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背景
在2017年版新课标与“一核四层四翼”新高考评价体系大背景下,北京市高中化学“学”与“考”的模式为:全体高中学生必须修习4学分的必修课程(化学必修1和必修2),高一学年末参加北京市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选择化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生还需要修习选择性必修(下称“选必”)3个模块的内容,高考参加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面对高考选考化学的学生,北京市高二化学教学要完成《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基础》3个选必模块教材,每周4课时。海淀区的高中选择了鲁科版化学教材,高一上学期必修1时间紧,任务重;下学期必修2教学相对轻松,不少内容还会在选必中进一步拓展与深化。为了减轻高二学年的教学压力,针对生源好、不必在高一下学期刻意进行合格性考试备考的学校,可以将选必模块的部分内容融合进必修2同一主题的内容中进行单元整体教学设计。
2教学分析与建议
必修与选必2本教材均包含原子结构、元素周期表、元素周期律和“微项目”4部分内容。除了涉及化学键与有机物性质的“微项目”之外,选修中的其余内容均可与必修内容进行融合。整合后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基于实验事实,科学家不断建构、发展原子结构模型,认为原子由原子核与核外电子构成。用能层、能级、原子轨道和自旋可以描述核外电子的运动状态。基于量子力学理论及大量光谱数据,构造出大多数基态原子的核外电子排布。元素在周期表中的位置和性质是核外电子排布决定的,一个能级组对应一个周期,一个能级组最多容纳的电子数等于对应的周期包含的元素种数。族的划分与原子的价电子数目和价电子排布密切相关,同主族元素原子的价电子数目相同。融合后的知识体系,“结构”是核心,必修教材中丰富的宏观实验现象(碱金属单质与水反应、卤素单质相互置换等)和实验事实(气态氢化物的稳定性、最高价氧化物对应水化物的酸碱性等)十分有序地统摄于结构之下,凸显了“结构决定性质”的核心观念,使学生对元素周期律(表)有了更为本质的理解。必修与选必分开施教至少累计需20课时,融合后需要15课时,在教学任务相对轻松的高一下学期完成,缓解了高二学年课时紧张的压力。鉴于必修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建议教师要想方设法在教学中做到深入浅出。如用宏观类比微观,帮助学生通过“具象”想象“抽象”;让数据、证据说话,降低学生对微粒行为理解的难度;依托教材栏目,激励学生参与并充分表达其思维过程;利用化学实验、网络优质视频多渠道获取教与学资源等。需要注意的是,融合教学不等于“一步到位”“直接到达高考水平”,一定要控制难度,防止“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
作者:白建娥 单位:清华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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