会,通过例会或临时会议讨论解决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包括组织架构内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发展战略和实际业务运作中的具体实施方案等。这种组织结构是私募股权组织结构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其主要形式可分为有限责任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前者。在这种组织结构下,公司的所有资产都来自股东,即投资者,投资者的利益是通过公司经营的盈亏来实现的,但一般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而是由基金经理,即职业经理人来管理。类似于信托型的组织结构,一般情况下,基金经理的收入也处于固定状态,但为了达到利用投资基金获取更大经济利润的目的,往往会设置多种激励措施,鼓励员工认真负责地进行资本运营,以扩大公司规模、扩大公司市场的形式实现资本流通和增长,进而获得更大的收益。
(三)合伙型组织结构
随着我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的不断完善,合伙企业的组织结构所带来的优势变得明显起来,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创办初期更愿意以这种组织结构形式创办企业。在该结构中,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其中前者主要是指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存在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对经营亏损现象产生的债务负责,企业关闭后,合伙人的收益收入也随之终止;而后者的构成稍复杂一些,主要由共同连带责任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合伙组建,在此模式下,共同合伙人对基金的亏损和实际营收承担连带责任,即基金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则独立运作,从而共同合伙人退出基金,并保证两类合伙人的投资基金规模都获得相应的百分比收益。
二、私募股权基金税收筹划的现状
(一)对税收筹划理解不足
税收筹划理解不足基本上可以视为当前私募股权基金税收筹划面临的主要问题。在问题表现方面,可以从基金层面与投资者层面进行研究与分析。其中,从基金层面上来看,基金管理团队始终将侧重点放在筹资与生产当中,对于税收筹划关注力度较小,且对于税收筹划的投资力度也表现较小,导致在税收筹划理解深度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现象。从投资者层面上来看,股权基金可根据投资者属性的不同细化分为机构投资者与自然人投资者两种。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公司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符合自身发展的税收计划,并全权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税收计划工作。而对于自然人投资基金等其他投资形式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基本上可以视为实现盈余基金目标的增值渠道,在对私募基金税收计划的前瞻部署方面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未充分利用优先政策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国内私募证券基金重复征税问题普遍且混乱。从问题成因上来看,主要是因为行业体系对于优先政策并未进行充分利用,如行业乱象问题严重,如从业人员对于税收制度缺乏深刻了解;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合理利用。以上种种皆会导致税收计划难以实施。除此之外,不管是公司投资者,亦或是自然投资者,在税收政策的理解上以及践行上均存在盲区问题。如上述主体人员并未深刻意识到合伙制的灵活性,在相关工作实施方面存在滞后性问题。
(三)未实施税收风险防范
结合当前发展情况来看,当前我国所制定的私募股权基金税收计划尚且难以抵挡税收风险带来的危害性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税务登记不完整不利于形成行业规范,长期以往容易对行业的的阻碍性影响。除此之外,在税收风险的控制管理方面,行业内部应该对税收主体进行全面分析,以保障投资金融项目转移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四)缺乏税收筹划人才
我国在私募基金税收筹划工作方面所存在的人才资源匮乏问题已经成为行业普遍现象。从客观角度上来看,税收筹划基本上可以视为一项集成专业性与实物性于一体的工作内容。要求从事于税收筹划的财务人员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保障税收筹划工作得以有序开展。但是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国内多数从上述工作的财务人员难以满足税收筹划工作需求,且在实践经验方面表现匮乏,容易对我国私募基金税收筹划工作造成滞后性影响。
三、加强私募投资税收筹划的对策
(一)改善税收认识,正确理解筹划目的
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基本上可以视为稳定有序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关键前提,同时也可以视为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有效保障。针对于此,相关行业内部必须对私募基金税收筹划目标进行重新定位。通过正确理解筹划目的,保障私募基金税务管理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其中,关于基金的分类以及私募基金的划分可以参照图1。首先,要从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入手,纠正以往税收筹划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误区。在一些私募基金或企业的税收概念中,税收筹划是指通过逃税或其他非法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为避免这种对私募基金的误解带来的潜在风险,相关负责人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设企业文化等方式积极宣传正确的规划意识,加大对税务规划基金的投入,给予税务规划负责人更大的规划自由和空间,建立积极的规划;其次,私募基金方面应该加强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可通过不断加大税收筹划资源投入力度,保障私募基金纳税筹划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在此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对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错误观念进行适当纠正,并通过引导管理团队,减少税收筹划违法问题出现;第三,企业投资者在筹划经营活动税收工作时,应该适当加强对私募基金投资金额等重要事项的统筹规划力度。除此之外,自然人投资者通过自主学习等途径方式明确掌握纳税权利及相关义务,避免出现投资决策失误问题。
(二)健全税收筹划基础,有效防范纳税风险
