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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法律的关系(法理学网络)

2022-11-11  本文已影响 587人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本文的相关内容:

  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本文运用大数据思维,通过当当网分析了现今我国法学理论教材出版现状,指出在创新开发法学教材时应秉持“法治思维、教育思维、互联网思维”三维互动的开发逻辑,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材开发路径,完成出版者任务转换,应对“互联网+教育”对出版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适应互联网环境下人才培养的新的需求。

  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随后在出版、教育、旅游等各行各业掀起了与互联网结合的旋风,互联网思维越来越被更多的人关注并应用。

  一、法学教材出版现状

  在“互联网+”背景下,学会运用大数据分析事物,揭示其内在联系,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据此,笔者选择在图书出版营销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当当网作为数据平台进行了法学教材的数据研究,以了解法学教材的出版现状。笔者首先登录当当网平台,在其商品信息分类中选择“图书”——然后进行高级搜索。根据高级搜索时关注点不同,分别选择了法学教材纸质图书、电子图书、出版社出版情况、职业教育法学教材等视角分别统计,截至2015年10月21日数据显示如下,并据此分析了困扰法学教材出版的因素。

  1.法学教材纸质图书与电子图书建设现状

  高级搜索时通过两个条件进行筛选:一是,选择介质“纸书”;二是,选择书名并输入“法学教材”,同时满足条件的有14737件商品信息。在介质改为“电子书”,其他条件不变时,显示有11件商品信息。由此可以看出:一是,已出版的法学教材种类繁多,已达上万种,有必要进行资源整合,合力推出品质更高的优质教材。二是,电子书的开发严重滞后,电子书的占比仅占图书的0.7%,在适应学习者新的学习行为习惯方面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2.各类出版社出版法学教材的现状

  为了解法学教材出版现状,笔者在当当网上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出版社等9大出版社进行高级搜索。高级搜索时,设置三个条件:一是,选择介质“纸书”;二是,选择书名并输入“法学教材”;三是,选择出版社并输入“出版社名称”。查询到的情况如下:

  序号 出版社名称 商品信息

  (件) 序号 出版社名称 商品信息

  (件)

  1 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 3816 6 高等教育出版社 248

  2 北京大学出版社 849 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51

  3 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 738 8 武汉大学出版社 137

  4 法律出版社 487 9 复旦大学出版社 33

  5 清华大学出版社 380 合计 6839

  从上述数据挖掘出的商品信息看,这9家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材纸质图书种类占到了全部纸质图书的46.4%;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种类更是占到了全部纸质图书的25.9%。当然,这些教材的作者来自不同高校,通过出版社层面的集中引导加强法学教材的创新出版成为重要的、可行的抓手。

  二、法学教材出版创新开发的逻辑及路径

  1.坚持三维互动开发逻辑

  根据上述对法学教材出版现状及编撰困境的分析,笔者提出在开发教材时坚持“法治思维、教育思维、互联网思维”三维互动的新的法学教材开发逻辑。首先,法学教材的开发需要坚持法治思维。出版的法学教材必须与国家的法治要求、法治精神相吻合,注重法文化的传承,这是内容上的维度需求。其次,法学教材的开发需要强化教育思维。培养法学人才需要遵循教育的规律,以理解为视角进行教材编撰,通过任务驱动的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是方法维度上的需求。再次,法学教材的开发应坚持互联网思维。“互联网+”要求我们运用互联网思维,使出版的教材能够符合学习者的行为需求,便于实现时时学、处处学、人人学,提高学习效率,这是环境维度上的需求。目前法学教材开发出版上,内容、方法和环境三维结合得并不紧密,需要建立并强化三维互动开发逻辑,创新出版法学教材。

  2.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材开发路径

  随着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数字融合征程的开启,传统课堂已悄然发生改变。在翻转课堂教学下,教师角色、学生角色、教学组织方式等已需要重新探寻新的适应范式。法学教材创新开发的技术路径如下:

  一是根据翻转教学的需要进行教材编撰。翻转教学的基本程序是“课前自主学习、课中知识内化、课后知识升华”,翻转教学中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中心。在法学教材开发时,应按这条学习主线重新设置,同时充分运用二维码扫描链接知识点、法律文书、合同范本、典型案例视频等,实现数字化学习和移动学习。

  二是通过设置不同角色,增强对法律条文的深度理解。法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在于,不同的就业岗位,对学生的思维训练要求有差异。如常见的就职岗位有法官、律师、检察官。除对法律知识的共性要求外,法官更强调公平公正,居中裁判,杜绝偏听偏信。律师和检察官各自代表当事人和国家机关,依法寻找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线索等,甚至在同一案件中因视角差异,具有一定的对抗性。故在法学教材编撰时,不妨增加不同角色扮演的问题设置,训练反向思维和应变能力,以助学习者更深刻地理解法律内涵。

  三、出版者在创新出版中的任务转换

在传统法学教材出版中,出版社更强调对文字审稿职责及人员配备,而在美工人员、微资源素材积累等方面重视较少。出版者在适应“互联网+”的法学创新教材开发逻辑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材开发路径下,需要做好选题策划,积极进行任务转换,认真分析大数据时代对传统出版业带来的冲击,顺应“互联网+”的历史需求,做好工作的转型,尤其是需要对接作者,引领其适应“互联网+教育”的教材出版。

在法学教材出版上,根据三维互动开发逻辑,一是要加强美工,通过漫画将晦涩的法言法语文字表达与生活对接,加强理解、强化记忆;二是要增加对比图表的表达,我国法律承袭了大陆法系严密的逻辑体系,强调推理、论证,图表对层级关系的表达更为畅达,对比中更容易突出各自特点、要点;三是要加快全媒体立体化教材建设。现有的法学案例、法律条文及其解析等获取并不困难,但按照翻转教学的使用逻辑将其重新编辑、串接起来,满足学习者需求还有很大空间需要弥补。

2015年4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建设,促进课程应用,加强组织管理。”教材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谁能够快速开发出适应于在线开放课程学习的教材谁就抢占了市场先机,可以说“互联网+教育”对法学教材的创新带来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亦使现行教材滞后现象越发突出。

如何结合法学教育特点,创新教材出版,将相对枯燥的法律条文与生动的生活现实对接起来,将法律精神与人文精神衔接起来,培育民众的法律素养,学会运用法治思维管理和解决现实问题,是参与法学教育的学者和参与文化传承的出版者应协同改进的问题。

  作者:李玲 来源:出版广角 2015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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