为健全完善私募资金税收筹划内容,有必要对当前税收筹划基础存在的不足问题进行合理改善。在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筹划中,为了有效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私募股权基金的收益,应注重税收筹划基础工作的完善,全面防范税收风险,确保私募股权基金的稳定发展。首先,制定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基金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如何延长纳税时间,并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以保证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在规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政策的变化。如果税收政策变化影响规划方案,应及时调整方案,有效规避规划风险;其次,积极完善税务登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纳税时,要注意税务登记。一旦发生交易,应及时做好税务机关的登记工作,规范填写投资人和投资金额,做好信息报送和披露工作,提高税务登记的全面性,降低税务风险;第三,应该对税务登记进行适当改善。举例而言,私募股权基金可通过利用税务登记政策的途径方式,对关键信息的提交行为进行准确记录,并向主体部门进行登记处理;第四,在阵营改革政策方面,应该根据该项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制范围进行统筹规划与合理部署。除此之外,为避免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存在混淆问题,可通过规范财务会计方式,正确处理财务问题。另外,对于税务部门改革,私募基金要按照税务部门改革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税务管理。同时,私募基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独立运作,规避税收风险,发挥税收筹划作用,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三)全面了解优惠政策,合法获取税收利益
为合法获取税收利益,相关人员应该根据税收政策所提供的普遍优惠以及私募基金特殊优惠,对当前投资方向进行合理确定。并在此基础上,可通过投资居民企业或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等方法途径,保证可以从相关政策中实现对私募基金的税收优惠处理。与此同时,相关人员也可以主动利用各地区政府对私募基金所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稳定提高税收整体利益。一方面要求私募基金相关税务领导充分了解投资税收的相关优惠政策,借鉴其他成功的税收筹划成功案例,实现合法避税,掌握正确的筹划方向;另一方面,对于投资者来说,企业或自然人可以根据不同类型投资收益的税率灵活分配投资收益,实现重税科目的转移,降低税额。该项目以嘉兴南湖基金镇为例,通过合理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实现税收筹划和避税,即基金注册地选择在南湖金融区。在《关于促进南湖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内容中,新注册或新迁入南湖金融区的投资企业,自纳税之日起6年内,可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收入70%的奖励,使项目税额大幅优惠和提高。
(四)制定税收激励政策
政府引导是私募股权基金税收筹划的最大动力,既能增加股权投资,又能解决股权资本失控的问题。因此,响应国家政策,引导国家同向,支持地方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税收激励政策是提高税收筹划质量的重要手段。与我国现行税种相比,设立资本利得税有助于激发私募股权基金企业纳税申报的积极性,提高税收筹划的科学性。虽然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资本利得税,但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是税收的主体,所有与利润挂钩的内容都要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片面的。因此,我国应积极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适合我国的资本利得税,根据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投资时间设定相应的税率,为新能源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制定合适的优惠政策,以发挥税收激励作用。在合伙私募股权投资中,资本利得税的设置和税收优惠的发挥为税收筹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效控制了投资基金的税收成本。
(五)培育税收筹划人才,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人才资源始终是保障税收管理水平得以全面提高的重要因素。针对当前税收筹划人才资源匮乏的问题,建议行业内部应该加强对税收筹划人才的培育力度。最好可以通过多渠道方式增强财务人员的资质能力以及职业素养,为私募基金税收筹划工作的准确贯彻与落实提供良好保障。举例而言,可通过设立选聘标准,对财务人员聘请流程进行严格规范。同时,可开展入职岗前培训工作,让每一位财务人员都可以明确税法变化以及私募基金相关知识。除此之外,像税务代理机构等通过增强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专业素养,积极培育与税收筹划相关的专家,为私募基金税收筹划工作的稳定开展提供良好资源保障。以下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成长路径示意图:(图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成长路径示意图)另外,在税务代理方面,这类机构以涉税代理为主要工作内容。为保证工作质量,还应开展专业知识和税收法规的基础学习和灵活应用,为私募基金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合作渠道;最后,税收征管部门还应提升本部门人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税务执法人员、基层税收征管人员和其他与私募基金税收直接相关的岗位人员,并应以较强的专业素质帮助税收筹划促进经济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风险投资逐渐趋向于规范化与制度化方向发展,税收筹划逐渐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难题内容。为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得以稳健发展,建议相关行业内部应该主动立足于税收筹划现状,积极从纳税风险、优惠政策以及人才培育等方面,对当前私募基金的发展问题进行统筹推进与前瞻部署,尽量从根本上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筹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良好保障。
作者:吕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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